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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县城往事

共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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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风往北吹,你往南飞

(1997年9月—1998年6月,高中时代)

县一中的高中部和初中部隔着一道爬满藤蔓的矮墙。墙这边是三层红砖楼,墙那边是新建的五层教学楼,白色瓷砖在阳光下晃眼。开学第一天,周默站在分班红榜前,手指从“理科一班”的名单上划过,停在“周默”两个字上。再往下几行,“文科三班”里,他找到了那个名字:林雨。

隔了三层楼,十二个教室,和一道无法跨越的文理分科。

高中生活像按下了快进键。每天六点早自习,晚上九点下晚自习,周末只休半天。教室后墙的黑板报不再画花草,而是贴满了“距高考还有XXX天”的倒计时。老师们开口闭口都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空气里弥漫着油墨试卷和速溶咖啡混合的气味。

林雨变得更加沉默。她剪短了头发,齐耳的短发显得下巴更尖,脸色总是苍白的,像很久没晒过太阳。文科班的教室在五楼最西头,她总坐在靠窗的位置,下课也不出去,只是望着窗外那棵老槐树发呆。

周默在二楼东头。课间他会上五楼,假装去找初中同班现在读文科的男生说话,目光却总是不经意扫过那个窗口。有时能看见她的侧脸,有时只能看见一个低头写字的背影。

他们再也没有说过话。自从初三那次火车站事件后,一切都变了。林雨的父母每天接送她上下学,周末也不让她出门。杨光偶尔还会在篮球场上看见,但他也沉默了,打球时狠得像在跟谁拼命。

直到十月的某个周二下午,发生了一件事。

那天刚考完月考,周默在操场踢球。突然听见五楼传来惊呼声,抬头看见好多人趴在栏杆上往下看。他心里一紧,扔下球就往楼上跑。

文科三班门口围了一圈人。周默挤进去,看见林雨坐在座位上,脸色惨白,左手捂着右臂,指缝间渗出鲜红的血。地上散落着玻璃碎片和一滩深色液体——是墨水瓶摔碎了。

“怎么回事?”周默的声音自己都觉得陌生。

“她低血糖,晕了一下,碰倒了墨水瓶。”说话的是刘莉莉。她也在文科三班,此刻正一脸关切地递纸巾,“林雨你没事吧?要不要去医务室?”

林雨摇摇头,想站起来,却晃了一下。周默下意识伸手扶住她的胳膊——这个动作让周围安静了一瞬。

“我送你去医务室。”周默说,语气不容拒绝。

林雨抬起头看他,眼睛里有雾气。她点点头,很轻。

医务室在实验楼一楼,要穿过整个操场。周默扶着她慢慢走,感觉她的手臂在发抖。血还在渗,滴在地上,留下暗红的点。

“疼吗?”他问。

“不疼。”她声音很轻,“就是有点晕。”

“早上没吃饭?”

“吃了……吃得少。”

到了医务室,校医是个胖胖的中年女人,一边清理伤口一边唠叨:“你们这些小姑娘,为了减肥不要命。看看这胳膊,玻璃碴子都扎进去了。”

伤口在右手小臂内侧,三公分长,需要缝针。校医打麻药时,林雨咬住了下唇,没出声,但眼泪无声地往下掉。不是哭出声的那种,只是眼泪自顾自地流,像关不紧的水龙头。

周默站在门口,看着她的侧脸。窗外的光打在她脸上,能看见细细的绒毛,和睫毛上颤动的泪珠。他的心像被什么东西攥紧了,疼得呼吸都困难。

缝完针,校医开了消炎药:“这几天右手不能用力,不能沾水。”

林雨点头,用左手艰难地收拾东西。周默走过去,帮她把药装进书包,动作很轻,像对待易碎的瓷器。

回教室的路上,两人都没说话。经过篮球场时,杨光正在打球,看见他们,球脱手滚出了界外。他跑过来,喘着气:“怎么了?”

“墨水瓶碎了,划伤了。”周默说。

杨光看着林雨包着纱布的胳膊,眼神复杂:“严不严重?”

“缝了三针。”林雨轻声说。

杨光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上课铃响了。他看看周默,又看看林雨,最终只说:“别让伤口发炎了。”转身跑回了球场。

那天的夕阳特别红,把三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周默送林雨到五楼楼梯口,看着她慢慢走回教室。她的背影在走廊尽头的光晕里,单薄得像是随时会消失。

晚自习时,周默收到一张纸条。是前排男生传过来的,折成很小的方块。他打开,上面只有一行字:

“今天谢谢你。林。”

字迹有点歪斜,是用左手写的。周默把纸条小心夹进物理课本里,那一页讲的是能量守恒定律。他想,感情是不是也守恒呢?那些说不出口的话,那些克制的眼神,那些小心翼翼的距离,是不是也在某个维度上积累着,等待着有一天爆发?

