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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女欢女爱 【完结】

共 38 章

[GL百合] 《女欢女爱gl》作者:彼岸萧声莫【完结】  简介  如果懂你,知你,爱你,却不能得到你,我亦心生感恩。  如果尽我此生,恋你,守你,护你,我也心甘情愿。  可是,你终究不愿,我亦心冷如冰。  你是不是错过了我的爱情的保质期,直到,我不在等待那个永远不会经过我的么门前的人。  我是不是错过了你的爱情的花开刹那,也许,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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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我身边擦肩而过,在我手里塞了一个东西,是她最喜欢的耳钉,白金,碎钻,价值不菲,意义非凡。

我往后一扔,手里的东西划过一道白色的弧线,从她的耳边飞过,如流星般殒落。

她的身体明显的停顿了一下,若无其事的走开了。

同一条路,两头分开。

我们都安静了下来,教室也在刹那安静的可以听见针落下的声音。我以前嘲笑这样的比喻,现在,我可以清晰的听见自己的心跳,每个节拍,每个撞击胸膛时候的闷哼。心难道不疼么?那么重的撞上,重重的落下,反复不停的重复着这样的折磨。

干吗,你老公要出国了也不安慰下,不要那么没良心好不好。她突然笑了,和原来一样嬉皮笑脸,毫不在乎的笑,笑的那么自然,那么

我有什么好安慰你的?我摊开手,手心一无所有。

来个告别的吻,总可以么?她痞痞的笑着靠近。

恶心。我正视着她的脸,吐着冰珠子一样的话。

她伸手就抱住我的头,她的唇压过来,在教室在所有的人的面前吻上。

我没有反抗没有回应,任她吻着,任她咬着我的下唇,吸着我的舌。我的下唇在疼,她该死的咬破了皮还吸吮着血。

等她退开的时候,我的嘴唇已经被折磨的不成样了,红肿,一个正在流血的伤口。

她的手里抓着一把我的长发,骄傲的向我炫耀着。在刚才,她已经剪去了我大把的头发。

最好永远不见,方菲好孩子。她转身离开,手紧紧的攥着我的头发。

好孩子!好孩子!我喃喃的说着,想笑。

他们在嘲笑我同情我可怜我。我管不着。

继续埋头睡着。窗外的天空中一架飞机飞过的声音铺天盖地的传来,拖着白色的烟,划下一道伤口,然后,一起消失。

我拿出笔,打开粉红色的日记本,开始写今天的日记。

“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百天,她向我表白了,我很高兴……

“今天她吻我了,原来初吻是那么幸福的事……

“林一,我……

写完,小心的撕下来,认真的折叠成心的形状,每个角度都是那么的完美。

放学后的学校无比的安静,没了喧闹嘈杂的噪音,宁静的像天堂。

在学校的破墙边,找到那个位置,挖开泥土,扔了进去。

抬头,看见那高高的围墙把天空也给囚禁了,逃不出去了。

外面有什么?我靠着墙想。

外面,一个女孩用粉笔写下大大的几个字“林一爱方菲”。

无耻的说“THEEND”

第二十三章 我叫杜拉拉

你能给我什么?

爱,很多很多的爱。

我无动于衷。

我会好好照顾你,陪你哭泣陪你微笑。

我摇头,谁都可以。

你能给我什么?我再问。

我陪你痛经。

为了那句话,我把自己赔上去了。爱上一个女人,为了最简单的话。

我决定跟她走,选择背叛。义无反顾。

走出家的时候,我抱着我所有的积蓄的小熊储蓄罐对她说,我已经一无所有了,我只有你。

她笑了,我逆光看她,银色的耳钉在阳光下炫耀。

我看不见那张脸,因为我的眼睛已经模糊。

我说亲爱的,你知道么,我只有你了,我们相依为命。

她说,恩。

那一刻,我以为这就是天长地久。

我学着长大。像刚刚生出的幼鸟却要学会飞行。

小时候,妈妈在厨房里做饭,然后说,我的拉拉长大了也要学着给心爱的做一桌好菜,才可以留住他。

我的眼睛没离开过电视,我说,才不,我喜欢的人能要把我做的再难吃的饭都要一点不剩的咽下去,否则,我就不喜欢他。

妈妈说,傻孩子。油烟覆盖着那句话,听不清。模模糊糊,欲说还休。

我第一次做饭,简单的番茄炒鸡蛋,红的白的黄的,肮脏,倒胃口。

她吃了一口,倒了。

我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低头,默默地吃着自己碗里烧焦的饭,里面的生米咯的我难受。

