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约会是要请人吃饭的
“你总是这样去跟人见一面就没有下文了可不行啊,你得有进一步的动作呀,还得继续约呀,要发扬一步怕苦二不怕难的战斗精神。”叶新凡的嘴里仿佛永远都塞不满,而且那啃着的肉串喝着的啤酒也似乎堵不住他那絮絮叨叨的嘴。
“我倒是也想的,可是对方不是不搭理你,就是婉拒说没时间,总是纠缠也没啥意思吧!”张别古看着叶新凡大快朵颐的模样,突然有些羡慕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张别古感觉自己已经没有太好的胃口了,对吃的也没有那么在意了,仿佛突然之间对吃什么没有了兴致,也就忽略了跟人相亲是要礼貌性的请人吃饭客气一下的。
“头一次跟一个陌生人吃饭难免拘谨,多聊几次就行了呗,电话一个不接就打十个,一直打到对方接电话为止。”叶新凡继续边吃边叨叨地为张别古出谋划策。
“这样会不会让人觉得变态呢?扰乱别人的正常生活,本来就有抵触,这样一来反而弄巧成拙了吧。”张别古心有顾虑地问到。
“这事儿呀,你得做了才知道,起码让对方看到你的诚意吧。”叶新凡倒是毫不在意地回到。
“诚意?就怕人家告我神经病,骚扰人家。”张别古还是感觉有些后背发凉,浑身毛毛的感觉,从张别古的心理承受来说,这样的行为是不能认可的,想想都觉得接受不了,从小就接受的道德伦理教育,包括课本上或者校园里学到的礼仪廉耻,从这一刻在叶新凡的理论里都将不复存在,就是一味不择手段的进攻,直到对方屈服。张别古居然还傻乎乎地按照叶新凡的操作流程尝试了一下,结果并没有很意外,对方很痛快地就把他拉黑了,再也没有了攻击的标靶。
突然之间张别古有点不太认识眼前的叶新凡了,虽说人家也是为了他的终身大事考虑,但是一叶落而知秋,有些事情想的深刻了会让人不寒而栗的。
回到小县城最大的缺点就是到处都能碰到熟人,尤其是同学,大概除了这个属性的熟人,其他类别的也是很难了,总是聊着聊着就能聊出来很多中学校友,然后再一提那谁谁谁混的开的都是兄弟,然后很容易就是五湖四海皆兄弟了。
二哥就是同学的同学,职业是个驻场歌手,无所事事的日子里,张别古都是和二哥他们混在一起的,都说多条朋友个路,张别古倒是还没有试图在演艺的这个路上踏出足迹,毕竟都市的柏油路太硬踩不出足迹,除非它没干,可是没干的路哪里又轮的上路人就先去踩了呢?修路的人说不定都刻上自己的名字了,然后阿猫阿狗的为了尾随主人自然也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留下自己的足迹,路,走人多了就自然有了路,或许有时候根本就不需要铺路人,那是探路人,而做探路人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出于对未知的天然恐惧感,并不是人人都有勇气去做探路者的,至少张别古是没有这样的勇气或者魄力的,因为他输不起!
驻场歌手这个名词张别古最先想起的是那首颇有异域风情的小曲——好像叫什么LS酒吧的,每次到酒吧都能找到这首歌的感觉,那种意境是很适合酒吧里听或者唱的。
酒吧的名字很奇特,或者是很新颖——“看缘分吧”,一听这个名字就知道老板是个有故事的人,当然跟老板并不熟,也就没有机会打听老板的故事,即使张别古他们都带着酒,可能还是没有缘分吧。
二哥有个习惯,每次开嗓前都要喝两口,据说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至于烟是坚决不能抽的。二哥喝酒也很有特色,只认红星二锅头,然后用军用水壶装好,再配上海魂衫,很是有一种年代感,我觉得二哥就差一个五星帽再配一条军绿,最好加上解放鞋,就是妥妥的时代青年了。
每天下午时分,二哥便会准时地一边背着吉他,一边挎着水壶,在候场的时候带着我们这帮狐朋狗友们先开上一壶,也算给酒吧捧捧场面,隐隐地也做了一把酒托儿的感觉。
第一次这种新喝法也是跟二哥沾光的,先搞上一提红茶,兑着二锅头,一碟儿蚕豆,就是一场酒局了,那种滋味居然也还挺好喝,并没有很上头的感觉,甚至还有一种喝洋酒的感觉。或许就是某位落魄大佬发明的这种实惠的喝法吧,仅仅只是为了找到那种感觉而已,过惯了奢靡的生活却没有了再奢靡的资本,就只好找一种感觉回味吧。
