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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抑郁王子

共 4 章

我大概在十七八岁的时候就感到人生的索然无味,在此后二十多年的奔波索命里,这种感觉俞来俞烈。我并不会质责是渐涨的年龄和周遭的生活使我淡漠了所有的热情和希望,并且也没有陷入世人常谈所谓[生命意义]的无用索问中。但在往后的生活里,我发现,越是想摆脱这种百无聊赖又自视孤高的生活,现实就越会把你逼成一个浑噩俗人,一辈子就那样凡庸又痛苦活着,考学明理,圆滑做职,谈婚论嫁,生子传代,最后入土求安...这样的人无聊透了,这样的人生悲哀极了。可是我却求不得另一种生活的法子,于是也慢慢的拉拢起脑袋,蜷缩着身子,低头过着碌碌无为的一生。后来有一天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这样一句话:[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于是我决心追忆往事来暂避现实,十八岁以前那些搞怪又高尚的过往一如夕阳余晖拥我而来,看着那记忆中的模样,我既惭愧又幸福--但我深知,我的人生活了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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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每当我回忆往事的时候,昆明总是我绕不开的一个记忆。我的父母都是湖北农村人,但是我却出生在昆明,那是一个很好的地方,聚集了五湖四海想要出来闯荡,发财致富的年轻人,我的父母自然在列。昆明因为气候条件好,致使它成为国内一个很大的玫瑰花繁育地,但大多都是个体户,自己买地,搭帐篷,买花苗,然后拿去花市售卖。因为很多人干了这个挣了不少钱,于是也诱惑了不少的年轻人。不过后来当那些从昆明闯荡回村的小年轻们被问及发了多少财时,他们脸上不约而同的弯下嘴角,聋起鼻翼,蹙着眉毛,一副踩在牛粪上的表情伴着一句调侃:“发个狗卵子财,命还差点玩丢了。”

那时每当我听到那些年轻人满腹牢骚的时候总会跟着咯咯笑,目睹这一切的我心里想着[这几个坏蛋,明明在外面发的是玫瑰花财,却偏偏告诉别人是发狗卵子财]这时候,作为过来人的我也故意装作一副神秘兮兮的模样,对着那些发问的人傲娇的说“我爸和我妈也是卖狗卵子发的财”那些人听后哈哈大笑:“你娘老子真有本事!”一听那话我嘴巴早就歪斜到天上去了。

在那里种花的人基本上都是熟人扎堆聚在一起,但也难免出现外来人深夜偷花的事情,于是家家户户都会养上一条人高的大狗,我家也不例外,在我记忆中那是我的父母第一次主动养狗,我想那也是造就如今我深爱养狗的习惯,因为我后来在经历各种事情,遇到各种人之后,懂得了一个道理:人心不如狗,别人会背叛你,狗却不会背叛你;别人对你的真诚不屑一顾,狗却能听你牢骚锁事。我给那条狗起名叫强子,这是我的小名,我的爸妈总爱这么叫我,这样取的原因是耍小聪明,因为每次我爸妈叫我帮忙做事的时候我都会推卸给它:

“强子,把我裁花的剪刀拿过来一下。”

“听到没强子,我妈让你把裁花的剪刀拿过去。”

“妈,强子不理我,它不想帮你拿。”

