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终局
“教学大楼牢牢的,门前的路宽宽的。校门口的天篷要用比较轻的玻璃钢结构,可不能用水泥,那样可能不安全。
新的学校要有两个并排着的校门,一个专门进,一个只能出,这样的设计是保证一旦有特殊情况,消防车和救护车能在校园内畅通无阻。
学校最好还配有小型发电机,到时候不仅可以保证学生用电,还能帮助周围居民。
图书馆是新校园里我的最后一个梦想,小时候因为家庭成分不好,年代又特殊,我在15岁就下乡当知识青年,直到3年多后才得以考取师范学校。那时候我就明白书籍的宝贵,如果可以我要让图书馆尽可能的大。
关于教学呢,首先上课不要拖堂,也不要补课,我自从当老师开始,我就不喜欢拖堂。我如果万不得已要拖堂,我一定会再三向学生道歉。
我也不喜欢在学校里搞班级评比,这只是内耗,只有一个年级、一个学校作为整体是第一才有力量。嘿!没想到这也激励了咱们年级里优秀老师帮助新老师进步。
自从当了校长后,我就规定下午要给学生一个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打球、跑步、上网、读课外书,晚上还要给学生留出看电视、看新闻的时间。这个可不能变,平时努力就够了,该休息就好好休息下。”
“哟!这可真是安全第一,学生第一。”肖志远感叹道:“也对,咱们老叶向来最看重娃儿们。”
他们一路笑谈着渐渐走远,笑声远远消失在风里,夕阳逐渐拉长他们的影子。
而新校区建设,咱们叶校长比施工队还上心,二话不说就安排每天送一头大肥猪,保证施工队的吃得饱饱的。
施工队知道这件事后,更是感慨万分,在闲暇时间讨论起来——
“啊!我们娃娃真是存了几辈子的福气才能得到叶校长管啊!能落到这么个负责人手里,咱们这些家长也放心啊!”
说话的那人靠着水泥墙手边放着大铁锤,皮肤黝黑皱纹像刀刻的深,却高兴得可以看见黄乎乎的老烟牙。
“嘿,能得个叶校长是我们的福气啊!要不是叶校长,我家娃娃一年前可就……我我我……”说着,铁骨铮铮的汉子忍不住红了眼,哽咽了声音。“别说每天一头大肥猪,就算什么也没有我都干!!!”
“叶校长实在是负责啊!我这个外乡人都听过叶校长的大名,他可是硬生生救了一个学校的孩子!”
外乡人满眼佩服,不由伸出来大拇指。
领头的走过来恰好听了一番闲聊,嘿的笑了声,也不催他们了,给自己点上根烟,吞云吐雾起来,半晌他两指夹着烟,也是感慨:
“我做了快二十年包工头,就从来没见过这么负责的校长,赶着巴结乙方,不过没这样的负责,也不可能救下那么多孩子!他保护了那么多个家啊!要不是吃这碗饭,我都情愿白干!”
夜里学校的水并坏了,叶良平说什么也不肯回家,他守了一宿,直到水井在第二天学生起床洗漱前修好,朋友都劝他回去。
他却满脸认真地说:“我留在这里看着,工人们会觉得校长都一直在,修起来会更用心。”
在中学,学生们被老师批评了可以直接去找叶良平“告状”,在校园里巡视的叶志平看到正被者师批评教育的学生,也会招呼下,然后顺势把学生撵走。
闲暇时,他也会招呼一个年级的老师放学后一起去吃夜宵,年轻者师都叫他叶伯伯。
叶良平去外地出差时总是不停地买书,地震后在朋友们的帮助下,也有很多出版社为学校捐书。他急于修建图书馆也是对中学的未来产生了更多构想:一所乡村学校除了提高教育质量,还要办出特色。
在他的主导下,桑枣中学的舞蹈社、民乐团、文学杜、合唱团已经应运而生,学校每年搞艺术节都由他亲自操持。叶良平还在编写份浓滴中国古典文学精华的“经典100句“来供学生诵读。
2011年6月3日晚。
满满一桌好菜,热气腾腾,香气扑鼻,馋的叶良平肚子咕噜噜叫。他可又是连续工作十几小时,早就饿了,就连精神也不是很好。
他为王曼丽盛好饭,又为自己打上满满一碗香喷喷的白米饭,心满意足地坐在桌前,脸上的笑幸福满足:“曼丽,等以后学校建好了走上正轨,我就慢慢退下来,和你一起过悠闲日子。你不是说喜欢狗吗,到时候我们再养上一条小狗。”
王曼丽笑道:“你呀你,我只求你干活别再拼死拼活,又不是小年轻了,你看你的脸色多差啊!我可等着你一起慢慢变老,可不许先走了!”
可惜,一语成箴。
“哪有啊!”叶良平可不服老:“只是这两个月太忙了,没怎么睡好觉,让我睡2个小时就好了。”
可是喝汤时,汤水就不能控制地顺着嘴角往下流。扶他坐到沙发上时,身子就不听使唤了。
这一睡就再也没有醒来。
叶良平突发脑溢血,被家人立即送往市第三医院,紧急施救。而在住院之前,他还一直在为学生们的中考劳心劳力。
“走得很平静。”医生摘下口罩,对着守在门外的人们冷静说道。
一瞬间,哭声震天,悲怆难言。
身为魂魄的叶良平站在哭泣的众人身后,回忆起一切,缓缓笑了,眉眼间荡开的是温柔,回头对繁星说到:
“谢谢!我终于做到了,孩子们以后肯定好好长大,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
繁星摇摇头:“一切全靠你自己。”
她回头看了一眼,牛头马面站在离他们不远处,即将捉拿叶良平离开。
“真的值得吗?”
叶良平笑了笑很平静,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随牛头马面离开。
“对他而言是值得的吧!”小系统跟着繁星身旁,看着他们渐渐消失的背影,突然答道:
“他一生追求的已经做到了,他最大的遗憾已经挽回,即使付出再大的代价,他大概也认为是值得的。
可惜违背天道,寿命难长,他本该长命百岁,一生平安啊!”
说着说着小系统666突然激动了:“不过主人你是怎么做到让委托者亲自完成任务的?这、这可是最顶级的大佬都做不到的啊!”
“灵魂之道而已。”
小系统666有点心塞,而已,居然说而已,果然大佬的世界它这种小垃圾不懂。
繁星望着叶良平消失的方向,低声说道:“他真的是个很伟大的人,我想送他一份礼物。”
一团金光在繁星手中凝聚,飞向叶良平。
万世功德,一朝全无,只因心中信仰。
这就是人类的信仰吗?
为什么一如过往般强大从未改变?
这是什么样的一种感情呢?为什么可以让那么多人为之向死不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