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老友小聚
大概我是认识印度人的,毕竟大概只有印度人的饼才能摊的又大又圆,而且还会飞,别的国度或许是做不到的吧!
“祖国尚未统一,你跟我谈什么儿女情长?好男儿志在四方,大丈夫何患无妻?”——夜市场里的烧烤摊儿上,一个浑圆小胖哥情绪激昂地喊到,随后猛地一口啤酒下肚,那圆鼓鼓的肚子显得更加圆润膨胀起来。
“我说老三,你小子也三十好几了吧,该找个媳妇成家了吧?别整天喊这么大的口号,国家统一还等着你操心?再这样下去,我看你倒不如改名何患算了。”对面的桌角一个正在拼命撸串儿的略显消瘦男子抬头对着小胖哥说道。
“这也不失为是个好主意,这样的话就算到时候找不下媳妇了,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告诉他们何患本就无妻!”被称叫老三的小胖哥再次抓起面前的啤酒瓶喝了一口,戏谑地回答道。
小胖哥“雅号”老三,并没有其他的意义,单纯的就是因为在家族里排老三,在老三还是孩子的那些岁月里,小孩子们都盼望长大,小小年纪便以“老”自居,同学之间的外号,大多都以姓为号,如老张,老方,老高之类的,总之就是自己瞅着顺眼的字眼儿或者别人觉得符合这类形象或者气质的,给起个外号,当然这外号有自己起的也有别人给起的,这就涉及到情愿不情愿的问题了,也不外乎有很多本来是很抵触的,被人称呼的久了也就只好顺其自然了。也不知道是从哪里传来的风气,那年月,没个外号的,就好比水浒传里的人物,没有个绰号的,就算不得是好汉的。
据大一些的孩子们说,混江湖的有个绰号很重要,有个拉风又好听的绰号更重要,可是即使是小孩子过家家,也是要靠实力说话的,谁的拳头硬势力大谁自然会把好的外号给占去的,毕竟谁都不想叫“屎蛋儿”“狗剩儿”什么的吧,毕竟虽说是外号,但是叫着叫着就会习惯的,习惯了之后就可能连真名都记不起来的。比如,“胖子”就是个很通用的外号,就如姓名中的“张伟”一样,使用频率是极高的,毕竟十多年的校园生活,还是有很大的可能性遇到很多胖子的,以至于在不同级别的,甚至于不同班级的聚会中,都会听到“胖子”这些名号的,这是优势,也是一种无奈吧,毕竟被人叫惯了外号,就很少会被人记住名字的。
夏天,是撸串儿喝啤酒的好季节,只是可惜这样的惬意生活慢慢就要退出历史的舞台了。随着城市发展的大趋势,这些街边小摊将慢慢地消失或者转型,要么转型为新能源无污染的烤串,要么就彻底消失,这是一个有关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无可避免。撸串喝啤酒的日子或许就是有一天少一天了,毕竟电烤箱里出来的羊肉串还是少了些许的烟火气息的。
“你这家伙从来都没个正型儿,跟你说话简直就是对牛弹琴。”消瘦男无奈地说,说完之后,自己也赶紧一手抓烤串一手端啤酒。
“我怎么就没正形了?偷偷告诉你,我连圆形都有了!”老三忙着边吃边喝边回应他,更不忘了拍拍自己被啤酒撑起来的肚皮。
“我们有多少年没在一起了?你怎么就知道我没有?虽然为我是表面光,可是我也是有对象的人啊,不像你从里光到外。”叶新凡回怼说。
“嗯?”老三低头看了看自己,心说衣服还都在呀?为什么要说从里光到外呀?虽然是好哥们儿,但是也没有真到随便就赤裸相见的地步吧?尤其还是在这漆黑的夜晚,真个坦诚相见了,那入夜的晚风也是很凉的啊。
“唉,你小子是真没救了,天天没个正行的。”叶新凡也懒得再理会他了,自顾自的开吃开喝。
老三一看这家伙的模样,却也是如何也没有心情再开玩笑了。莫名地心里还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很是不舒服。也许是多年不见了吧,也不算是多年不见的,至少是一年聚一次的,只是随着聚会的人越来越少,最终也只剩下了俩人而已。其他的人再联系,要么在家带孩子了,要么在家陪媳妇,总之是不会有人再参加这种无趣的聚会了,毕竟各自都有了属于各自的生活,能留给兄弟的时间也实在不多。记得刚下学那会儿是三五成群的,还能玩个老鹰捉小鸡,再后来不济也能凑几桌麻将,现在反而连斗地主都不够了。曾经的少年都已经各奔天涯了,为了生存背井离乡,也就聚少离多了,再渐渐地越走越远了,能聚到一起的人也就越来越少了。最近几年倒是没啥人了,连留守故土的也没时间了,一个个地结婚,一年一年的人员减少,聚会也就变成约会了。以至于现在约会也就成了两个老光棍的碰头会了。从包间里转到地摊上,也许等着地摊不让摆了,就只能转回自己的屋子里对影成三人了。
