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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影永夜将明

共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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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四方会谈 上

宽阔的云海刚刚划过这座久雨的城市。

这里就是新城市「ⅹ」。

同样这里是一间顶层阁楼卧室,在夜里只要你把窗帘拉开,就可以将满天的星空尽收眼底。李宗楷呆呆地盯着屏幕出神,深邃的眼睛就像晨曦的迷雾一样灰蒙蒙的。

突然想起已经一个季度没有拿到过公司的三千块激励金,李宗楷居然挺淡然的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冻红茶喝起来,微波炉里正在转烤的火鸡,餐桌上是昨天吃剩下的晚饭,嚼着书迷寄的烤饼干。

“插画《挣脱者》的涂色项目很繁重,繁重到已经四个夜晚没有准时合眼。”李宗楷习惯性地写着博客,归功于「ⅹ」混乱的网络信息系统,他仍可以毫无顾虑地注册社交账号。

“跟你说过不要用使用公网。搭梯子翻出去找个非洲的服务器再炫耀你的破画。”端着牛奶的女人背靠着沙发上斜视着李宗楷说话,她是那种看起来就很受年轻小男生喜欢的知性大姐姐。

“你准备在我这里住多久?”李宗楷大口咀嚼着昨晚的剩饭。“我会考虑收房租的。”

“哟,现在就开始赶领导了。”她把耷拉在沙发边的双腿交叉起来。“要不是现在追查黑市市场,我能住在你这个小破地方?”

“也确实,我家的布艺沙发有点咯屁股!”李宗楷补完最后一笔端起桌边的沙壶咖啡喝起来。“也麻烦下次你接济一下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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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电脑

今天不宜涂鸦。

“刚刚罕有打过来电话,说找你有事。”

“我不喜欢罕,除了他的北西伯利亚棕熊。”

李宗楷抬起腕表看了眼天气,预报上说今天是晴天。再望向窗外的街区,端着纸杯咖啡和茶颜悦色的路人涌进街道,久违的凉风从高楼间际拌和着茶香味冲进房间。

真是舒服的周末,灰蒙蒙的小雨把这座城市完完全全的笼罩了一周,多云到转晴的日光贯穿了这个城市上空的积雨云层,把饱含着氧气的露珠粘贴在窗边。他取下挂在门上的钥匙,换上黑色的MLB棒球夹克和AF的工装短裤,拖着门口的旧贝壳头就走下楼,浑身洋溢着靓丽的宅男气息。

繁复的檀城除了林立的摩天建筑群外还有城堡般的独栋别墅错落于钢铁城市闪烁的霓虹灯光之间,厚重感回溯的是历史的气韵。道路两旁的梧桐如木色的庭盖般覆盖住整座城市的交通路线,巨大的民航客机划过耀眼的流线,陈旧的列车停靠在更加岁月的月台上不厌其烦地运输着出行的行客。

双车道马路铺满了细细的鹅卵石,低矮的独栋别墅充满着贝克街区的老式气派。停靠在马路旁的黑色宾利按响喇叭示意自己的存在感,庄重肃穆的造型搭配西班牙火腿般粗壮的八缸发动机很难不引起周围人的注意。

新雨刚淋过的马路,李宗楷信手拉开车门坐进主驾驶,车里卷出浓浓的雪茄味道。副驾驶是位穿着暗金色西装的「猎鹰」亚伯拉·罕,而与他绰号截然相反的是,他那精致的面庞,梳着油亮的背头像极了还没有长残的马尔福。他手腕是罗杰杜彼家的豪爵腕表,引擎里是呼噜呼噜的轰鸣声,像是时刻准备暴起的雄狮,这台暴力机器刚睡醒的一瞬间就开始暴躁地运转这一切。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李宗楷启动这台奢华的机器,转动方向盘让这台机器缓缓滑进车道。

“我调用了「x」城所有的地下黑市交易账目,你挺喜欢买老东西的。”「猎鹰」给自己系上安全带。“你是中国人,所以也不是太难搞懂,李!”

“我经常去黑市淘老茶喝,你知道的……「ⅹ」城可种不出这种好东西!”

“这样么?”罕徐徐按下车窗。“那能帮我买台老爷车吗?我自己换发动机。”

“因为是老头心喜欢所以JDM车?”李宗楷猛踩油门超越身旁的路虎。“OK,下次帮你留意。”

「猎鹰」掏出打火机,大声笑着从胸袋掏出一根狮牌雪茄点燃。“我从「战场」里逃命的时候,就是开的路边上的破丰田,TMD差点在路上就散架了。”

“你的宾利有五百匹的马力。”李宗楷熟练地修正着方向盘。“你只要稍微踩下油门就会超速,这里不是《龙族》!但如果你是开的破丰田,你就是把它的肠子踩出来,他都飙不到180。”

罕深吸一口雪茄,几乎是要把整根烟都抽进肺里,他把车窗打开一点好让清冽的凉风把烟味吹淡些。但李宗楷换到S档,油门直接猛踩干到底,强劲的推背感迅速袭来把两人按在座椅上。

“要注意扣分吗!”

“不用!我根本就没法上牌!”「猎鹰」大声说道,“可它依旧是台好车!”

言语间宾利像锋利的瑞士军刀般滑入盘山公路。

“第一次来吧?”

