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赴死
张吾说过,山不在高。
雪刚停,这支小队就开拔了。松树还托着沉甸甸的雪,山上的白色边际是顶优美的孤线,然后一只只脚印就在没有风的雪上出现和漫延,佛若小孩子拿着大人的印章在空纸上密密地乱盖。而所盖之处,雪也被压下一头,似乎又像是被审判。
士兵们的嘴边,鼻腔里都有丝丝白汽,还有人哈气一点一点地却又似失去了这本就无聊的消遣。于是雪被压实的声音和弹壳碰撞的声音也整齐划一。
别去理那张着口嘶吼却不让人听见声音的松树皮,那多晦气!
安伯德被身上的伤口折磨地死去活来歇斯底里,他真想就给自己来一枪啊。
抬头望天,像个棺材板,低头望地,像个……哈哈。
他不说话。
迪莫靠在城墙上,在想今天又要记上一些名字了,而这一记,他最悲观来想到的工作量也要过半了。这是惨烈的。他忽然觉得卢娜在城的某处看他,可他到底没有回头,卢娜站在远处看他,却又不似看他,也许她以为他会回头,也许她在躲避他的回头。她对他的回头没有准备,她对他的不回头一片茫然,可这似乎又有些失措有些惊慌,于是不知道为什么,迪莫慌乱地保持原本的姿势,卢娜慌乱地立刻别过头去,又开始懊恼脚下的雪起哄声音太大,却又一面用余光看过去,却又立刻收回余光急急走去。当迪莫脚下的雪发出不满地叫嚷,迫莫看向只留脚印的白雪地,皑皑而静谧地装着他的情绪。
当第一个士兵的行进变为后掌发力,似乎整个队伍都不再冒那白汽,雪的吱压声更加短促,却丝毫不显有力。
当第一抹黑影飞下树来,松树活了。一些黑色从枝干上落下,一些白雪从松林上抖出星火。黑旗军只有几十人,穿了冬装的敌人漫山遍野,草木皆兵。
于是枪战开始。
安伯德马上向后发力,一蹬让身体倒着滑出去,尽可能多得扣动板击。战友们倒下的倒下,没倒下的就自己让自己立刻倒下。
上有占据有利地形的高度差,下有一刀一枪的黑色怪物飞速砍杀。
安伯德终于滚到了树后,才想探头,活便险些亲吻了他的脸庞。他一咬牙还是扯下负重挡在身前,单手持步枪扣动板击,在弹雨中露出半个头开枪,瞄准,开枪,开枪。
猛得一拉脚步,他又躲目树后“待会儿可得好好威风一把,反正回本了。”
两边的军队开始聚集。
靠近山顶的树后都藏了黑旗军,占领山顶的伟业不允许掩体的参与,只有两条路,要么迎着子弹冲,要么撤下去。打穿树打黑旗军?他们不是没枪,且一露头就是弹雨,用打树换人命,这令人崩溃。
对讲机中要求拿下山头,活着的人一起上。对讲机是这样说的,但传到士兵耳里却变成了一个更加简单的口令:上。
于是部队从四面八方的雪中站起,借着骗自己有人数优势的功夫已经冲上前去开枪。
白色的浪潮抬头翻滚,波浪只一人高,却势如天。向前进,向前进。
一个黑旗士兵递出一刀,正中心脏,那个士兵却死死握紧了他的刀,血水喷在他脸上,他就地翻滚,弃刀躲过一枪,还未及思量,就被弹雨逼至树后,树断人亡。
人数优势确是存在的。
“走着!”安伯德开始狂奔,身后是五个黑旗.他费了一番心思才把这五个人都引至一个相对弹火较少的地带。
最优秀的侦察兵做到过这件事,我要证明给他们看,我也能!安伯德忘记了伤,忘记了疼,忘记了这是哪里,忘记了恐惧,他不仅要逃躲,还要实现反杀,他加快脚步,变幻着身法。
绷腿,勾脚,脚板侧着。
闪转,挪腾,心脏歇着。
枪身上挂着汗,被身后的枪声惊起,安伯德高高跃起,一脚踏树借力,把自己甩出去,把手枪放在腋下开了一枪,不犹豫,双脚夹着树很快落地。
奔跑,他也不知道自己刚才为什么会爆发出那样的战力,也许是运气,却也让他惊奇。奔跑,几乎已听不见雪的声音,只有六个人的呼吸声,有一个刚刚负了伤,呼吸犹为严重。听到了!安伯德又露出了那瘾君子一般疯狂的笑容。
奔跑,在树间穿梭,在草丛间漾开步子,一过灌木,安伯德消失。
脚边一颤,黑旗军人立即开枪,于是六声枪响融为一体。
奔跑,躲蔽,五个人还在战场内的同心国中追逐。安伯德杀死了一个,他共奋极了,却又面色狰狞,他知道右手已经血流如注被几颗子弹一齐轰成了肉泥,他知道,上面还有冰碴子,没了枪,他却依然笑。
只要他能活着回去,张吾的成绩他便达到了。小腿已经淤肿,他还是加快速度,其实他一直在减速,只是他的状况越发极限了。
身后的四个黑旗军人听过那个故事,所以不允许有第二个张吾出现,无关胜负,只关乎意气。
一个黑旗停了下来。
安伯德有些察觉,死命地踹下树上的雪,让自己的身影模糊不清。
屏住呼吸。
安伯德意识到这行为让自己减慢了,三个脚步声愈发清晰,他跑得更加挣命了,似乎要把自己甩出去。
三秒。
安伯德收起了狞笑。
两秒。
安伯德想大声吼出来。
一秒。
身后的脚步声远了,他有些迟疑。
“呼!
