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周,演唱会
每个星期五,他都会在吃过晚饭的时候,一个人出去走走,地点是固定的,去大运发底下的那一条街,买一杯奶茶,再去那个有很多人跳广场舞的地方,沉思,伤感,和某人聊天。
蝴蝶结在鞋子上打好,他转动门把手,推开家门,朝楼下走去,钥匙什么的已经带好了,耳机里听着音乐,他很庆幸他穿多了几件衣服,穿着外公给的鞋子,稍大,但暖和。楼内破碎的玻璃,可以看见对面楼的情况,
一些开着灯,一些全黑,有的在看电视,有的在吵架,有的在体验生活,他也不知道他自己怎么看得那么清楚,随意撕掉几张广告,看了看地上的垃圾,没有过多在意。
他先去了富庭(另一个小区)然后和一只狗聊天,被放鸽子了。他在这里碰见了他小学的美术老师,打过招呼后,便向原本的目标前进了。城管管的很严,不让聚众赌博,不过奈何不了那些“聪明人”麻将机在店里面,然后店外面,搞个什么什么美食,什么影音店,在外面弄个外面看不见里面的门,或是贴个膜,坐在城管车上的人是看不见的,还真是挂羊头卖狗肉。
十字路口的红绿灯,不是亮不了,就是不合常理,他很好奇是不是这里的人车技都和职业选手一样,还是运气好的离谱,车祸事件并不多,他站在红绿灯下面,对面的灯什么也看不见,头顶上的就看得见,以至于他必须抬头把头转个弯看下是否是绿灯,才能走。
手机店里放着土嗨,乞丐躺在地上睡觉,偶遇精神小伙,不屑的眼神对过去,鬼火少年在他的旁边呼啸而过,一辆摩托车上坐着四五个人,他看不惯这些人,路过几对情侣,长相让他不敢恭维,算是到了那座桥,前一段路的人行道窄得很,而他就喜欢走这里,因此得和也同样喜好走这路的行人,玩谁先下来的游戏,一般都是他下来。
到了桥的最中心,他会停下来,手靠在围栏上,看看这条河,看似很深,实时上,水离底下的石头不超过两米,以前他经常幻想喜欢的人掉下去,自己再跳下去救她,现在意识到结果是双人会在黄泉路上相见,自嘲到。
停靠了一会,沉思,伤感,和某人聊天,今天是星期五。他转过身,接着走,在一会后,桥的路程差不多到了尽头,他走下楼梯,却偶遇自己的挚友,他的挚友,洗了个澡,头发被吹出帅气的感觉,没了平时懒散的样子,他总算是意识到他的挚友为什么会被那么多人喜欢了,是挺风度翩翩的。
打了个招呼,得知他和自己一样,是出来走走,还带着两个朋友,一个他认识的,一个只是见过,听他说,他要去看他的班主任也就是我的英语老师打球,地点在竹林公园。刘老师是大学毕业来这里工作的,比我大不了多少,个子较矮,相貌还不错,只是身材并不理想,三十四码的鞋子是我在和她闲聊的时候得知的,我知道我不该议论我的老师,但是比起我的挚友想征服她的老师来说,我还算好的。
一行人走在岸边,低头下去看,河涨水了,他想起了他的朋友谢吕豪,在上个星期水位不到一米的情况下,走水路,到了对面的富庭。和之前我在岸边“寻宝”无果。竹林公园有个泳池,比富庭那个大得多,靓女也比富庭的多。一块石头立在面前,红色的字刻在上面,不过具体是什么我没注意,好像是什么上面主题公园。
一些健身器材,没什么用,乒乓球台,一大块空地被用来跳广场舞,几个摆摊的不知道在卖什么,人还是挺多的,不过噪音有点大就是了。我的消息响了,是王志,我的一个绿了不知道多少人的朋友。他来找我,我选着等他,挚友打算接着走,我应了一下,就在一颗树下坐着等候。
片刻之后,喇叭声响起,王志骑着电动摩托车,车的左侧被撞出一个破洞,篮子里一块碎片,后面坐着一个人,不认识。他带着眼镜,黑色的皮肤,高大,发型不错,像个成人,如果一个陌生人看到他,觉得不会知道他只有十三岁。
打过招呼,说要去买东西,我便朝着一个声音走去了,那个声音我很熟悉,是黄家驹的《喜欢你》,我走过去,坐在一个树下的台阶上。一个中年人穿着格子衬衫似乎是加绒的,普通的宽松裤子,拿着话筒,唱着,唱功虽然说不上特别好,但也不错,没有跑调,后面两个人,一个拿着电吉他在那弹着,我没过多在意,架子鼓前面坐着一个人,我不懂鼓,只知道节奏打的很好,架子鼓的下方是一个大塑料桶子,充当地鼓,似乎我是第一个观众。
高潮部分,我情不自禁的跟唱到“喜欢你那双眼动人
笑声更迷人
愿再可轻抚你
那可爱面容
挽手说梦话
像昨天你共我
每晚夜里自我独行
随处荡多冰冷
以往为了自我挣扎
从不知她的痛苦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
笑声更迷人
愿再可轻抚你
那可爱面容
挽手说梦话
像昨天你共我”
“多谢,多谢”他唱完了,我鼓起了掌,中年人笑着对我说,“会唱吗,给你唱啊”我使劲的摇头,他接着唱下去,人渐渐多了起来,我想去唱首《失恋》,但演奏的没听过,无果,王志回来了,和我坐着看了一会,我的目光扫了一下四周,看到了一个美人,黑色的棉袄,黑色的裤子,黑色的鞋子,黑色的头发,凸凸显出她那白净的脸,精致的五官,一点婴儿肥在她的外貌上锦上添花。我时不时就看她一眼,还叫旁边的王志一起看,我两的眼睛一直盯着她看,她似乎是害羞了,后退到了阴影处,蹲着和我们一起看演唱会。我们也不在去看她。只是可惜她后来走了,可惜,太可惜了。
我起身和大叔讲了我想到的一首新歌,他让我等会,我便坐回原位,王志的车被之前坐在他后面的人骑走了不远,原因是王志不想送他回家,那个人因为没有钥匙,只能脚踏踏板踩着,王志一会就追到了,他叫我等会,我笑着答应。
一会,一个妇女走过去,说她会打鼓,一边说着一遍拿出在包里的小鼓,和那个中年人说一番交谈,演唱会变成了纯音乐,在演奏了一段时间后,王志回来了,刚好演唱会的音响也没电了,我没得唱咯,我骑上他的车,去吃宵夜。
他说请我,只不过就请了我五块,剩下的还是得我自掏腰包,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一碗螺丝粉,会让我在半夜起床在冰冷的厕所里一泻千里。这一个星期五便就这么过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