除了推锅这个作用,强子还是我的贴身护卫,这就要从我与几个近邻的战争说起了。

那里各户的房屋排布仿佛是约定俗成的,每家每户面贴土路整齐排列,各屋相对,屋后是搭起的花棚,住在我家斜对面的是我们村大我一岁的江晴和她小我一岁的妹妹江怡,与她家相对的是我隔壁一家,也是我的儿时死敌陶小安,隔壁的隔壁是我和小强曾经都畏之入骨的肥巨女人,也是陶小安的堂姐陶凌,还有另外两处和我同龄大小的张龙骐和王凯,路的另一头是我的两个跟班小弟张叔灵和张梓豪,这两个整日鼻涕挂在嘴上的毛头小子是亲兄弟,他们两个一个像丐帮老大,一个像丐帮老二,听家里人说他爸妈很早离了婚,他爸带上了他的两个没人照顾的儿子还有那个年迈又聋又瞎的老娘来云南打拼,别人家都是一夫一妻手脚利索的年轻人,他家不同了,于是没功夫索性把两个屁大的儿子扔在路上玩,他俩身后总跟着一条殃殃病病的老狗,老大张叔灵穿的是他老子小了的衣服,老二张梓豪穿的是他哥小了的衣服,两个人走在路上活像戏台上唱戏的穿着那种长袖长裤的小老头,脚上踩着的是大拇指外露的麻皮布鞋,走起路来歪歪斜斜的,嘴上挂着的两条鼻涕有节奏的左右摇摆,于是只要有人见了他们兄弟俩都会取乐的说“你们两个小东西真是野人喂。”老大是个没有骨气的怂包,别人这么说他,他也不会回嘴;老二相反,嘴皮子有我一半狠,总是会回怼回去:“你个老东西真是畜生喂。”因为他深知这些大人只会嘴上耍功夫,不会动手打他们。

他们两个邋里邋遢的,身上总是散着一股几天没洗澡的躁臭味,没人愿意跟他们玩,而且周围的其他小孩也经常欺负他俩,哥哥年纪大一些跑的快,弟弟年纪小,腿脚短小,跑不动,于是每次都是弟弟挨揍,哥哥总在看到别人要上前欺负的时候一溜烟的跑走了。他们的目光像他们身后那条奄奄一息的老狗的眼神一样黯淡无光,让我感觉他们有种阴沟里的老鼠怕看到光一样畏缩胆小。

他们老子和我爸臭气相投,总能堆在一起说一大堆话,虽然穷困潦倒,不受人待见,但我爸经常邀他带着他那两个乞丐儿子和他那个行将就木的老娘来我家吃饭喝酒吹牛逼,当然于我而言最喜欢就是听两个没本事的人吹牛逼,后来我擅长吹牛逼的技术也是从那时候学来的。

两个醉意熏熏的男人一唱一和,夸夸其谈的内容不限于世界大战,古代历史,中美关系,现代科技,地理物理,神话传说,还有自己的爱恨情仇和金银财富。我就是从那时候和那两个一开始我也讨厌的小东西慢慢认识的,我们三个小屁孩基本上同步的动作和同步的神情,双手小臂抵在桌檐,紧握着拳头,脸蛋涨的又红又紫,身上的汗毛早就立的邦直,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两个在餐桌上唾沫横飞的男人,那时候我们的老子简直就是我们心里的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神明:讲到历史的时候,他们能把自己吹成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大人物,把诸如秦始皇,成吉思汗,刘彻说成狗屁不通的无名小卒;说到理论物理的时候,他们会讲到光速飞船,讲到人类向外太空移民生活,讲到黑洞,讲到外星人来地球统治人类;谈到现代战争的时候,他们会说换做是他们,他那就会先这样打然后再那样打,最后统一世界,建立世界政府,还说要给所有的穷人发钱,让人人过上好日子;最后他们通常会讲到女人,这也是我们三个小屁孩最爱听到的,一个光棍男人和我老子两个肆意谈论他们当初怎么追到女人的,那些计谋我都一一记下,但是每次他们讲到这里,我妈都是一脸的嫌弃,他们严肃地说:“一个男人一辈子最大的成功就是能娶到一个好女人;一个女人一辈子最大的幸福就是能嫁给像他们两个一样的好男人”那时候我们三个小子很赞同这句话,我们觉得哪个女人要是嫁给这样的男人,那肯定就能天天晚上躺在床上听这两个男人讲故事吹牛逼,多幸福啊,我还总说我妈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后来我更加切确了这句话,几乎是十几年的时间,让我感到我周遭人所谓的爱情观分崩离析,短短的十几年能让一个活在其中的人感到几百年的时间跨越,一个从封闭但忠一转到开放却疯癫,在这纵欲纷飞的世界里,曾让女人引以为傲的贞操逐渐遗忘,她们的身体也随之贬价;而对男人而言,老实本分,忠心不一的被弃在尘芥堆,浑噩于世,油腔滑调的被人高举追捧。最后这类疯癫女人玩累了后去找那种老实本分的人好好过日子,掌势的男人即使老了只要权财还在就能接着玩。

