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论婚(个人专属版狭义相对论)
前言: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胜,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
春节将近,催婚已过,苦不堪言。
长者皆知揠苗助长不切实际,却痴迷幻想为实,虚幻执着为进。
以拥有婚姻为主,不以负责婚姻为主。
以扑朔迷离为准,不以实际情况为准。
以表面和谐为果,不以统筹兼顾为果。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潦草开端必焦头烂额结尾,个弊大于利,非长久之大也。其弊一,个人体格差异大,目不能远视,异于常人,生活中每每尝其困扰,此疾者。身有疾,后代遗传基因优良性必不保。其弊二,经济基础不独立,且尚处潜龙勿用之时。底气不足尚可期待,后天不可估期,却是弊端。其弊三,性格特立独行,缺乏情趣,对婚姻恐惧大于渴望,仍需心理建设。
此主三弊,尚足以可遇不可求,何况旁支细碎?
再言长者心态,看似简单粗暴之关心则乱,实为个人需求满足。未婚则盼婚,已婚则盼孙,有孙则盼女,成双则愿成人,祈富贵和睦。
若为孝,则对婚姻不忠,不尊,不爱。如此开端,先无温情,倒存嫌隙。
婚,论到实质,为长久之计,共同处理生活琐事。
为婚不实际,如醉酒合同,一时兴起,漏洞百出。
不过一时间,不过一心急,不过一妥协,不过一得过且过。
不过而已,心若冰清,天塌不惊。人若胜天,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事若长久,又岂是风雨可阻?
事若短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何必过犹不及,过分强求?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到底无。天下红颜知多少?莫做痴汉欲强求。
勇敢的坚韧不拔的成婚之心和基本的责任承担的发展能力才是绝对的实力体现。
所谓,绝对实力面前,一切都是浮云而已。
如自古美人之美,诗云:北方有佳人,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美若天仙,何惧无能力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倾国倾城?
强求不可为而为之,如奔赴千里取水救旱,远水解不了近渴。何况,婚者,非事之大小,更有人情伦理之纷杂。
先成婚后再解决,如梦中发财,明日戒烟,从今往后的不会,孩童的狼来了,可信而不可取,未来不可期。未成美好,先埋地雷,实“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优秀经典典范。
婚者,两性结合,自然之理,当以客观规律为准则。
更况,两情相悦,山盟海誓,比比皆是。然,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勉强凑合,既对不起饭,也对不起自己的手艺。
甚者,贫贱夫妻百事哀,一对苦难,造成孩子苦难,进而两方家庭矛盾,以后长期积压太多,造成社会影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家和万事兴,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否则,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莫不必循规蹈矩,死板算计过日子。却必须无法依靠胡乱幻想,大差不差地感觉可以去旁敲侧击地为婚。
可以自己作,毕竟作的只是自己。但没必要带着过多的不确定去折腾本可避免的孽缘。
如果,所谓的孝顺是牺牲自己的本心和另外一个女人甚至之后会有的孩子的幸福为代价,另外还远远不够这点伤害。那这种让老人安心的不负责任的孝顺,本身就是某种意义上的犯罪。另外,其结果也并没有因为牺牲自己和别人而获得长久。就好像,从头到尾,就是在没事找抽型。那样的话,还不如直接就去好好的作一下,反正结果总是要去埋无尽的祸根,那还不如直接郑重其事的去好好种个祸根。兜圈子,既浪费感情,也浪费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