庆幸的是这样一群狐朋狗友从来只喝酒不吹牛,所以也就没有什么谈梦想的宏大或者梦想实现了多少,大家都只聊当前,比如二哥就是说接下来该自己上台了,然后把吉他一挎就潇洒登台了。我们能做的就是赶紧鼓掌,打手鼓,烘托气氛。作为一个看客,很多时候,大多数的人都是乐意于去观看别人的演出的,毕竟只需要自己偶尔鼓掌喝彩而已,尽管只是象征性的,只要不用自己多出一份力,大多数人还是愿意做个看客的,咋说也是天天能混吃混喝的,尽然不是山珍海味,也胜过寡酒难饮的索然无趣。
曲终人不散,二哥歇场的时间,一群人继续举杯狂饮,很有一种酒不干曲不断的意味儿。最终还是在酒酣时刻,还是有人说出了自己的梦想,不是吹牛皮的那种,很淡然的那种,而且还是他一直在做的事情,现在不过是告知一下现场的这些狐朋狗友而已,他要继续他的骑行之旅,可能从下周就不会再来了,行程规划的是三个月。
拥有伟大梦想的哥们儿好像是叫黑子,其实黑子并不是很黑,只不过因为常年骑行导致皮肤黝黑而已,大家没有嘲弄只有羡慕,羡慕这些说走就走的骑行者,更多的是应该感慨自己的裹足不前,或者是佩服他们的勇气。
都是酒友,黑子的行装好像也是很简单,沿袭了二哥的风格,也不知道是自己备用的,还是借二哥的军用水壶,听说是就带着一壶二锅头就发了,后边的日子里,张别古大概忙于相亲的缘故,后来倒是也去的少了,送行的场面并没有赶上,以黑子那洒脱的性格而言,大概也是潇洒离场,只留给众人一个背影罢了。
再次到酒吧的时候还是缘起于那个厌恶三十岁大叔的九零后妹子吧,提起来相同的酒吧,说着各自不同的故事。据说是闺蜜每天都强行拉着她去酒吧物色大叔,尤其是三十来岁的,大概是去拼酒吧,亦或者是有所图谋那就不得而知了,她说自己是极其厌恶的,但是每晚还是要被闺蜜强行拉着去,可能是因为有吃有喝吧,也就不忍拒绝吧。每次吐槽的时候都让张别古觉得是在骂自己,可自己又分明是整天和一圈糙汉子一起喝酒的,也可能那时候还没有那种业务吧,酒吧里那些年还都是纯粹的点歌喝酒的。
黑子回来的时候张别古也去凑了个热闹,黑子真的变成了黑子了,整个人都沧桑的不成样子,完全已经不是当年的黑子了,不应该说是当年,毕竟才仅仅过去了三个月而已,如果不是说要给黑子接风,张别古都以为是有新朋友加入了,毕竟固定的圈子已经好些年了,想融入也是需要岁月沉淀的。
黑子很兴奋,因为自己终于完成了自己的计划,骑行去LS的人也只有这满身的沧桑感才配的上,有种让人肃然起敬的骄傲,然而黑子却并没有炫耀什么,只是讲了一个大概。出发前张别古也只是知道他要骑行,因为黑子一直都在骑行的路上,认识的时候也就刚好赶上他的修养期,此刻才知道原来他居然不吭不响地完成了如此的壮举,瞬间让张别古自己都觉得有些热血贲张了。
黑子说路上除了坚持前进,还是继续前行,并没有什么多余的公路故事什么的,至于电影里演的那些公路爱情啥的就更别想了。夜间就找个能避风挡雨的地方生上一堆火,煮个泡面,啃着辣条,再来一口二锅头,那滋味想想都美得很,那画面在这帮人的脑海中浮现的时候,都瞬间觉得盘里的蚕豆不香了,即使是免费的也不香了。
LS之行,张别古倒是一直也有这个想法的,但是骑行的话就算了,毕竟开车去他都会觉得累,不然也不会想了这么多年还在这个城市,有多少人是一辈子连这个县城都没有走出去的呢?张别古看了看酒桌前的这些酒友,之所以不能叫酒肉朋友,那是因为他们根本就吃不起肉。他们大抵都是在外闯荡过的吧,然后和张别古一样又灰溜溜地回来了,从此不再张嘴谈人生,一个个低调地没了原来模样,想到此处张别古那颗躁动的心就又安分下来了,走的路多了有时候是需要停下来歇歇的,突然之间就又开始羡慕起来黑子的人生了。
终究他还是没有听他的劝,也没有学会请相亲对象吃饭,有些时候人生一半是酒一半是饭的时候就不如用酒拌了饭,酒是她不喜欢的三十岁老男人,饭是他约不起的九零后小萝莉,一个是装在杯具里的,一个是放在碗具里的,终究是放不到一个盘子里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