有些想卢娜了,我要是守下诺拉该多好。爸爸……我好像要死了……妈……
血雾在雪沫中炸开。
一个身影停滞下来,不到一瞬,三把刀贯穿了这具尸体,让尸体也跟着惯性滑出去,拖出一道红色的影子。
这一天,雪山大捷,第一次全歼敌军,林姆在利维坦的屋子里跳起舞来。
利维坦端着酒杯看向远处,久久的。
林姆滑步过来:“将军,想谁呢?”
“想安伯德的父母了。”
于是林姆也看向远方,看到了几十年前,一对年轻夫妇微笑着指挥军队。
迪莫刻着刻着忽然停了下来,看着自己刻下的颇为熟悉的名字发怔。
而今作为一个读书人.他想自己对这个名字的主人先是嫉妒,转而厌恶,又转而嗤之以鼻,后来有了些许敬意,到现在只剩下了感慨。
一路走来,身边的人如丝线一样在你不经意间触碰你,暂作停留又悄悄远去,不知踪迹。
“他们都去哪里了?”迪莫自言自语。
“嗨,迪莫!”一个穿崭新军服的年轻人走了过来,他刚刚当上了小领导。
迪莫被打断,来人看着很眼熟,他却不知,或是想不起姓名。
“你给我留的地方呢?”
迪莫微微一笑,想起眼前的人叫泰勒斯。他遥遥一指,年轻人便走过去,大将军阅兵一样。
“什么说法?”
“黄金分割。”
“哦!”年轻人啧舌“听说过听说过,那可真是麻烦你啦!”
“没事,不难算。只是你不要大肆宣扬,过两天一堆人过来抢位置。”
“切!他们哪儿有功夫管把自己的名字刻在哪里!你还飘啦!”
迪莫开心地笑起来,取了一瓶酒抛了过去。
迪莫轻轻地敲门,下定着决心,慌乱是野火,在天地间膨胀。
无人开门。
迪莫有些失望,却也松了一口气,可还是低着头往回走“这是一片雪地,你看这片雪地,这里有一片雪地……”
“迪莫?”
“…啊?!”
“你……”
“我来找你。”
沉默,迪莫忽然反应过来自己是该继续说下去,说说自己来干什么,可是他不知道。来之前,他把所有的心力都放在了下定决心上,于是他有些大监尬了,一层一层程度越来越深的尴尬。
“一起走走?”
“好啊。”迪莫如释重负。
脚印在延伸,沉默亦觉欣喜,身边的温度好似传了过来,今天的卢娜光彩照人,一股子精神气提了个恰到好处,眉宇间的情绪时时变幻,像极了当年在威斯特时的光景。
迪莫因此感到了幸福。他听张吾说过,爱不是与有,甚至不是陪伴,而是那留在心里的位置。迪莫此刻想把这两天自己找到的那瓶酒送给卢娜。
“最近…”两人同时开口又同时停住。然后两人示意对方先说,最后他们都笑了:本没有什么事要说。一经此刻,两个的心安定了下来,一起走这剩下的路。卢娜的住处出现了,迪莫可惜起来,可惜在屋里没人时走得太慢,以至这段路这样短。迪莫憧憬起来,憧憬这条路会一直通往威斯特的小山上去。
已至门口。
“你到了,卢娜。”
“嗯。”
“那么……”
“嗯?”
“唉其实也没什么,我要走了。”迪莫若有希冀,可还是告别离去。
卢娜进门,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在失望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