十一月底,杨光家要搬走了。

消息来得很突然。周一早自习,杨光没来。第一节语文课,班主任宣布:“杨光同学因为家庭原因,转学回市里了。让我们祝他在新的环境里学习顺利。”

教室里响起惊讶的议论声。林雨正在写笔记的手停住了,笔尖在纸上洇开一小团墨迹。

没有告别,没有送别宴,甚至没有提前通知。就像突然按下了删除键,一个人就从生活里消失了。

那天放学,周默去了杨光家原来的住处——机械厂家属院三楼最东头。门开着,几个工人在搬家具,地上散落着废纸和旧物。杨光的父亲在阳台上抽烟,背影佝偻。

“叔叔。”周默叫了一声。

杨父转过头,眼睛布满血丝:“是小周啊。小光留了东西给你。”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很厚。周默接过,信封上什么也没写。

“厂子倒闭了,我们得回市里找活路。”杨父声音沙哑,“他是男孩子,将来要养家不能困这儿。”

周默的心脏重重跳了一下。

走出家属院,天已经黑了。周默在路灯下打开信封,里面有两样东西:一张照片,和一封信。

照片是初三年级时的合影。全班同学站成三排,林雨站在第一排最右边,穿着浅紫色毛衣,微微笑着。杨光站在最后一排中间,比着剪刀手,笑出一口白牙。周默自己在第二排左边,表情拘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着一行小字:“1996.6.1,儿童节,也是我们最后的儿童节。”

信很长,有四页纸。杨光的字迹潦草,有很多涂改:

“周默: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应该已经在市里的火车上了。抱歉没当面告别,我怕我会哭——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但我真的会。

我爸的厂子三个月前就发不出工资了,我妈在菜市场摆摊被城管没收了秤。市里的舅舅说能帮我爸介绍工作,但前提是我们全家搬回去。我没得选。

其实有件事,我瞒了所有人两年。包括你,包括林雨。

初三那次谣言,我知道是谁开始的。是刘莉莉。她有天放学拦着我,说要告诉我一个秘密。她说她喜欢我,从见我第一眼就喜欢我。我说谢谢,但我有喜欢的人了。她问是谁,我没说。然后她就哭了,说肯定是林雨。

我没想到她会那样做。真的。如果我知道,我宁愿当时骗她说我喜欢陈倩,或者喜欢任何人,只要不是林雨。

后来她去找老师告状,还伪造了纸条——模仿林雨的字迹写‘我喜欢杨光’,夹在作业本里交给李老师。这些是我毕业后才知道的,陈倩告诉我的。陈倩说,刘莉莉亲口承认了,还笑着说‘我得不到的,她也别想得到’。

周默,如果我离她远一点,如果我不总找她讲题,也许那些事就不会发生。她不会被她爸妈骂,不会去火车站,不会到现在还活在别人的指指点点里。

所以我决定走了。离她远远的,离你们都远远的。这样对她好。

但有些话,我还是想说出来,哪怕只能写在纸上:

我喜欢林雨。从初一第一次看见她朗读课文时就喜欢。喜欢她低头写字时垂下的睫毛,喜欢她思考时咬笔尾的小动作,喜欢她冬天怕冷把手缩进袖子的样子。喜欢到……每次靠近她都需要用尽全力假装自然,每次和她说话都要提前在心里排练十遍,每次看见她笑就觉得全世界都亮了。

我知道我那些小把戏挺蠢的。送陈倩邮票,请她喝汽水,搞得全班都以为我对她有意思。只有这样,我才有理由经常出现在她们旁边,才能顺理成章地跟林雨说上一两句话,问她‘这道题陈倩听懂了吗’,或者‘周末要不要一起给陈倩过生日’。周默,你说我是不是很怂?连喜欢一个人,都要先假装喜欢另一个。

但我知道,她喜欢的人是你。

别否认。我看得出来。她看你的眼神,和看别人不一样。那种不一样,只有同样喜欢她的人才能发现。

所以,周默:

如果有一天你们在一起了,别告诉她我喜欢过她。就让她以为,我只是个热心的体育委员,只是个爱管闲事的同学。让她干干净净地喜欢一个人,不被任何人打扰。

我要去考空乘了。不是开玩笑。民航学校来招生,我报了名。如果考上了,以后就在天上飞。这样很好,离地面很远,离所有人都很远。

最后,照片留给你。信看完就烧了吧。

再见,兄弟。祝你们都好。

杨光

1997.11.25夜”