「诺岸峡谷」

不远处闪烁的远光灯照亮着路边巨大的路牌,像山般巨大的指示牌上写着。李宗楷熟练地开进停车坪后迅速拉起手刹,熄火,解开安全带。“走吧!「猎鹰」。”

“来吧,给我的车里加满油!”郁闷的「猎鹰」把刚点燃的雪茄摁灭在烟盒里大声对保安喊道“要101号的!这货可不是大头柴油机!”

“领导也可以当朋友是吧?罕?”李宗楷笑着问道。

“那当然!毕竟......这世上只有金钱永不眠。”

「猎鹰」喃喃自语道。

小巷外的长街上停着十几辆高级跑车,大灯亮着,引擎也没有熄灭,车里空无一人。暴走族都不习惯熄灭引擎,他们自负是风一样的男子,飘然而来飘然离去,很少有规规矩矩停车入位的时候,短时间办事的话车就轰响着搁在马路旁,吸引来往路人的目光。赤备也从不担心有人偷他们的车,他们是千鹤町附近唯一的暴走族帮会,99%的失窃车辆都经他们的手卖出去,有人偷他们的车,这车最后还是会落入他们的手中,偷车的人反而会死。

网吧门前停着一辆血红色的道奇“蝰蛇”跑车,这是一款极其狂暴的速度机器,价格不到恺撒那辆布加迪威龙的十分之一,但它的引擎排量比布加迪威龙还大,油耗量惊人极难驾驭。布加迪威龙就像一个戴着玫瑰金运动型腕表穿着休闲西装的富家子弟,而蝰蛇则是美国公路上竞速的亡命之徒。玩这种跑车的年轻人往往都会给车辆加载NOS钢瓶,这种钢瓶可以把氧化二氮注入引擎中进一步提升功率,虽然会造成引擎的损害,却会进一步提升跑车的功率,把跑车变成排气管喷火的怪物。

蝰蛇的后备箱打开,少年们骑着摩托车从蝰蛇两侧驶过,从后备箱里拔出不锈钢砍刀和短管猎枪。他们穿着造型夸张的皮夹克,夹克上缀满铜钉,头发染成蓝色、橙色或者绿色,两臂全是狰狞的文身。“不会让他等太久。”恺撒把油门踩到底,蝰蛇冲入雨幕,加速到极速之后喷管中吐出了明亮的火焰。恺撒开启了NOS钢瓶,氧化二氮把蝰蛇引擎的潜力完全榨了出来,车身剧烈地震颤,三个人都被加速度死死地压在椅背上。

路明非从未看过这么牛逼的跑车阵容,跑车的车身低矮,底盘贴近地面,曲线如少女的身形一样曼妙。暴走族的车都经过暴力改装,碳纤维的前盖和大包围是标配,各种主题的拉花和彩灯也不会少,每辆车都像是科幻电影里的外星交通工具。他们沿着下水道飘了两条街,又跑回了曼波网吧,跑回来偷车。

NOS钢瓶中最后的氧化二氮涌入气缸,油门到底,蝰蛇在狂暴的加速中车头抬起,活像一头扑击猎物的活蛇,恺撒笔直地撞向赤备的阵型!

路明非在雨地里打了几个滚,卧姿瞄准!最后一支MP7在他手里,这种冲锋枪的点射极其精准,在100米的距离内完全可以当做狙击枪使用,而他李嘉图·M·路最大的本事莫过于远程狙击,他可是进校第一天就打翻了本科部两位老大的新人王!恺撒正驾车冲向弹幕,暴走族们纷纷把猎枪指向蝰蛇,在这辆车进入射击距离之内的瞬间,大约一百只短管猎枪会同时发射把它化为一团火焰……但那是没有路明非的情况下。路明非强压着心里的惊惧,骨骼高速地移动就位,他控制住了那支MP7,连续扣动扳机。

说是点射可是枪声连绵不绝,跟连射也没有多大区别,左侧鹤翼中持枪的暴走族都看见眼前有火星闪动,同时手中的猎枪失去了准头。

这是路明非从业以来最完美的发挥,他连续七八枪每发子弹都命中了暴走族手中的猎枪。他好歹也是卡塞尔学院本科部的,跟这些暴走族相比他也算是精英!叫那个猴脸男人忽略他这个精英!

恺撒抓过车里的那支MP7抵住油门,又用一支短管猎枪锁住方向盘,解开安全带向前翻滚。他在蝰蛇的引擎盖上站了起来,双眼中流淌着夺目的金色!

霰弹枪喷吐着火焰,芬格尔向炮弹一样射向其余的枪手,零双手划出缭乱的刀弧。

这种战术非常危险,任何失误都会拖累对方,但这一刻芬格尔和零像舞伴那样配合默契。

芬格尔旋转着从枪手群中越过,猛地刹住,枪手们几乎在同一刻倒地。零精确地用刀背斩击他们的颈动脉,令他们瞬间昏迷。枪手们误判了局面,芬格尔的架势太过唬人,腰间双枪怒吼,俨然是隆隆推进的重装坦克。这么近的距离上,枪手们跟他对射的话,结果就是同归于尽。枪手们还没有跟疯狗同归于尽的觉悟,即使对无畏的武士来说那也不算是光荣的死法,所以他们整齐地卧倒避弹。其实芬格尔的枪口只是略微抬起,弹幕射空,真正的进攻全都在零的战术刀上。枪手们毕竟不是死侍,若非绝对必要,卡塞尔的专员是不会对他们使用致命武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