即便现在,两个在饭桌上醉意满溢的男人的神情和身影依旧在我记忆里清楚可见,多年后当我再回首往事的时候我都会对这两个丐帮小子的父亲敬佩万分:“他是个真男人”:他的生活穷困潦倒,但依旧关心那些比他更贫穷的苦命人,他曾多次声称等他有钱了就要去帮穷人;他的人生暗淡无光,但他依旧饱含信仰,在茶饭之余也能夸夸其谈;他的女人离他而去,但是他却依旧赞颂忠诚的爱情,并告诉过我们三个小屁孩对自己的女人要四不错:“花钱不花错,睡觉不睡错,骂人不骂错,打人不打错。”他也常常教导他的两个儿子以后要成人成才,即便人人都说他那两个儿子已经是野人了,可他总对万物有着不可名状的自信和希望。所以当我在生活中越是感到苦闷无前时,我就越能感到这种人的伟大之处。

于是在这种定期的吹牛逼聚会上,我渐渐的接纳了这两个脏兮兮的小孩儿,并且我的父亲也经常跟我说让我平时多帮帮他们,家里有东西吃也总分给他俩。凭借着从他们的父亲和我的父亲那里学到的吹牛逼技能,我成功的把这两个小孩纳入我的麾下,就连他们身后那只老狗也被我成功说服,同强子一道成为我的部下,于是我感觉我已经成为那两个男人口中那种统帅百万大军的威猛大将军,我统帅着百万大众,挥手所指即为疆土。我记得我给自己封了一个现在想起来很二逼的称号叫“世界上最强的男人”,张叔灵和张梓豪也各自获得称封,两只狗也不例外。那时候,我站在门前桃树下的一块大石头上,部下们四下分坐,我昂头张望,微风轻吹我的面庞,那一刻,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我也能感受到,自从我收了他两为小弟后,他们的神情也焕然不同,老大咯咯笑起来像母鸡下蛋后找米吃一样,老二则是“鹅鹅鹅”的笑,像是大鹅投胎转世来的,每次我吹牛把他们逗笑的时候,我就会说:“你们两个笑起来一个像鸡,一个像鹅”这时候他们笑的更大声了。受到了强子的保护,路上的小孩也不再敢对他两动手动脚了。不过唯一不变的是他们嘴上永恒撰挂着的水晶鼻涕。

然而苦恼的事情也由此而来,有一天,我坐在石头上,诡笑的对我的两个张军师问:“你们知道怎么才算是一个成功的男人?”

张老大拍马屁的说:“我知道,像老大你这样的就算成功的男人!”

张老二也随着补道:“对,我觉得像你这样的人就算是成功的男人”

我嘿嘿一笑:“也是也不是,说对了一半”然后伸手指了指我家斜对面那户人家,“看到了吗,拿下那家就算是成功的男人,懂了没?”

两个军师一脸震惊,以为我要放火烧人,烧杀抢掠,“老大,你的意思是要占领江晴和江怡的家?”

“笨蛋!”我失望至极,转头又看了看地上趴睡的两条狗,更是两个呆子,于是我又回过头来低声向他两解释:“一个成功的男人的背后一定需要一个女人,懂了没?”

张老大糊里糊涂,歪头斜脑:“不懂。”

张老二眼睛一亮,瞬间明白了我话:“我懂了,你要拿下江晴。”

我嘿嘿一笑:“没错。”

张老大晃过神来:“可是老大,陶小安也喜欢江晴。”

我闭目掐指:“我知道,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对他宣战,势必打败陶小安。”

“老大,陶小安他姐是陶凌,那个女人我们打不过怎么办?”

