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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天选界皇

共 19 章

茫茫宇宙,人类的基因才是最强大的,他始终坚信,也终将让全世界坚信。进化的源动力并非来自染色体本身,而是因为你想,所以你能!当死神的镰刀悬在头顶,他选择迎着刀锋而上,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放弃,用传奇的经历谱写生命的赞歌。面对流言蜚语,他悄声警告:“嘘!小心倾听者!”世人说他骄傲、他狂妄,他无所畏惧。同时他严谨、他虔诚、他深思熟虑。在历史的十字路口,他力挽狂澜,开创光辉世纪。斗异种、造神甲、踏生死、护文明!在血与火的淬炼中步步封神!本书又名:《病秧子逆袭成神》、《我的金手指是绝症》、《不符合逻辑的进化》、《一不小心成了世界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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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回归,官方上门!

风平浪静过了一晚,甚至连蚊虫都不见一只,这个世界似乎已经将普通的动植物淘汰了,留下的都是异种,仿佛没有两把刷子是活不下来的。封煜飞本来还想尝试一下自己的新异能力“虫语”,愣是没找到一只可以沟通的对象,也是绝了!

倒是从秦明那里获得了不少讯息,为了感谢小朋友答疑解惑,封煜飞大方拿出了S级进化核给对方把玩了一番。还别说,人蜥虽然自身长得不怎么样,但它的进化核是真漂亮。夜色下仿若夜明珠一般,熠熠生辉。光芒如梦似幻,时刻幻化出不同的颜色,其整个儿呈菱形,比水晶都更加晶莹剔透,犹如一件艺术品。

到了早上天一亮,封煜飞就叫醒了秦明,他不打算在三楼平台苟到倒计时结束,据秦明所说,系统会频繁将人传送到这个危机四伏的世界,既然躲不过,封煜飞认为应该抓紧时间收集进化核来增强自己的实力,才能在一次次的考验中活命。

两人小心翼翼摸到了楼下,期间封煜飞一直举着镜子,每每到拐角,都要先确认没有第二只人蜥,他才会放心前进。如此这般走走停停,他们花了二十分钟才走到一楼。

望着眼前一大片原始森林,封煜飞和秦明都深感震撼。遮天蔽日的树冠,一望无际的林海,即便是白天也依然漆黑的原始丛林。人类的各种遗迹藏在其中,跟玩具似的,想必许多已经成了异种的栖息地。

封煜飞没有选择进入丛林,而是就在外围挖了不少进化核,来源的对象都是一些看上去没什么危险的低矮植物,当然,进化核的品质也不会太高,都是基础的F级,不过聊胜于无。

神奇的是离公寓半径十米的空间寸草不生,像是一片真空地带,仿佛连植物都懂得趋利避害,晓得公寓里藏着一只S级的凶兽,所以远远躲开。一开始封煜飞见状还小心观察了一番,发现确实没什么危险,才从藏身地出来。

如此这般,封煜飞和秦明又熬过了一个白天和夜晚,终于迎来了回归的时刻。说来也巧,他们俩都是新手,首个任务又都是生存四十八小时,甚至连时间都相差不远,两人几乎是前后脚被传送回原来的世界。

“终于回来了啊!”一阵空间波动,封煜飞的身影重新出现在自家的卫生间里。镜子映照出他现在的样子。总感觉经过几番进化,他像是年轻了几岁。本来到了三十岁眼角已经开始长细纹,但现在说是刚刚大学毕业都合适,一张脸满满的胶原蛋白。

仔细看还是能看出一些不一样的地方,比如封煜飞的眼珠在光线下,一些特定的角度,会有淡蓝色的光一闪而逝。他明白这是“蝶视”带来的改变,不过整体还是黑色的眼珠,一般人不仔细看,并不会察觉什么。

总感觉他现在的眼睛结构已经发生了他不知道的变化,介于人类与昆虫之间。但稀奇的是他的人类基因比例,始终没有任何变化,依旧是固执的保持百分之百。

封煜飞暂时没有精力研究了,他现在只想好好吃一顿,然后把自己摔进被窝里睡一觉。两天的经历,时时刻刻绷紧的神经,即便经过进化的身体不觉得疲惫,精神上也需要好好休息一番。

封煜飞准备先下楼觅食,去那家他多次光顾的小店吃一碗面。

他租住的公寓位于地上城老城区,建筑拥挤,道路错综复杂,人员更是鱼龙混杂,到处弥漫着劣质香烟的味道,卫生条件也差强人意,路边的垃圾许久都不见人清理,时间长了也传出一股怪味。

可一向觉得这些讨厌的封煜飞,却像是迎来了久违的烟火气。在那个世界,人类的一切痕迹被各种异种替代,万籁俱寂,如同被全世界抛弃的感觉,才是真的恐怖。

如今他脑海中的倒计时变成了一个一百六十八小时的,封煜飞明白,他大概七天后又会被传送到那个世界。在此之前,他需要好好做一些准备才行。

不知不觉,一边走神一边走到了目的地,小饭馆近在眼前,兴许不是繁忙时段,老板两夫妻正坐在店里聊着天,老远便看到走来的封煜飞,热情地向他打招呼:“小哥来啦!还是老样子吗?”

“嗯。”封煜飞笑了笑,走到那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他常来这家店并不完全是因为老板煮面的手艺不错,还因为这个位置能看到远处的天空城,那个他曾经居住的地方,也终将再回去的地方。

他所在的城市叫滨都,一百年前海洋发生剧变,人类被迫将家园迁往内陆,沿海城市的人们为了纪念家乡,将城市取名为滨海之都,后简称滨都。人类曾经经历过一段艰难的黑暗岁月,即使到现在公元2150年了,当年的一些创伤也依然无法消退。

比如灾变后,全球的空气和土壤多多少少都遭受了一些不可逆的污染,所以城市基本分成三个区,地上城、地下城和天空城。地上城居住条件最差,因为污染最严重,保护措施有限,居住的基本是穷人。地下城次之,比地上城好一点,太阳有害辐射相对较少,住的大部分是中产阶级,但终年不见阳光,湿气过重。

天空城的面积最小,但运用了最新的土地漂浮技术以及最好的防护罩,空气土壤和水都是保证无污染被过滤过的,是名副其实的富人区。而封煜飞在家道中落以前,住的就是那里。

只是现在物是人非,他需要靠自己的努力重回巅峰。好在以他现在的经济条件,这个梦想过几天就能初步实现了。

吃完面后,结账的时候封煜飞趁老板娘在忙别的没注意,故意多给她转了一些钱,这个地方他估计以后很少再会过来了,算作告别礼物吧!

慢慢悠悠地走回公寓,刚到楼道里,出于对危险的直觉,封煜飞瞬间打起了精神,紧紧盯着站在他家门口的高大男人。男人也转头望向了他,由于他就堵着门,封煜飞没法做到无视,只好出声问道:“先生,请问你是来找我的吗?”

“嗯。”男人向封煜飞出示了证件,城市秩序者的徽章非常显眼,“封先生是吧?跟我走一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