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告别余氏
潘母直接把潘金莲拉到武大郎跟前,余氏想阻拦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潘金莲一副受尽委屈又无法反抗的模样,看得余氏心痛不已,只能无奈地用手帕擦拭眼角泪水。
潘母拿起手帕,假意替潘金莲擦着眼泪,说道:“金莲,都是娘的错,没能力养活一大家子人,才狠心卖了你。幸好老爷夫人仁慈,不仅没有苛待你,还收了你当义女。只是你自小离家,娘没能好好教导你,才让你做出此等丑事。幸好老爷夫人宽以待人,不与你计较。武大也实诚,并不怪你违背诺言。今儿个我就把你俩的婚事定了,从今往后你就跟着武大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潘金莲哀求道:“娘,我不要嫁给武大,我根本不认识他,我没有做过对不起张府的事儿,我是冤枉的,您要相信金莲啊!娘,您带我回家好不好,我吃得很少的,我还会做女工赚银钱,赚的钱都交给您保管,只要不嫁给武大,您让我做什么都行。”
潘母可不想和潘金莲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不然也不会明知道潘金莲能做女红赚钱,还是毫不犹豫就把她卖了。
潘母心中颇不耐烦,却依旧笑着说道:“娘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你,如今你名声受损,武大能娶你,你应当心存感激才对,可不能以貌取人伤了他的心。娘知道你有一手好针线,娘不要你赚的钱,你拿着钱和武大好好过日子,只要你们过得好,娘比谁都高兴。”
此刻围观人群已经全部偏向潘母。
“这潘金莲可真能演啊,都这会儿了还死鸭子嘴硬。”
“她娘要是真图钱会不要彩礼吗,武大可是带了一百两来给她赎身,又不是给不起彩礼钱的人。”
“她肯定还是舍不得张家大小姐的身份,也是,换作我也舍不得。”
“再不舍也得接受现实,张夫人总不能为了这个义女连张府名声都不要了吧。”
“我说潘金莲你适可而止,别待会儿武大都不要你了,他一百两买个什么丫鬟没有,人家也不是非你不可,还搁这儿可劲儿嫌弃,认不清现实吗?”
余氏还想再说什么,却被张财主拦住了,张财主道:“夫人,这是他们的家事,你再喜欢金莲也不能越过她亲娘行事,儿女亲事自古由父母做主,既然潘大娘子都同意这门亲事,你我也不好再掺和进去。”
余氏心中不快却也无可奈何,只能狠狠瞪了一眼张财主,张财主却笑得更灿烂了。
婉儿趁着宴席结束宾客离去的间隙找到潘母,笑着给了潘母八十两纹银,潘母接过银子春风满面地回去了。
余氏知道事情已成定局,她已无力改变,只是让武大先在偏厅等候片刻,她则将金莲带回了和宁居。
突如其来的巨变让余氏久久不能接受,她还不曾开口便已泪流满面。
潘金莲替余氏拭去泪水,温柔地说道:“干娘,您看看您,怎么哭得跟个孩子似的,您别担心,金莲会照顾好自己的。我的本事您还不知道吗?我可是有佛祖庇护的人,谁都伤不了我。”
余氏也知道潘金莲不是普通人,可还是担心不已,哽咽着道:“金莲,干娘一想到你要嫁给那样一个人心都碎了。你如此娇艳明媚的女子,理当配世上最好的男儿。干娘知道你是被人陷害的,却帮不了你,我恨自己无用啊!”
潘金莲轻拍着余氏的后背,安抚道:“干娘,这不是您的错,这是金莲命中的劫数,是佛祖对我的考验,您不必太过忧心。再说您现在可不是一个人了,您得当心自己的身子,以后可不能再像今日这般大喜大悲。”
余氏在潘金莲的安抚下,心情渐渐平复,她将金莲带到自己的私库,笑着道:“金莲,你仓促嫁人,干娘还未来得及给你准备嫁妆,这库房里面的财物都是干娘的私产,你喜欢什么就拿什么,干娘没有别的本事,但定不会让你过寄人篱下的苦日子。”
潘金莲看着琳琅满目的金银珠宝,心中顿时一酸。
刚开始她讨好余氏无非是为了合作,后来发现余氏一听好话就爆金币,就净捡些余氏爱听的话说,此时才发现余氏是真把她当干女儿了,生怕她受了委屈。
潘金莲知道如果什么都不要余氏会更担心,再加上她也需要用金钱充实积分,就不客气地拿了不少银钱。
潘金莲曾告诉过余氏,佛祖赠了她一个存钱罐,能自由收缩容纳万物,所以当潘金莲手中的银钱瞬间消失时,余氏只觉神奇却并无诧异。
潘金莲看着比身份证号码还长的积分余额,由衷地庆幸自己化敌为友,认了一个富婆干娘。
潘金莲又打开百货商城浏览了一圈,最后兑换了一枚“送子丸”、一枚“百毒不侵丸”及一枚“安乐丸”。
“百毒不侵丸”药效如其名,服下后之人可身强体健、百毒不侵;“安乐丸”能让人在美梦之时走向极乐世界,走得安心且快乐,没有任何谋杀的痕迹。
潘金莲把药效讲给余氏听后,又把药瓶放到余氏手中,笑着道:“干娘,弟弟生产之日我可能不在府中,无法及时道喜,这瓶“百毒不侵丸”给弟弟,祝愿弟弟健康成长;这瓶“送子丸”是给干娘的,没准儿您哪一天还想添个妹妹代替金莲陪伴您;如果哪天老爷不愿再同您合作,甚至威胁到您和弟弟妹妹,您就把这瓶“安乐丸”给他服下,帮老爷了却红尘。”
余氏不觉得潘金莲送他“安乐丸”有什么不对,以前她把张财主当夫君尽心辅佐,张财主却反复践踏她的真心;现在他把张财主当合作伙伴,张财主却死性不改伤害她的金莲;只是她还想要个女儿,等女儿诞生后,张财主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余氏没想到潘金莲都要离开了,还处处为她着想,刚收回的眼泪又哗哗地流了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