“不怕她!”其实我当时完全是为了在小弟面前撑着面子才这样说的,说完后我就浑身冒汗心里开始发怵,一想到那个肥硕的女人我就害怕,好几次都因为和陶小安干仗而被这个女人单手拎起来然后重重的摔在地上,有一次这个野蛮的女人把我按在地上后一屁股坐在我身上,那个大屁股重的像一口井盖,在这个野蛮女人面前我简直弱的像只蚂蚁,那时候强子还很小,不能护主,我只好摆手认怂。我曾经在心里暗暗诅咒她,这辈子都找不到男人要。

于是,为了争夺江晴我伙同几个小弟像自然界那种雄性动物为了争夺配偶权而与陶小安正式开战了。

当然,出于生命安全考虑,我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直接与陶小安对决,这并非我害怕陶小安,相反,陶小安通常是败在我手下的,我当时害怕的是万一他姐陶凌下手重了把我们几个打死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靠着从吹牛逼聚会那里学到的技术,我开始了我的第一招:妙手献鲜花。

在那里种花的人每户花棚旁边都有会有一个粪池,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节约施肥的成本,粪池周围庞臭,一般人都不会去那玩,但我不同,我爱另寻僻路,很多时候都爱去一些稀奇古怪的地方玩,那天我在自家粪池边玩发现池里有一个舀粪水的舀勺--一根用竹棍横穿黑色胶桶的组合体。看到它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该怎么用了。我急忙从家里抽屉翻找出几个喝完了的金银花瓶子,又跑到粪池边拿上了那个泡在粪池里的舀勺,妈看到了问我拿粪勺干什么,我说“干大事”,然后我叫上了我的小弟们直奔离家不远的小河跑去。我让张老大帮我拿着瓶子,在河边上候着我,张老二替我望风,有人来了就做狗叫,然后我双手拿着还在滴粪的粪勺,把河水搅的天翻地覆,地振山河。我基本自悟了这项技能--用粪勺在河里抓鱼篼虾。然而粪勺终归受不了这无端的力量,在我挥舞了大概半个小时后,我家的粪勺终于战死沙场了,胶桶断掉在河里,但是我依旧热情不减,而且越抓越上头,越搅越兴奋,即便我已经大汗淋漓。随后我叫张老大把瓶子放在地上,张老二暂时也不必望风,我把那根光杆丢在一旁,低声向他们谋划让他们乘着陶小安和陶凌不在把他们家的粪勺收缴过来,不一会两个小鬼抱着三根粪勺溜回来,一路上滴着粪水,“老大,我把我们家的也拿过来了”我嘿嘿一笑,心想平日里没白照顾他们,然后又搅起了河水,最后我累死累活忙了一个下午,直到把这三个粪勺也弄成光杆司令为止。看着地上躺着的四根光棍儿和河里浮起泡着的四个黑桶,我嘱咐小弟们严封闭口。直到现在我依旧清晰的记得那天我的全部收获:11只指甲盖大的鱼,8只虾米还有7个青螺。为了表彰两个小弟的贡献,我把空出来的那个瓶子里面装上水然后往里放上了两只鱼两只虾米和两只青螺,两个小弟高兴的涨红了脸,笑的跟个猴子一样,我让他们赶紧回家然后把这三根光杆依旧偷摸放回原处插到粪池里去,并告诉他们这件事不要外露,他们走的时候我还感叹的对他们说,我家的粪勺质量最好,捞了半天还不坏,你们两个家里的粪勺质量第二好,坚持时间也很长,陶小安和陶凌他们家里的粪勺质量最差,就跟他们人一样差劲,他们听后又做出来鸡鹅叫,两个屁孩抱着三根竹棍一个瓶子蹦蹦跳跳的走了。我坐在地上,肺里呼呼着喘着大气,脱掉上衣和凉鞋扔在一旁,看着手边的瓶子里的鱼和虾活蹦乱跳的,我自豪我的聪明才智,心想把这些送给江晴,肯定能让她对我赞赏交加,心里不禁愉快。我又转过头去看看那片泛黄的河水正在向外冒着呼呼臭气,四个黑桶浮在水上,离岸有米多远,不过我也不打算捞起来了,心想它们自会随着河水向下流走,等我的肺安静下来,我擦干了脸上的汗,拿上衣服鞋子和瓶子还有家里的那根竹棍起身离开。那时候太阳正在夕下,落日余晖恰好照耀着这条扬长小路,路的两侧也慢慢升起了炊烟,女人在屋里做饭,男人在路两边互相吆喝着每天的功绩和平凡琐事,我把竹棍和衣服搭在光溜溜肩膀上,另一只手拎着装满鱼虾和螺的瓶子招摇过市,那一刻我感无比的幸福,仿佛像我不久前拯救过世界一样,回家的路本来只有五分钟,但是那一天我走了足足半个小时,我高昂着头,从村的这头走到村的那头,一路上故作不屑的轻吟着“哎呀哎呀”那些大人们也识趣的应付着我,一副夸张惊讶娱逗小孩子的表情:“哎呀,哪个地方搞到这么多鱼的,你这个小鬼真有本事”我故作高冷的嘿嘿一笑,一路上受到诸如此类的赞扬数不胜数。

