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10)旅行要开始啦
by 阿福 and 阿祸
这么多年下来,我和阿祸总结出来一条定律:有事情要忙的时候,时间总会过得飞快。比如她泡在实验室做实验或者我写东西的手,一个不留神天就已经黑透了。
“几点回来啊我快饿死了QAQ”
“啊已经这么晚了吗?我还有一个对照组没弄完,大概九点能结束,在家乖乖等我哦~”
以及
“不是告诉你下午三点把晒的被子收了吗!!!”
“……刚才那段情节写入迷了我错了!”
是我们俩聊天记录里出现最频繁的对话。
而相对的,闲下来没有任何事的时候,时间过得更快。一晃几天过去,就到了我们计划出行的这一天。
昨晚陪着阿祸刷《我只喜欢你》,没注意就已经凌晨两点多,而这个人依然精神抖擞,不依不饶地跟我要八个机位的吻。
所以今早闹钟响到第五六七八遍我们俩还没起床,就丝毫不意外了。
直到我猛地一下弹起来,摇晃着蜷成一团睡得正想的阿祸:“智障!傻子!祸祸!再不起来就赶不上火车去不了渝城啦!”
今天是5月23号,自从答辩结束之后,我们俩可劲地醉生梦死了几天,而后就该是我们筹谋已久的毕业旅行啦!
早上9点半的动车,晚上8点抵达旅行的第一站——阿祸她心心念念的渝城。我们计划在她最爱的渝城尽情地吃上五六天。为了这个伟大而美味的计划,我们怎么能够停滞不前,穿越时空,竭尽全力,我会……
阿祸一枕头飞来堵住了我的嘴,我忘了她有起床气,不该这么浪地用歌声来唤醒她的。
---------
我!没!有!起床气的!真的没有!(阿福:你摸着良心再说一遍?)
好吧,的确有一点,但是一切都怪阿福,谁让他别的方法不用,偏偏选择唱歌来叫醒我的!
你们不知道,阿福唱歌真的是用言语无法形容的,嗯,美妙,加引号。你要是问我因为什么喜欢阿福的,那我还真说不上来。但要是问我绝对不是因为什么喜欢他,那肯定就是他的歌喉了。
如果我和他之间的爱是上天注定的话,那么阿福的五音不全就是这份爱的附赠品了。
唱歌要命也就算了,偏偏阿福还很有自知之明。什么?你说有自知之明还不好?那是因为他自知之明的方向错了啊!
阿福知道自己唱歌难听,所以在外面誓死不开一嗓,各种聚会轰趴KTV他都是一位安静如鸡的美男子,静静的切歌鼓掌递果盘,和在家时完全不一样。
是的,在家时。你都是我最亲近的人了,他声称,在你面前我才有勇气唱唱歌呀。有了这个宣称,他经常在我想不到的情况下突然开腔,索我命于须臾之间。
而且最过分的是,我连能吐槽的人都没有。有一次我实在想死的去找闺蜜吐槽,结果她听我控诉完阿福的死亡歌声之后,竟然回我:“什么?你男人竟然也会唱歌?你想损你男人也得编个有点根据的理由吧。”“你自己说,咱们哪次去KTV你男人开过口,崔崔啊不带你这么诋毁的人啊!”“是不是你又欺负你男人完事跑来恶人先告状了?”
我对着满屏的质疑欲哭无泪。
---------
“……总之你要体谅我,起床气憋着不散会对身体不好的。你一定不想看到你亲爱的女朋友内分泌失调迅速衰老变成黄脸婆的吧?”
洗漱完的阿祸blingbling着她单纯无辜懵懂天真的大眼睛看着我。
我能说什么,还不是赶紧附和:“不想,绝对不想!”
表完决心后我又小心翼翼地提了下意见:“但是冤有头债有主,刚才是手机闹钟先开始吵醒你的,你应该朝它撒气。”
“可是手机好贵的,人家不舍得砸嘛,只好去捶皮实又耐揍的男朋友了,嘤嘤嘤人家也好委屈的~”大眼睛继续blingbling。
我也好想拿枕头堵住这嘤嘤怪的嘴怎么办?虽然我不敢就是了。
总之,一番打闹之后,时间到了八点。虽然从这里到沪城火车站满打满算用不了一个小时,但是赶早不赶晚。我们最后深深看了眼这栋住了一年的房子之后,要准备离开了。
经过阿祸这几天的辛苦(对于这一点我至今都很惭愧。虽然阿祸并没有说什么,但我现在确实有在努力学习承担更多的家务。尤其是现在研一,阿祸每天上课实验经常会忙到很晚才回来,而相对的文科的我就显得清闲很多。我不想让她累了一天回到家之后还要忙着做饭洗衣服拖地什么的,我实在心疼),我们大部分要带走的衣服书籍这些行李已经都分批寄回家了,只余下些随身物品和旅行中的换洗衣服,一个箱子就能装下带走了。
三三前天找了一家靠谱的托运公司送回阿祸家了,钥匙昨晚已经还给房东了,水电押金什么的也都结清了。阿祸先出去,我拖着行李箱随后走出门,然后关上。
只是一年而已,今后的人生,我和阿祸还会有好多好多年,数不尽的甜蜜还在前面等着我们,我们相视一笑。
……
十二号线地铁是沪城地铁里毫不起眼的一条地铁线路。它沿途没有什么大站,也不经过什么繁华著名的地段,甚至“十二”的排序也远远落在大后面。
但是它对于我们来说却是最为熟悉也最为重要的线路,无论要去哪,它都是必乘之路。
因为进入大学以来,我的堕落和平凡与阿祸的上进和耀眼对比十分鲜明。所以最初和阿祸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除了热恋的感觉以外,我也深陷于自卑与惶惑之中。
这么普通的我和那么耀眼的阿祸,真的能一直走下去吗?
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分开了,是不是连最开始的朋友都做不成了?
要是连朋友都不是,那这么多年的交情是不是就太尴尬了?
那段时间我整天这样胡思乱想,就连和阿祸约会时都难掩忧色,直到阿祸看出了端倪。
阿祸说:“我爱的是你,这就够了。”
所有的自我怀疑和否定在听到这句话后烟消云散。当时是一个暖暖的下午,透过咖啡馆的落地窗,阳光在阿祸脸上轻灵地跳着。
像现在一样。她在前面欢快地蹦蹦跳跳,似乎是嫌我走得太慢,回过头双手聚成喇叭状朝我喊道:“傻子你看你慢的,快点啊!”
我配合地做出一个傻笑,然后快步赶上去牵住她,一起走进了地铁站。
十二号线平平凡凡,普普通通,但它适合我们,这就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