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破釜酒吧
“你忘了吗阿格斯,他们会咒语,会施妖术。”
海格一边说,一边靠近,他可能真以为现在的费尔奇大不相同,已经是个胆大包天的危险分子——某种意义上胆大,和危险,也不算错。
“他们说那些防范最严密的金库都由火龙把守着,要到那里还得先找到路,古灵阁在伦敦地下好几百英里的地方呢,明白吗?比地铁还要深。如果你真有办法偷到了一点东西,恐怕在找到出来的路之前,你早就饿死了。”
费尔奇满头黑线:“不是,首先,你这么说只会让我想试试古灵阁的斤两。
我还没跟火龙肉搏过呢,迷宫探险也挺有吸引力的,其次……我只是说我想要啊,想,和做,中间隔着厚厚的壁垒。
想要就代表能做吗?
你们把我当成什么人了,街头小流氓吗,像那群黑鬼一样零元购?”
主要古代妖精工艺最多也就拿来过渡,费尔奇真不是很稀罕,不值得违反原则。
如果他的宝具卡里有个厉害的圣剑,比如阿尔托莉雅师妹的那把,据说是什么超级妖精,星之内海受命打造的救世神兵。
有那种宝具的话,他绝对不会惦记这边的妖精宝剑。
相反,如果古灵阁这边真有足够厉害的宝剑,那费尔奇当场把自己的话吃下去,选择抢银行
天下宝物,有德者居之。
名剑,只配强者拥有。
……
吃完早饭,继续赶路。
当三人穿过小城向车站走去时,一路上过往的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
很正常,这不仅因为海格比普通人要高大一倍,费尔奇也穿着这种衣服,背着巨大的,英国人的理解里很像是棺材的东西。
不被指点才奇怪,穿这种衣服只有在三十年后的漫展才比较正常。
“海格,”哈利说,为了追上两人的脚步,他已经有些气喘吁吁了,“你之前是说,古灵阁有火龙吗?”
“是的,他们这么说。”海格说,“哟,我也想要一条火龙呢。”
“你也想要一条火龙?”
“我从小就想要了——走这边。”
费尔奇插了一嘴:“不是早就不让养了吗?因为那些火龙都太危险……其实我小时候也想养,长大之后就放弃了……不过洛丽丝其实也挺不错的,等回霍格沃茨,我给你们看看现在的洛丽丝。”
费尔奇氪善功了。
简单来说,现在的洛丽丝夫人正在学人说话,她更聪明了,也已经是真正的魔法小猫咪了,她甚至可以像小巫师那样学习魔法、使用魔杖、骑飞天扫帚。
猫女巫是好文明!
费尔奇不指望让她战斗,配套的兑换装备也都以提升魔抗物抗为主,如果能在未来的冒险中,用生活魔法给费尔奇提供一点便利那就帮大忙了。
战斗中,费尔奇更相信自己的剑,但不得不说,巫师们的能力在旅行中是真方便。
上了火车,继续当显眼包。
哈利打开了昨天夜里没有留意的第二页信纸,读道: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制服〕
一年级新生需要:
1.三套素面工作袍(黑色)
2.一顶日间戴的素面尖顶帽(黑色)
3.一双防护手套(龙皮或同类材料制作)
4……
〔课本〕
全部学生均须准备下列图书:
《标准咒语,初级》,米兰达·戈沙克著
《魔法史》……
《神奇动物在哪里》,纽特·斯卡曼著
《黑魔法:自卫指南》……
〔其他装备〕
一支魔杖
一口坩埚
……略
学生可携带一只猫头鹰或一只猫或一只蟾蜍
……
“这些东西我们在伦敦都能买到吗?”哈利大声问。
“只要你知道门径就行。”海格说。