信纸在路灯下泛黄,字迹被风吹得有些模糊。周默站在原地,很久很久,直到路灯啪的一声亮了,昏黄的光罩下来,把他孤单的影子钉在地上。

他没有烧掉信。而是仔细折好,和照片一起装回信封,放进书包最里层的夹袋。

那晚的月亮很圆,冷白冷白的,像一块融不化的冰。周默推着车走过空荡荡的街道,想起初三那年冬天,三个人在雪夜里骑车回家的场景。杨光说:“这个冬天,好像不太冷。”

而现在,冬天还没来,周默已经觉得冷到骨头里了。

十二月,林雨的胳膊拆线了,留下了一道淡粉色的疤,像月牙弯弯。

她开始用左手写字,字迹歪歪扭扭,但很用力。课间也不休息,总是埋头做题。陈倩告诉周默,林雨现在每天只睡五个小时,咖啡当水喝。

“她爸妈逼得太紧了。”陈倩在走廊里小声说,“说要是考不上本科,就让她复读,直到考上为止。”

周默没说话。他知道林雨的父亲身体越来越差,文化馆效益不好,工资发不全。她必须考上大学,必须尽早工作,这是这个家庭唯一的指望。

平安夜那天,下了一场小雪。晚自习下课,周默在车棚看见了林雨。她正在开锁,但锁有点锈,左手用不上力,试了几次都没打开。

“我来吧。”周默走过去。

林雨愣了一下,松开手。周默接过钥匙,轻轻一拧,锁开了。

“谢谢。”她轻声说。

两人推车走出校门。雪很小,落在肩头就化了。街上很安静,只有几家店铺还亮着灯,玻璃窗上贴着圣诞老人的贴纸——在这个小县城,圣诞节还是个新鲜玩意儿。

“杨光……”林雨突然开口,“有联系你吗?”

周默摇摇头:“没有。”

“哦。”她低下头,“他走得太突然了。”

“嗯。”

沉默了一会儿,林雨又说:“周默。”

“嗯?”

“如果……如果高考后,我们去了不同的地方,你还会记得我吗?”

这个问题太突然,周默愣住了。他转头看她,雪光映着她的脸,眼睛亮得像有星星碎在里面。

“会。”他说,声音很稳,“永远都会。”

林雨笑了。很浅的笑,但眼睛里有了温度:“我也会记得你。记得你借我的伞,记得你送我回医务室,记得……很多很多。”

他们走到文化馆大院门口。林雨停下车,从书包里掏出一个小盒子,用彩纸包着,系着歪歪扭扭的蝴蝶结——左手系的。

“平安夜礼物。”她把盒子递过来,“现在不许拆,回家再拆。”

周默接过,盒子很轻:“我没准备……”

“不用。”林雨摇摇头,“你给我的,已经够多了。”

她推车进了院子。周默站在门口,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楼道里,然后低头看手里的盒子。

回家后,他小心地拆开包装。里面是一个玻璃瓶,瓶子里装满了纸星星,五颜六色的,大概有上百颗。瓶底压着一张纸条:

“每颗星星里都写了一句祝福。一天拆一颗,可以拆到高考结束。祝你好运。林雨。”

周默拧开瓶盖,倒出一颗蓝色的星星,小心拆开。纸上用极小的字写着:“愿你的物理永远满分。——1997.12.24”

他一颗颗拆下去。

“愿你的篮球越投越准。”

“愿你每天都能睡饱。”

“愿你去你想去的城市。”

“愿你永远笑得像现在这样干净。”

……

拆到第二十七颗时,他停住了。那颗星星是浅紫色的,纸上有淡淡的香味。拆开后,字迹和其他都不一样,更工整,更像她平时的字:

“如果有一天,我们能在同一个城市看雪,就好了。”

周默盯着这行字,看了很久很久。直到窗外的雪停了,月亮从云层后露出来,清冷的光照在满桌摊开的星星纸上,像撒了一地碎钻。

他把那颗浅紫色的星星重新折好,放回瓶子最上面。然后他拿出一张信纸,开始写信。不是给林雨,而是给杨光——虽然他不知道地址。

“杨光:

林雨问我还会不会记得她。我说会,永远都会。

我想,你也是。我们都会记得,在这个小小的县城里,有一个女孩曾经让我们觉得,青春是一件值得认真对待的事。

祝你飞得高,看得远。如果有一天你在天上看见我们的城市,请替我们看看,它是不是还和当年一样。

周默

1997.12.24”