最后实在走不动了,我便终于来到此行的终点江晴家,我一般都不敢直入她家里,除非受到邀约,于是我让在外面玩的江怡叫出来她姐姐,看到江晴出来后,我轻声把两个瓶子递到她跟前:”这是送给你的。”

“鱼和虾?还有螺,这都是你抓的?这么多!”

看到她脸上激动和高兴的神情,让我原本涨红的脸又热又烫,我点点头,轻声的说:“是的,都是我抓的”

她兴奋的说着:“谢谢你,但是我养不了这么多,我就拿两只鱼吧,剩下的还给你”说着便准备跑回家里去拿瓶子,我叫住了她,“都是送给你的,我不要”但是我拗不过她,通常在她的提议下我都会一一妥协,最后她拿了两只鱼,两只虾米还有两只螺。江晴和她妹妹都夸了我,最后我走的时候江晴让我穿上衣服,我才注意到我是光着膀子来到她家的。江晴和她妹妹都夸了我,让我的心脏扑通扑通的乱跳,我把剩下的鱼虾螺拿回了家。那一天我一路狂奔在路上,高兴无比。

现在回想起来我都会扑哧一笑,其实那个狗屁年龄的我根本不懂什么爱情,事实上直到现在我都一直避讳这个词,因为我感觉它虚无缥缈而且不想面对,于我而言,那时候奉承和愿献全出于喜欢,同我喜欢到处嬉玩,喜欢各种各样的动物一样无异,并且觉得这并不难以启齿,我那时候喜欢坐在江晴的身边,因为她身上总是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味儿,而且我通常不必开口说话,而是坐在她旁边,听着她滔滔不绝的说个不停,东扯西扯,而我只负责“嘿嘿嗯嗯”。让我现在感到好笑的就是每次我坐在她旁边,我就从一个活蹦乱跳信口开河的地痞流氓变成了一个老实听话安静的文雅青年,我的鼻子情不自禁地闻着那股香味,我能感受到我身体里每个神经都跳了起来。但是我却向来不敢和她大声说话,每次碰见她都是轻言轻语,仿佛她比陶凌更让我感到惧怕,在她面前我也不敢表露一点不得体,我总是小心翼翼,我还喜欢她的笑声,笑的落落大方,明朗高荡,而且长得白白净净,每天都扎着高马尾辫子,因此每次她笑起来我都会偷偷看她,她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所以她是很多人追捧的对象,并且她和她的妹妹是那群人中唯一不会欺负张氏兄弟的,我有时候做梦也能梦到她。正如我所说的,这绝异于现在这种肉欲和情欲横流,以及趋炎附势,攀高卖身的而所能感受到的,但是当你越是尽力去寻找那种纯美的,羞涩的,中一的感受的时候,现实就越会把你拉的偏离航迹,就像多年前异性之间拉拉手就会脸红,而现在上床出轨就是一句话,这两者都无法彼此理解,然而这巨大的变化就在短短的十几年之间,后者只会觉得前者幼稚可笑,前者却也理解不了后者的伦理颠覆。现在很多人看不明白一点的是,夫妻双方如果打算走一辈子,那就应该明白他们彼此之间的甜言蜜语和爱恨情仇仅仅只是路途的一小段,而更多的时候他们需要背负着家庭的责任负重向前,彼此奉献,我们乡下村里的王二娘和麻小六老爷子是一辈子从头到老的夫妻,他们两个总是当着彼此的面破口大骂:“我这辈子真是瞎了狗眼,娶了你这个泼妇!”