第一百四十二章 殉情
话说刑侦和技术人员赶到后,对现场进行勘察后发现,两具尸体在一个土炕上,全身已经腐烂变形。
经法医初步检验,那两名死者为一男一女,身上均无伤痕,在解剖尸体后,确定两死者都是窒息死亡的,由于尸体已经腐烂,难以辨认身份。
但是男死者的父母,还有夜总会工作的同事从其发型和衣物,辨认出了他们的身份,男死者正是夜总会的服务员,女死者是男死者的恋爱对象。
在得知死亡男女的身份和关系后,通过案发现场,并无翻动的迹象,再加上门锁和窗户也都完好无损的情况下,似乎可以认定这是男女双方殉情自杀的样子。
“你们最近有没有发现他俩有什么异常的吗?”民警问在场的所有人。
“如果说有的话,那就是我和老伴不同意他俩的婚事!”那名男死者的父母回道。
难不成真是父母不同意他俩的婚事,他俩才选择殉情自杀的嘛?
“凡是在夜总会上班的小年轻都是些没心没肺的,父母也管不了他们,所以他们应该是不可能选择殉情的”领班的那个大哥当即站出来说道。
然而刑侦技术人员,却在案发现场发现了许多疑点。
第一个疑点:那两名死者的两个手机充电器都插在电源上,但是现场却没有发现手机。
在2003年的时候,手机价位其实跟现在差不多,那个时候只要是牌子,都得三四千块,功能多一点的,可达上万元。
但是要知道,那个时候老百姓平均工资都不过千元,一部手机就是普通人三四个月的工资,一般人还真就买不起,但是在夜总会工作的年轻人,工资相对高一点,社会关系比较复杂,接触的人也多一点,再加上年轻人嘛,爱慕虚荣心作祟,所以也都是咬咬牙才买的手机。
作为贵重物品,手机往往是盗窃的对象,在案发现场没有发现手机,很可能是被人劫走。
第二个疑点:殉情自杀一般都是喝药,上吊,或者割脉这样的。
通过对那两名死者的尸检显示两个人是窒息死亡,而不是常规殉情死法,在现场没有发现上吊绳的情况下,两名死者是如何窒息的呢?肯定不会是互相掐死对方的嘛。
既然不可能是互相掐死对方,那就一定有其他的人在案发现场,这可就涉及到谋杀了。
第三个疑点:在案发现场,男死者与女死者并不是睡在一起的。
根据现场的勘察来看,男女死者生前好像并不是睡在一起,而是死后被人搬到一起的,似乎是被伪装成殉情的样子。
警方通过讨论后认为,这不排除是他杀的可能,案发现场门窗完好无损,无打斗迹象,说明系熟人作案,更为可怕的是,凶手在杀人后试图伪造现场,很有可能是一个作案经验丰富的惯犯所为。
在现场能连续杀害两个人,却没有丝毫打斗的迹象,说明作案的至少有两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