“以后这烧烤也不知还能吃多久了?”老三突然感慨道,
“还吃?马上都滚成个球了,你也不怕胖死呢?”叶新凡鄙夷地回道。
“宁做饱死汉,不做饿死鬼。你不知道现在是吃货的天下吗?没有我们这些吃货,哪里会有国泰民安,经济繁荣啊?”老三有些自诩得意的模样说,
“你这话说的,你们吃货还给国家做出贡献了呗?而且还是巨大的?”叶新凡说。
“这你就说错了,我们不是给国家做出贡献,是给世界做出巨大贡献的。”老三回道。
“这是哪里的道理?”叶新凡不解地问道。
“你想想加州的小龙虾,澳洲的三文鱼,丹麦的生蚝。”老三边说还边装模作样地揩了揩嘴角,却只抹下了些辣椒面,并没有垂涎流下来。
“......”叶新凡直接被老三的回答给噎住了,桌上的肉串也不往嘴里送了,连手中的啤酒都忘了往嘴里送。此时此刻的叶新凡应该是对老三无语到底了吧,老三这种无所谓的态度,你说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吧,可能他连死猪都算不上,这分明已经是近乎无赖的了。
“所以啊,还是喝酒吧,你不喝醉,我不喝醉,这么宽的马路谁来睡?”老三见叶新凡停下了吃喝的动作,赶紧劝慰道。
“人家说的是这么多宾馆谁来睡吧?”叶新凡也有些不正经地回道。
“没想到,你也挺懂行情的嘛,不过,那是人家少男少女们的故事,咱两个大老爷们儿也只好睡马路凑合了吧。”老三的语气里满带着粉红色的气息,吓得叶新凡内心一阵恶寒,不敢再多言语了,赶紧啃几口肉串灌了几口啤酒给自己压惊。
两人喝到深夜,眼见人群才开始又逐渐热闹起来了。只不过这次换的都是花枝招展或者说是青春洋溢的年轻人罢了。两人仔细回忆了一下,刚来的时候,这里热闹的应该是那群上班族吧,刚下班无处宣泄,夜店的档次和精力又消费不起,毕竟不再是年少轻狂的年纪,每个人肩上或多或少都开始背负了一定的生活压力,吃个烤串喝瓶啤酒就当做是改善生活或者是发泄情绪的一种方式了。
有句话说的好:活得滋润的都是有爹有妈的,活得悲催的都是当爹当妈的。年轻人趁着青葱岁月,不赶紧挥霍,确实也是辜负了天空的那一抹皎白月光。
“年轻还是好的呀,你看看大半夜的都不怕冷。”叶新凡斜眼看着不远处叽叽喳喳的男男女女们。
“她们还体会不到老寒腿的疼吧!”老三瞥了一眼青春光芒四射的人群,白花花的,肉隐肉现刺的人眼睛都有些花了。
夜深天凉了,隔壁的人群丝毫没有褪去半分激情,这边的两个人却是有些熬不动了,互视了一眼,心领神会地起身离场,夜场散了,酒场还是要继续。
两个人晃晃荡荡地来了一个酒吧,酒吧的名字很新奇——“喝吧”,这也是当下年轻人喜欢的午夜场聚集地。两个而立之年的中青年想要重新体验一下青春还在的感觉,却只能是想想,很吵,很喧嚣,两人感觉心脏都有些受不了了,随便点了瓶洋酒,两人便有一口没一口地开喝了,真的是岁月不饶人了吧,老三感觉自己的小心脏居然开始不适应这样喧嚣嘈杂的环境了。
次日醒来,都已经忘记了昨夜是怎么结束的,醒来的时候已经在酒店标间的床上,完全不记得几杯洋酒下肚之后的后续场面,还好,看看身体还完好无损,手机,钱包也还安然,两人还是多少有些后怕!看来真的是岁月不饶人了,这把年纪居然随便几杯洋酒就找不到来时的路了,更可怕的是竟然断片儿了。
庆幸的是两个大男人没有睡在一张床上,谁也没能把谁怎样,可悲的是居然两个男人开了一间房。
大概的幸运就是没有睡马路吧!说好一起睡的马路却终究被辜负,有些时候兄弟的承诺也不那么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