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用
子贡(端木赐),从商朝的刑法中找到这样一条:向街上倒灰的人——砍手
他于是拿去给孔子看,并问道:“老师,这条刑法是否有些过重了”孔子的回答是——“并不重,反而有些轻”
夫子的解释是“将灰扬在众人行走的街道上,被灰扬到的人,就会心生怒气,回到家里就会将怒气发泄在家人的身上,这样他的家人会因此生怨,怨气反复聚集,就会导致家庭不和,家庭不和就会社会不安,社会不安就会国家动荡。所以,自古圣人立法,都从人民易于做到的地方的入手,以重刑斩除祸苗,而不是强迫人民去做自己的难以做到的事情。这样微小脆弱的祸苗被掐灭,大的祸害也就无法积聚,没有了祸事恶行,这样的国家怎么会有忧患呢,国中的人民,如何会不幸福呢”
凡霄留评:
大病得愈半命除
大祸得平半国失
2018年02月04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