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我”
我今年不过20岁,相貌平平还有点土,话虽如此,但我却毫无自知之明,总自以为是人生主角,拯救世界和平的任务就拜托我了。
当我高二那年,第一次在网络上接触到“小丑”这个词汇,却越发感觉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
我本想再挣扎一下,可我心智已经成熟了,作为一个四肢健全的人。
我妥协了,我就是人生的小丑。
世界和平什么的,毁灭吧,全都毁灭吧。
我生自农村,家里穷得负债累累,小时候跟狗抢过饭,所以我打心底向往大城市,总想离开穷乡僻壤,离家人远一点。
因为乡下人更土,他们甚至连智能手机都不会用。
每次放假回村,要不给隔壁二大爷设置彩铃,要不就给西边的太奶换电池,我都能当黑客了。
目光短浅的他们,配不上我高尚的价值观。
中学时我谈过两次恋爱,一个坚持了3天,另一个坚持了3年。
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她们也配不上我高尚的价值观。
毕竟我可是读过几本小众外著,看了一些经典电影的人,有独立的思考能力,甚至还学得一手出色演技,相比之下,其他人仿佛NPC。
我能找到更好的人生伴侣。
之后我考上了县里唯一的高中,倒不是说这所学校多厉害,主要是因为我们县城太小,是真的只有一所高中,尽管如此,在村里我也可以被称之为秀才了。
村里那些没考上学,外出打工或者去技校的,我是一点也瞧不上,以后我发达了,他们连给我舔鞋都不配,毕竟层次不一样。
我的荷兰进口小牛皮皮鞋,必须用鞋油擦!不准舔!
在我心里,一股强烈的优越感油然而生,我可能就要改头换面了。
然后,
高中
我完蛋了。
以我优秀的才华,在这3000人的学校里居然无人欣赏,真是生不逢时,江郎才尽,遗恨西北。
电影里可不是这么演的。
像我这种相貌平平的人,在人生最迷茫的时候,肯定会有个白衣少女与我畅聊人生,雌雄双修,然后修成正果,白头偕老。
又或者,我偶然得到可以控制时间的超能力,拯救世界,然后俘获美人心,要不然就化身隐身人,在暗中保护美女校花,有我在,休想外人踏入女生寝室半步。
注:正常电影
结果,到头来空度了三年,既没有超能力,也没等来那位完美女性。
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幻想中。
我只能在发呆时,不断发散着思维,看着随风舞动的窗帘,光影交错,我能在头脑中勾画出她的身影,她的容貌,再给她搭配上合适的衣服,她穿着洁白长裙在泛黄的窗帘后面,恍惚间,能看见她窈窕的身姿。
说来也怪,枯燥乏味的课堂,有这么一个人作伴,顿时变得趣味盎然。
不幸的是,整天对着天花板傻笑,使我变成了油腻男,被班里的姐妹拉入恋爱黑名单。
高中,是我不愿提起的一段往事,仅是回忆就很头疼,除了某些重要的事,其他的都记不清了,干脆不再提。
不过还好,心心念念的大学生活总算来了。
玫瑰色的大学正等着我。
喂喂
估计大多数新生都会这么想吧,可结局却是整体瘫在床上,教室餐厅宿舍三点一线,什么夜生活,什么情侣酒店,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班里女生的名字都认不全,总不能拽起人家的手就往小树林走吧!?
看来我在把妹方面有所缺陷。
总的来说,这就是我目前的人生,没有惊心动魄,没有浪漫满屋。
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衰仔日常。
罢了罢了
走马灯可以结束了。
回到现在,我正被五花大绑地捆在床上,脑袋倒是可以左右摇晃,但我的屁股好痒。
谁能帮我挠挠!?
我看着陌生的天花板,这屋里连个窗户都没有,空气中一股消毒水味,难不成我被人贩子拐了,马上就要被掏心掏肺!?
我一生如履薄冰,竟落得如此下场,八成是走不到对岸了。
平平半生,连女人都没碰过,还是童男,甚至半夜寂寞了都只敢看欧美日韩,谁叫我不对自家人开枪呢。
扎心了老铁,洒家也是落魄了。
也不知道有没有人报警,爸妈是指望不上的,去世的爸,生病的妈,上学的爷爷,即将破碎的我。
希望学校那帮人能注意到我失联,派FBI救我。
屁股还是好痒……
人贩子要是个美女就好了,那我反杀以后,嘿嘿嘿……也不算犯罪吧。
幻想很美好,可如果摘我腰子的是个八尺大汉,我又这么娇弱,他万一有点特殊癖好,那后果就是隔江犹唱后庭花了。
还是来美女吧
就算反杀不了,好歹是死在女人手里,还蛮符合我的人生格言,抖M属性大爆发,抖抖抖……
我双手被皮带勒住,手指勉强能活动,身上穿着一身束缚衣,是那种拷问时犯人穿的。
现在人贩子都这么专业,杀鸡焉用牛刀啊。
我抬起头,再看看四周环境,至少要明白自己死在哪里,有机会变成孤魂野鬼的话,也好来报复。
透白的墙,昏暗的灯,锈迹斑斑的铁门,床旁边还有一个小柜子,上面是手术刀和一些瓶瓶罐罐。
然后
还有门外越来越近的脚步声。
完蛋
真的要被摘腰子了。
我紧闭双眼,装作还在睡觉,能拖就拖,能晚死就晚死。
我这教材书式的演技,要是能骗过人贩子,让他们以为我死了,没准就不管我了。
可惜味道演不出来,要不然我非把尸臭演得活灵活现。
脚步在门口停住了,外面的要进来,开门声传入耳朵。
咔嚓
门被打开。
不知为何,我一听到开门声就汗毛耸立。
脚步声又响起来,但这次声音更响,传播在整个屋子。
我知道,那个人进来了。
我仍紧闭双眼,把自己装成死人,试图蒙混过关。
当然,我也想过其他出场方式,比如,猛地睁开眼睛,拌个鬼脸,调戏一下对方,“桀桀桀,是不是被吓一跳”但后果就是暴尸野外。
还是装死好,装着装着,可能就连死都察觉不到了。
那个人在向我靠近,我甚至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好香,有股茉莉花香,人贩子还挺有情调。
他来到我旁边了。
就站在床的一侧。
他在打量我,我能感觉到,他正在看我的脸……还有腰子。
我的脸部肌肉忍不住颤抖,青筋暴起,牙齿在嘴里打颤,我快忍不住了。
忍不住了。
“别装了,起来。”
她说话了,她是女的!
我下意识睁开双眼,瞬间锁定身旁那个女人。
她穿着一身医生专用白大褂,扎着高马尾,脸上没有过多化妆品修饰,身材高挑,样貌出众……我为什么会注意到这些!?
她眼睛里有一种独特的光,充满坚韧,搭配上细柳眉,酷似古代侠女……我在想什么!?
听到她的声音,冷酷中不缺理智,言简意赅,每一个字都被她专门处理过,叩问灵魂……我都懒得吐槽。
于是我就这样直勾勾盯着她的脸,一言不发。
哦!
对了,
走马灯回忆了这么久,我还没说自己的名字。
我叫……
“你现在是吴息,还是李木良。”程巧问。
“李木良”我答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