王二娘也不落下风:“我这辈子倒了血霉,嫁给了你这个馊懒好吃的拐脚老汉!”骂人的话比谁念的都要难听,可是第二天这两口子就又会像刚结婚的小夫小妻一样,在那个太阳还未升起的时候,月光照应着两口子的背影,女人的手搀扶着男人,男人走路一拐一拐的,肩上扛着挖地的锄头走在通往田间的路上。麻小六老爷子总是背地里对着别人嘿嘿笑着说:“我麻小六从小摔断了腿,倒了一辈子的霉,唯独娶了一个好女人。”王二娘在村里的女人聚在一起背地里说他们的男人多么不堪多么没用时总是会闭着嘴发笑,心里总是想着她那个能干的男人。事实上确实如此,他们在外奔波的儿子比村里任何年轻人都要幸福:麻小六夫妻两个总是能种上比别人家多两倍的粮食,总是能喂上比别人家多两倍的猪供他们的儿子过年回来享用,村里的人谁也不会知道跛脚老头和矮个子老嬷是怎样做到的。

于是我同寻找这种差别一样试着在童年往事里寻找别的东西,才发现有些东西早已随着我们年龄的渐长和社会的巨变一点点消磨殆尽,那些刻在心里的善良和现在看来无法理解的感到幼稚好笑的东西早就所剩无几了。于是我要发问:“所谓大人明白的东西真的是对的吗?我们真的是日渐成熟吗?”可惜,当你长大的时候,你要还想像揣测小孩子那样去信任这个社会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你会身心俱疲,且压抑无望;而你只有决意甩掉那些天真和善意才能生存下去,正同老舍在《骆驼祥子》里写的那样:祥子到死都认为,他过不上好日子,是因为他拉车不够努力。

后来村里人身上穿的衣服,桌上摆的饭菜都莫名其妙的传出一股股粪臭味儿,妈问我菜里面有臭味不,我直摇头:“香得很呐,哪有什么臭味儿”,随后强忍着粪臭味狼吞虎咽了起来,我还听说那天下午天快黑的时候第一个到河边洗菜的女人被吓的半死,大声喊着“哎呀,河里泡着四个人头啊,哎呀妈呀,死人了啊,咦呀呀啊”然后村里很多人闻声赶来,发现是泡在水里的四个胶桶,再往后就是四家人准备舀粪施肥的时候拔出来的是一根光杆儿,吓的一大跳,这才记起来河里飘着的四个“人头”,我不知道后来这件事是怎么败露的,不过那都是我从云南回到乡下的事了。

自那件事之后,我同陶小安之间的摩擦战斗也数不胜数,但大多凭借我的聪明才智而获胜:

在武力方面,我能仗着小强的威吓来帮我,陶小安和陶凌家虽然也有狗,但是没我家强子争气,我天天喂它吃好的喝好的,因此它体型是他们那边两倍大,每次见到我带着狗出门溜达,他们姐弟两就会躲在家里当乌龟,于是我人仗狗势,得意洋洋的对我的小弟两说,看到没,你们的大哥一出门,陶凌陶小安就会怂成乌龟王八蛋,我看到小弟们那崇拜的眼神,高兴极了,他们向我寻求我是靠着什么办法把曾经一向嚣张的陶凌弄成缩头乌龟的,因为他们也想不让陶氏姐妹再欺负他们,为了增添作为老大的神秘感,我说:“秘密”,并且想他们保证,以后陶氏姐弟再敢欺负他们,我就拔掉他们的乌龟壳,让他们缩头乌龟都做不了。这两小鬼听后又做出来鸡鹅叫。

