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坊金融风暴:跨国洗钱案始末
公元8世纪,扬州新罗坊发生了一起震惊大唐金融界的“飞钱案“。
事情是这样的:新罗商人发明了一种叫“陀罗尼经券“的支票,可以在山东存钱,扬州取钱。
这本来没什么,关键是他们的防伪技术太绝了——用夜光贝粉在支票上写字,月光下会发光。
某个夜晚,海关官员王二狗正在查账,突然吹灭了蜡烛。
“大人!支票发光了!“
“废话,这是真货!“
“可是...它显示的是梵文...“
“这说明人家信佛!“
后来这事越闹越大,连平卢节度使都开始用这个系统发军饷。朝廷派人调查,结果发现:
“报告大人,新罗和尚的数学比户部还好...“
这个金融系统运行得太好,导致大唐的铜钱大量外流。户部尚书急得直跳脚:“再这样下去,咱们的钱都要被新罗人搬空了!“
于是朝廷出了个新规定:凡是用“飞钱“的,必须交手续费。新罗商人一听,立刻发明了“飞钱PLUS“——存钱送海鲜酱。
这是世界上最早的跨国银行系统之一,比意大利的梅迪奇银行早了整整700年。可惜因为技术太先进,后来失传了。这可真是一大遗憾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