这封信他最终没有寄出。因为不知道寄往哪里。但他把它和杨光的信放在了一起,夹在那张初三合影的背面。

两个少年未曾说出口的承诺,就这样被时光收藏,等待着多年后的某个黄昏,被重新发现时,纸张已经泛黄,墨迹已经模糊,但那份郑重,依然清晰如昨。

高二的冬天特别漫长。期末考试,林雨的数学终于及格了——72分。她把试卷拿回家的那个晚上,父亲久违地笑了,母亲做了一桌好菜。

但她自己知道,这个分数离本科线还差得远。

除夕夜,周默站在家里的阳台上,望着文化馆大院的方向。县城允许放鞭炮了,夜空被烟花照亮,爆竹声震耳欲聋。他想起去年此时,三个人还在不同的地方想着同一场雪。

今年,只剩下两个人了。

他拿起电话,拨通了那个在心里默念过无数遍的号码。响了三声,接通了。

“喂?”是林雨的声音,带着一点鼻音,好像感冒了。

“是我。”周默说。

电话那头静了两秒:“周默?”

“嗯。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她的声音轻下来,“你在看烟花吗?”

“在看。你那边能看到吗?”

“能。我爸在楼下放鞭炮,太响了,我躲到阳台来了。”

两人都不说话了,只有电话里轻微的电流声,和远处隐约的爆竹声。那种安静很奇妙,明明相隔几条街,却好像能听见彼此的呼吸。

“林雨。”周默突然叫她的名字。

“嗯?”

“高考加油。”

“你也是。”

“还有……”他顿了顿,“胳膊上的疤,还疼吗?”

“不疼了。就是下雨天会痒。”

“那就好。”

又一阵沉默。然后林雨说:“周默,谢谢你。”

“谢什么?”

“谢谢……所有。”

电话被挂断了。嘟嘟的忙音响起,周默还握着话筒,站在漫天烟花下。那一刻他忽然明白,有些感情不需要说破,有些陪伴不需要日夜厮守。就像星星和月亮,隔着光年的距离,却依然共享同一片夜空。

高二结束的那个暑假,林雨把自己关在家里刷题。周默偶尔会从她家楼下经过,看见她房间的灯总是亮到深夜。有时窗台上会晾着洗过的校服,浅蓝色的,在夏风里轻轻摆动,像一面安静的旗帜。

八月最热的那天,周默在图书馆遇见她。她抱着一摞复习资料,额头上都是汗。

“这么热还来?”周默问。

“家里太吵,弟弟在哭。”林雨说。她有了一个弟弟,刚满一岁。那是母亲意外怀上的。查出是男孩后,父亲在阳台上抽了半宿烟,最后说:“生下来吧。”为此,在小学做代课老师的母亲失去了工作。

他们坐在老位置——那个靠暖气片的角落,虽然夏天暖气片是冰的。林雨在做数学题,眉头紧锁。周默在做物理,但心思不在题目上。

“这道题,”林雨突然指着卷子,“我不会。”

周默凑过去看。是很复杂的解析几何,他想了想,拿起笔:“这里,设这个点为(x,y),然后……”

他讲得很认真,她听得很认真。阳光从窗户斜射进来,在地板上切出明亮的光斑。灰尘在光柱里飞舞,慢悠悠的,像这个午后一样漫长。

讲完题,林雨轻轻说:“要是杨光在就好了,他讲得更清楚。”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提起杨光。周默的手顿了顿:“你想他吗?”

林雨看着窗外,很久才说:“想。但不是那种想。是……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开不开心。”

“他会很好的。”周默说,“他是杨光。”

林雨转头看他,眼睛里有温柔的光:“你也是。你也会很好的。”

那天他们在图书馆待到闭馆。收拾东西时,林雨从书包里掏出一个苹果——不是红富士,是青苹果,小小的,看着很酸。

“给你。”她说,“最后一个。”

周默接过,苹果上还带着她的体温。

走出图书馆,夕阳把整个世界染成金色。他们在路口分手,一个往东,一个往西。走出一段后,周默回头,看见林雨也回过头来。

隔着一条街,他们相视而笑。然后同时转身,走向各自的未来。

那个瞬间,周默忽然觉得,高三也许没那么可怕。因为知道有个人和自己一样,在题海里挣扎,在深夜里坚持,在看不见希望的时候,依然相信光。

他把那个青苹果放进书包,一直没舍得吃。直到一周后苹果开始皱皮,才小心地削了皮,切成两半,把籽取出来,晾在窗台上。

他想,也许有一天,这些种子能长出树来。

虽然他知道,青苹果的种子,很难发芽。

但人总要有点念想,有点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傻气。就像十五岁那年喜欢一个人,明知不会有结果,还是用尽全力去喜欢了。

因为那样的喜欢本身,就已经是青春最好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