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谋划出手
进了屋之后,大志直接一屁股坐在了板凳上,喘着粗气道:“可累死我了,现在终于能休息一会了。”
“现在还不是休息的时候,快起来,跟我到院子里来。”
我将大志拉了起来,走到了院子里水井的旁边。
“哥,来井边干嘛?”大志不解的问道。
“先别问了,快点脱衣服。”
说着,我率先将身上的衣服全部都脱了下来,连底裤都没留,完全的赤身果体。
拿起旁边的打水桶,一手抓着绳头,“砰”的一声,将水桶丢进了井里,左右晃晃绳子,等到水桶里装满了水,我快速拉着绳子将水桶提了上来。
十月份的天气,虽然不冷,还能穿着短袖,但是,地下井里的水,就算是三伏天里,也是相当的冰凉,更别说现在的清晨。
将水桶提了上来,没有丝毫的犹豫,直接将满满的一桶井水,从头浇了下来。
我看着大志还傻傻的站在一旁,一双眼睛像是看神经病一样。
看到我盯着他,大志突然裂开嘴傻笑一声:“嘿嘿,哥,你真猛,这么洗不冷吗?”
“我艹!”
“大志别逼我揍你啊,你看看你身上臭不拉几的,再不洗干净,到时候,两边的邻居该闻着味就来了,到时候,我们可就露馅了!”
我板着脸,一脸严肃的凶道。
“哦哦,这样啊,我这就洗,这就洗。”
听见我这么说,大志也快速的脱掉了衣服,学着我的样子,也从井里提了一桶井水,从头浇到脚,冻的大志直哆嗦,身上的肥肉也是直颤,
“哦哦,冻死我了...”大志双手不断地在身上搓着。
我环视了一圈,想着有没有肥皂洗头膏之类的,结果我想多了,大志的家里比我家还穷,洗头膏这种高级货自然是不可能有。
“失算了,没有准备。”我看着大志问道,“大志,你平时都是用什么洗澡的?”
“等着我去拿。”
大志应了一声,光着屁股一溜烟的跑进了屋里,不多一会,大志手里提了个东西跑了过来。
“呐,哥,我平时用这个洗澡。”
说着,大志将手里的东西递给了我。
我接过来一看,好家伙,只见,袋子上写着某某牌洗衣粉,要不是大志家里穷,我都要以为大志是故意想要把我当衣服给洗了。
情况紧急,还有很多的后事没有处理呢,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从袋子里抓了一把洗衣粉,直接就往身上抹。
大志家用的洗衣粉还是很便宜的那种,里面的颗粒又大又硬,将我身上的皮肤搓的通红不说,还一点都不起沫子。
大志则是和我完全不同,可能是平时洗习惯了,看他的样子是一点都不觉得疼,还特么洗的挺开心。
“哥,刚刚你是怎么从用手锯将大门打开的啊?”大志搓着澡笑呵呵说道。
“我昨天晚上锁门的时候,门栓根本没有用木棍顶死。”我随口说道。
大志愣了一下,想了一会才明白过来,笑着说道:“嘿嘿,哥,你可真聪明。”
“得了吧,快点洗吧,等会洗好了去烧锅做早饭。”
“嘿嘿,好的,哥,正好我也饿了。”
大志又提了一桶井水,将自己身上的洗衣粉冲干净,从院子里的晾衣绳上拿了个大裤衩套在了身上,光着膀子,跑进了前屋烧锅去了。
看着大志的背影,不知怎么的,突然有点罪恶感。
“等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得给大志买点肥皂才行。”我心里想着,快速的将自己洗干净。
等我来到前屋之后,看到大志正蹲在土灶旁烧着火,我走到土灶旁,手里拿着昨晚和大志干活时候穿的衣服。
“把这些衣服烧了吧。”
我将衣服递给了大志。
大志接过衣服,脸上立马露出了心疼的表情,说道:“哥,这衣服洗洗还能穿呢。”
等了一会,看我没有接话,大志再次补充道:“哥,你要是嫌脏不想洗,等会做完饭我来洗也可以。”
“行了,听话,快点烧了吧。”我轻声安慰道,“这衣服留着晦气,等明天,我带你进城,给你买一身新的衣服。”
大志听见又可以进城,立刻露出了笑脸,“嘿嘿,进城好啊,进城就又能吃肉包子了。”
看到大志将脏衣服塞进了土灶里,我问道:“你早上想吃什么?”
“嘿嘿,家里没啥吃的,只有一些玉米面,烧点稀饭就行。”
我轻笑一声,摇了摇头。
将大志家装玉米面的口袋提了过来,烧了一锅特别稠的玉米稀饭,和大志简单吃过早饭之后,我看着打着嗝的大志,说道:
“一晚上没闭眼了,你先去睡吧,等明天的时候,我带着你进城。”
大志“哦”了一声,很听话的进了后屋,睡觉去了。
我将吃早饭的桌子收拾了之后,看了看挂在墙上的钟表,时间显示刚刚五点半,就想着时间还早,又回到院子里,将蛇皮口袋里的作案工具全部清洗了一遍。
毕竟,这些都是刚花钱买的新的,要是全部丢了,我自己心里也舍不得。
一切忙完之后,我这才将金手表和金烟嘴掏了出来,刚挖出来的时候,由于差点被人发现,我根本没有仔细查看到手的东西。
我先是将金手表放在了桌子上,将烟袋嘴拿在了手里仔细的端详。
烟袋嘴的长度和我手掌的宽度差不多,粗细则是和我食指一样,入手沉甸甸的,埋在棺材里一年多了,依旧是黄橙橙。
“看着倒是挺像金子做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不知怎么的,脑袋里突然想到了在电视里看到的,验证金子真假的方法,用嘴巴咬一下金子,如果能够留下牙印那就是真金子。
我下意识的就想要咬下去,突然愣住,又想起了棺材里陈青志干尸的模样,“还是特么算了吧,指不定变成干尸的陈青志在棺材里爬起来抽过呢。”
我打了个哈欠,只觉得一股困意袭来,索性将金手表和烟袋嘴收了起来。
来到后屋,看到大志已经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打着呼噜,我也躺在了旁边的一张小床上。
想着睡醒之后,明天带着大志再去一趟县城,到时候,找个金店看看,别人是怎么融化金子的。
不管是烟袋嘴,还是金手表,这两件东西不管是哪一件,都太过于扎眼,要是直接拿到金店去买,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有可能暴露不说,恐怕还要进去踩缝纫机。
所以,我打算先将得来的金子给融化了,变成一个金疙瘩,到时候再去卖,我完全可以说是在地里挖出来的狗头金,哪怕价格便宜一点,至少不容易引起怀疑。
就这样想着,我也缓缓的进入了梦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