以后,我们都叫外卖,便宜的快捷的大众的。就像妓女,你给多少钱,给你多少料。

她没有钱,除了激情和另类,她穷的甚至买不起我要的爽肤水。

我说,没关系,她爱我,给我满满的爱就可以了。

为了她的爱,我学着做一个妻子,一个女人的妻子。两个尚未长大的女孩住在阳光照不到被窝的简易出租房里,相互拥抱,用一种叫爱的东西去取暖。

她教会我爱,教会我做爱。

学会接吻,用舌头和唇去取悦对方和自己,用手和身体去沉沦。

我喜欢她给的快感,像是要掐住我的脖子,逼我从喉咙里逸出最后的声音一样。致命的,也是湿漉的。

除了做爱,我就像一只乖乖的小狗等在家里,等她在深夜或是晨曦的时候带着一脸的疲惫和满身的香水回来。一起拆开一次性筷子,打开快餐盒,吃着千篇一律的外卖。

我不知道她在做什么,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是个卖唱的,一场几百,看客人的眼色。

我爱上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卖唱的,在各个酒吧间游走,和她的男女朋友一起为了几张红纸唱到天亮。

我觉得那很酷,自由不羁,而且叛逆。

我就是那样爱上她的。

昏黄的灯光下,一个女人的脸半明半暗,浓得像是吸毒将死的烟熏的眼睛迷离,靡丽。

她唱歌的时候喜欢点一支烟,不吸,放在一边。在轻轻扬起的烟里,开口唱着被无数人践踏过成一片废墟的歌。

那时,倾城。

故事里的王子很有钱,所以,他可以不用皱眉头就给公主一个华丽的城堡。

我以为爱情就是这样一尘不染,干净,明亮。

等我的储蓄罐越来越轻的时候,我知道,爱情其实很现实,要钱,要吃,要上厕所,要做爱。

离开的时候,我骄傲的抬头告诉疼了我一辈子却恨不得没有生下我的父母说,我再也不靠你们了。

可笑的是,我的衣服还是他们的,那些我现在只敢远远观望的名牌。我的手表还是他们的,我喜欢的可爱的透明的号称永远不停的表。我的钱还是他们的,一年年的乞讨和给与留下的堆成重重的山。

她给的是贫瘠的爱,干枯而消瘦,靠爱,我永远是个瘦子。

我的爱太小,她的世界太大,小心的保护着,占据着,守护着,可是,还是那么的忐忑。

她怎么会懂我的那颗不安的心呢?

当她和男人在一起的时候,我安慰自己,没事,他们只是兄弟。

当她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有什么关系,只是单纯的。

所以,她一直那么单纯的和她的兄弟在一起接吻,和她的姐妹一起上床,做一切我们做过的事,一丝不差。

我无法面对,抱着自己哭,哭了一天一夜,哭到她烦了,她倦了,她厌了。

我想找个人来爱,不是找个孩子来照顾。她尖叫,女人似的尖叫。

我真的一无所有了。我才相信,现在才是真的一无所有。

抱着我的已经没有重量的小熊储蓄罐,我赤着双脚,无措的站滚烫的水泥路上。

我的爱不要我了,因为她厌恶去照顾一个孩子。不会做饭煮菜,不会和她一起喝酒,唱听不懂的歌。所以,潇洒的把我抛弃了。

口袋里还有一块钱,粘着污垢,是早上买外卖时,那个看起来像妈妈的大妈找给我的。

她用五十元假币换走了我的一百,我用她的五十元换了我的三天的饭和这一元。我早就不是孩子了,可是,她来不及发现。

妈妈,我想妈妈了。我发疯的寻找最近的电话亭,我记得那里有。想家的时候我会在那里塞上一元钱,然后,静静地听里面的嘟嘟声,立刻有一个温柔的声音传出,妈妈会轻柔的问,谁?我不说,安静得呼吸,小心翼翼。

妈妈会哭,我们一起哭。然后,被狠狠地挂掉。

现在,最后的钱消失在黑色的投币口的时候,我居然很舍不得,想把它拿回来。

里面的声音一直是嘟嘟,没停过。

我的心慢慢下沉。

挂掉电话的时候,一块钱叮得掉下来。

我没要。我已经什么都没了,所以,要它干吗。

晚上的时候,不知道去哪里,以前曾经看见过那些路边的人缩成一团,脏乱不堪。

我拉着妈妈爸爸温暖的手,远远的经过,好奇的问,为什么他们要睡在这里?

因为他们没有家.

为什么他们会没有家?

因为他们没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