在体力方面,张氏兄弟简直就是我的左臂右膀,他们两个虽然个头小,但是只要我让他们帮我的忙,他们都精确无误的照做,仿佛我是他们的亲大哥,对我崇拜无限,忠心不疑。

在智力方面,我凭借我的头脑和怪癖思路做了很多在我现在想起来也会扑哧发笑的壮举。

最后,在这场与陶小安的战争中,我基本上完胜,但即便如此,我依旧不敢同江晴放肆玩耍,不过那些爽朗的笑声一直回荡在我的脑子里,像那阵阵茉莉花香一样丝丝犹存。最后我也在模糊的记忆里面渐渐淡埋了这些事,尘封在结灰的记忆当中,就像和张氏兄弟共处的那段时光一样。但是每次翻开,就让我在现今破败不堪的生活里重新拾起点希望来,然后跨步往前。

自那之后,我放下了拿下江晴的计划,转而同张氏兄弟两个加上两条大狗一起,五条疯狗在路上到处乱串,我们比赛光脚跑,从路这头跑到路那头,好几次那两只笨蛋强子和老黄把我们绊倒,害得我们摔了个狗吃屎;我还发明了一个比赛叫拉尿大赛,这是我在不认识张氏兄弟之前就爱玩的东西,那时候那边的交通工具以马车和自行车为主,马车是敞篷的,其实后面拉的就是一个板车而已,有一天我和我爸去集市赶集回来,回来的路上我突然想拉尿,师傅懒得停下马来,他就让我站在上面对着地上拉,我爸扶着我的手,师傅呦呵的说着:“小鬼头拉准点,别滋我车上了”我嘿嘿一笑,边拉边扭着屁股,看着路上歪歪斜斜的尿迹,我就发现了这样做的乐趣。于是后来每次赶集前我都会带上张氏兄弟两个,而且走之前我都会让他们两个多喝水,一开始他们不解,玩过一次后他们也爱上了这样做,于是每每赶完集从街上回家的时候,我们三个就会站在马车后面,彼此手拉着手,然后脱下裤子开始对着地上滋尿,获胜的条件当然就是比谁滋的时间更长了。在那个夕阳照耀的时候,一个马车夫拉着一头黑色老马呦嘿呦嘿的叫着,老马悠哉悠哉的走,我爸坐在板车上拉着在车上滋尿的三个高低不一的小屁孩,天空里回荡着像鸡叫和鸭子叫一样的笑声,落日照耀着老人的侧脸,也把我们三个小鬼的笑脸映照的红彤彤的,路上尘土飞溅,我们三个拉在路上的尿就像马车的尾迹一样,抬头望向马车走过的地方,三条粗细不一的线条像极了街上的斑马线,在我们的嬉笑声里,太阳正慢慢落下,它又会从地球的另一侧慢慢升起,昆明的那个不知名小镇在黑夜里渐渐睡去,人们在睡梦中等待着明天太阳照常升起。

我们三人两狗常常在日落时奔跑,跑在田间,跑在玫瑰花地里,跑在河梯上,我们放声大笑,肆意的做着任何我们想做的事情,我们自由的就像天上飞着的小鸟一样,有时候跑去邻村看看,有时候摸到街上瞅瞅,做着那些百干不厌的事情,套蜻蜓,抓鱼摸虾,看路上蚂蚁搬家,玩累了就望落日余晖夕阳西下;我依旧做着他们的老大,他们依旧做着我的小弟,从每个清晨玩到每个日落,乐此不彼。