“我推荐你买一只猫,(这样我就可以多一只猫吸)但是考虑到方便,带一只能送信的猫头鹰也是不错的选择……”费尔奇建议道。
哈利对此深表认同,他也觉得带蟾蜍的人有点怪……不是他在意别人的目光,是真觉得肯定要毛多一点才可爱啊。
……
哈利以前从没有来过伦敦。
这在英国有些不可思议,就像一个日本人没去过东京,但考虑到他的生活环境,其实也很正常。
非常显眼的三人组经过书店、唱片店、汉堡专卖店、电影院,最后来到了一个在哈利眼中格格不入的地方。
“我们到了,”费尔奇说着,“破釜酒吧,这是一个很有名的地方。”
这是一家肮脏的狭小酒吧。要不是被人指出来,哈利很可能都不会注意到它。
匆忙过往的人们连看也不看它一眼,他们的目光只落在它一边的一家大书店和另一边的一家唱片店上,他们好像根本看不见破釜酒吧。
“体内没有魔力的人,看不到这间酒吧,进去吧。”
费尔奇解释着,把哈利推到店里了。
作为一个出名的地方,这里实在是太黑太脏了。
几个老太婆坐在屋角拿着小杯喝雪利酒,一个戴大礼帽的小男人正在跟酒吧老板聊天。
他们刚一进门,叽叽喳喳的说话声就突然停了下来,这里好像人人都认识海格,他们向他微笑、招手。
酒吧老板拿起一只杯子说:“照老规矩,海格?”
“不了,汤姆,我正在给霍格沃茨办事呢。”海格用他的巨掌拍了拍酒吧老板的肩膀。
“我的天哪,”酒吧老板仔细端详着哈利,说道,“这位是——这位莫非是——”
破釜酒吧里顿时悄然无声。
“哎呀!”酒吧老板小声说,“哈利·波特——荣幸之至。”
他连忙从吧台后边出来,朝哈利跑过去,抓起他的手,激动得热泪盈眶。
“欢迎回来,波特先生,欢迎你回来。”
接着椅子噼噼啪啪地响了起来,哈利突然发现自己竟跟破釜酒吧的人一一握起手来。
“我是科多利,波特先生,真是不敢相信,总算见到您了。”
“太荣幸了,波特先生,太荣幸了。”
“早就盼着跟您握手了——我的心怦怦直跳。”
“太高兴了,波特先生,简直没法说明我的心情,我叫迪歌,德达洛·迪歌。”
“我以前见过您,”当德达洛·迪歌过分激动而把礼帽弄掉时,哈利大声喊道,“有一次在商店里,你朝我鞠躬。”
“他居然还记得!”迪歌看着在场的每一个人喊道,“你们听见没有?他还记得我呢!”
于是哈利就一遍又一遍地握手——科多利总跑过来要求再跟他握一次。
费尔奇看得出来,现在他们的情感都是真实不虚的,可能要发现哈利原来没有什么明显区别于其他小巫师的地方,粉丝滤镜破碎,这样的情感才会很快改变。
经过这一天一夜,费尔奇已经确定哈利身上确有异常,那个伤疤尤其可疑,里面有两道很强的法力纠缠,但他绝对不是靠自己的实力就在一岁打败了伏地魔。
现在的他,硬实力就和正常小巫师没有区别,和大名鼎鼎的“救世主”、“一岁就击败黑魔王战绩可查”有巨大落差。
距离开学时间不多了,费尔奇不打算让哈利回德思礼家,他决定尽快展开特训,不让大家期待落空。
大师兄的故事里,那个同样用爱无限的主角,一下就把御剑术学会了,还能不断战斗中升级万剑诀、剑神,希望哈利也有这种本事。
都是用爱的,你可别丢份啊!
这种想让哈利人前显圣了的心理倒是无关利弊了,怎么说呢,养成系的快乐?
费尔奇已经把哈利当成定好的徒弟,抓孩子教育瞬间就成了天性。
有点理解师父了,还好气宗有大师兄充当门面。
费尔奇和岳不群狠狠共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