可惜,人的一辈子除了自己的肉体就再也没有什么会陪我们走过一辈子,我甚至认为就连自己的灵魂都不能坚持如一。这就是人世间,有些人还来不及回味说散就散了,有些事还来不及做完就戛然而止了,正如此言:斯人易逝,唯孤独永存。我无数次回味那些在昆明生活,回味张氏兄弟两个在我脑子里痴痴的笑声,回味着江晴身上的茉莉花香,回味着强子热的时候吐着舌头哈哈喘气,回味着满棚子里盛开的玫瑰花,但该放下的只能放下,你既然品尝了童年的自由感受,就得为之付出代价,在成长之中背负着责任和重担生存下去,背负着希望与绝望生存下去。佛说: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但我却认为不然,即便我们无欲无求,生活依旧寸步难行。很多人的愿望仅仅是活下去再无其他,但是我却发现,这类人往往活的最艰难。我庆幸在这人间炼狱里有过那段最温暖的时候,正是那段时候造就了我后来看清很多道理的机会,但最终也满怀遗憾的不得不同那些人吃下一桌散宴席。

有些人觉得这样说是无病呻吟,是愤世嫉俗者的无端臆想,我真想把这类人的狗头死死的压到地下去,让他们看看这货真价实的世界,看看底下到底有多少人在艰难的活着。但通常这类人活的很好,活在灯红酒绿里,活在面具伪装之下,他们只关心他们自己的生活,他们只相信他们眼前银幕之下。这是人类历来的悲哀,正如一本书上写到的:已有之事,后必再有;已行之事,后必再行。我同梦里的那个童年时期待太阳照常升起一样,期待着有朝一日苦难中的人们能享受到与我童年一般永恒的幸福和真正的自由。

再到后来,我爸妈因为种玫瑰花连年亏本,便要打发回家另谋出路,我基本是毫无征兆的知道这个消息的,那时候我还和张氏兄弟两在河里摸鱼,知道消息那一刻,我们三个感觉到天要塌了,爸还说要把小强送到邻村的叔叔家去,因为狗上不了火车,运费又贵,他们只好想到这个办法,房屋也早就找到了买家,准备走后就卖给别人。那天是我斗争最激烈的一天,我哭闹着死活不走,张氏兄弟看到我哭了,也放声大哭起来,向我父母求情,但我力量小,还是拗不过他们,那天晚上,父亲叫来了张氏一家吃最后一顿散伙饭,我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即便我的内心多么想听到两个男人再吹一次牛逼,也多想和张氏兄弟嘱托一些事,但我最终还是没有开房门,谈笑中,他们知道我们彼此舍不得,以为时间一长就会淡忘,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那天至今成为我一辈子的遗憾。我最后也没能告诉张氏兄弟我打败陶氏姐弟的原因,小强最后也被送到了叔叔家里,那个见证过我活过最快乐的时光的小房子也被出卖给别人了。

我在睡梦中被爸爸偷偷的扛在了背上,全然不知道我是怎样离开昆明那个无名小镇的,我猜也许那时候我我的身体已经不在昆明了,但是我能肯定的是那个睡梦中我一定在做着昆明的梦。

后来回乡之后,我不知道陶氏姐弟会不会因为强子和我走了又欺负到张氏兄弟身上了,也不知道强子有没有跑回村里找我,有没有替我帮张氏兄弟俩出头,还不知道张氏兄弟会不会时时念我,同时我也不清楚自那之后我的爸爸和张氏兄弟的爸爸还有没有在一起喝酒吹牛逼,这些往事都没有了答案,我唯一知道的就是从我在一次饭局上从父母那听说的,在我们回村后一年多,张氏兄弟的奶奶死了,最后被人发现在玫瑰花棚子里,脸面朝地,一只手被压在胸前,另一只手搭在后背上,旁边的地上躺着一把裁花的剪刀。这个为家庭奉献一生的默默老人如同千千万劳动农民一样,生在土地上,也死在土地上。老人安葬之后,他们的父亲也带着两个小兄弟回到了他们的家乡开始了另一种生活。

我在以后的人生中没能和两个小兄弟见上一面,也没能和强子再见上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