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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反派的成长史

共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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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天蝉部落

洪荒以东,崇恩之谷

潮湿的山洞内,昏迷的人缓缓醒来。

一睁眼,除了昏暗,就只有阴冷,李清玄身体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脑海仍然一片空白。

他死了,又活了!

好像是这样吧!

许久之后,李清玄才完全搞清楚自己面临的到底是何等地狱开局。

忍不住暗骂一声:“真是见了鬼了!”

确实是见鬼了,若不是上辈子见了鬼,怎么会莫名其妙来到洪荒这种死亡随处可见的杀戮场。

李清玄,上辈子就是个社畜,加班加点到活活猝死的那种超级倒霉鬼。

当然,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现在面临的情况简直太难了。

死了,逆回洪荒也就罢了,还是根正苗红的人族出身,这还得了!

须知在洪荒这地头上,人族是最难混出头的,尤其在如今这个时代,巫妖掌天控地,日子都过得朝不保夕,说不定什么时候人就没了。

欲哭无泪啊!

李清玄此时此刻,不顾风度骂娘的心都有了,只是身体实在太虚,没有那个力气。

想想别的同道老兄,不是跟脚深厚的先天神圣,就是紫霄三千客之一,再不济也能抱抱未来圣人的大腿,求个生命无忧。

可怎么到了他这里,就这么倒霉呢,要出身没出身,要靠山没靠山,开局一具虚的不行的身体,这让他还怎么活?

就在李清玄心思翻转,怨天尤人之际,一英武男子蹑手蹑脚的走了进来。

用一张树叶编织而成的草裙挡住下半身,浑身肌肉发达,散发着浓烈的猛男气息,一看就很有洪荒人族的特色。

洪荒浩大无边,奉行弱肉强食,种族与种族之间,文明差距十分明显,发达的极度发达,落后的极度落后,呈两极分化之势。

衍生出独特文明的种族,自然不缺裹身衣物,但人族新生,尚处于蒙昧时代,有张草裙遮丑就不错了。

英武男子手里捧着一张硕大的植物叶子,叶子中盛放着一些清水。

一手小心翼翼的拿着盛水树叶,一手扶起虚弱的李清玄,轻声道:“首领,先喝点水吧!”

清澈的水流入腹,带着某种奇异的力量,李清玄虚弱的身体渐渐恢复了些许力气,不至于像条死鱼一样,连动一下都做不到。

看着面前恐怖如斯的肌肉猛男,李清玄想要说点什么,但却又不知该从何开口。

英武男子见状,还以为他还没缓过来,又给他喂了两口带着奇异力量的清水,十分关切的道:“首领,好点了吗?”

明明是从未听过的语言,但李清玄就无师自通的听懂了男子的意思,轻轻摇了摇头,用同样的语言回道:“我已无碍,不必担心。”

随即又想起了这具身体残留的记忆,连忙问道:“崇,部落族民怎么样了?”

李清玄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名为玄,人族初祖燧人氏的嫡系子孙之一,是这座天蝉部落的首领。

而英武男子则名为崇,天蝉部落护族卫队的队长,个人天赋异禀,天生神力,力大无穷。

“那蝉妖在族民的齐心协力之下,已经被击退,但族民亦是死伤惨重,护族卫队几乎全部以身殉族。”

英武男子崇恨恨的道,胸中怒火难平。

李清玄的原身之所以会陷入重伤昏迷,最后被李清玄占据肉身,归根结底都是因为崇口中的蝉妖。

在洪荒这个遍地危险的地头上,什么都可以没有,唯独不能没有实力,没有实力,就只能被人欺负,活该被人压迫。

人族初生,纵然女娲娘娘所造的先天五色人族天赋异禀,神通天成,具有不俗的实力,人族也没有完全的自保之力。

为了能在洪荒生存下去,诸多部落就形成了一项不成文的规矩,供奉实力强大的生灵,以换取强者的庇护。

尽管这么做很丢脸,但只要能活着,脸又算什么东西。

在洪荒天地,脸,是最没有价值的东西。

天蝉部落便供奉着一只天仙实力的不死天蝉,这也是部落名字的由来。

有不死天蝉的庇护,天蝉部落在这崇恩之谷方圆千里以内,过得还算安宁,没有覆灭之危。

然而,成也天蝉,败也天蝉!

有不死天蝉的庇护,天蝉部落理应感激不尽,将其当做祖宗供起来。

奈何不死天蝉是个无比好色的色妖,其不要天蝉部落供奉什么肉食之类的,只要部落将最美的年轻女子献上就行了。

献上部落年轻女子,以换取不死天蝉的庇护,这么做确实耻辱至极,可为了生存,也是没办法的事。

天蝉部落尽量满足不死天蝉的要求,岂料不死天蝉越来越过分,刚开始只要年轻女子,到后来干脆荤素不忌,美的,丑的,年轻的,年老的,他全都要。

女子,是部落繁衍生息,代代传承的根本,再任由不死天蝉祸祸下去,要不了多少年,天蝉部落就会宣告消失。

为了部落的延续,李清玄的前身悍然向不死天蝉发起围攻,结果可想而知。

李清玄的前身是人族初祖燧人氏的后裔,拥有先天五色人族血脉,血脉觉醒后,可操控天地五行之力,但毕竟只是修为浅薄的凡人,如何是天仙境界的不死天蝉的对手,直接被打得重伤昏倒,部落更是损失惨重。

不死天蝉跑了,天蝉部落几乎残废,也无怪乎崇会表现的无比愤恨。

“前路多艰啊!”

李清玄内心暗暗叹息,一个天仙境界的不死天蝉就差了灭了整个部落,往后遇到更强的存在,那该怎么办?

洪荒天地,是强者的天堂,弱者的地狱,要想在这生存下去,没有实力,是万万不能的。

未来的路还很长,得到强大的实力也可以慢慢谋划,当前首要之事,还是重整部落,不死天蝉跑了,却未必不会再回来。

若不死天蝉杀回来,以部落现在的情况,是绝对不可能挡住的。

承接了天蝉部落首领玄的肉身,李清玄就有责任保护天蝉部落,这是理所应当之事,亦是作为一个人,该有的思想觉悟。

做不成先天神圣,抱不了未来圣人的大腿,只能在人族这条船上死磕到底,为人族光荣献身。

大不了就是再死一次呗。

李清玄咬咬牙,意志逐渐坚定,都死过一次了,他还有什么好怕的。

回过神来,对着崇沉声说道:“先安抚族民,告诉族民不要慌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另外,召集族中青壮,组成新的护族卫队,严密防备不死天蝉杀回来。”

“咳咳咳......”

说着,又忍不住大声咳嗽起来,一副要把自己活生生咳死的样子。

没办法,身体虚的不行,说话都费劲。

崇连忙给李清玄喂了口水,李清玄才稍微好受了一些。

.......

安排好部落之事,李清玄又无力的躺在乱草铺成的石床上,这具身体太过虚弱,没有一段时间的休养,连走路都成问题。

既然动不了,那就只能胡思乱想。

去寻找传说中的三仙岛,先发一波横财?

去洪荒大陆中央的不周仙山,沾沾盘古大神的光?

去昆仑山拜师,找个坚实的靠山,为日后的人族大劫做准备?

想法挺多,但没有一个是现实的,全都等于白日做梦,压根就行不通。

去寻找三仙岛,且不论找不找得到,即便找到了,他能进去吗?

三仙岛的护岛大阵,刹那间就能让他灰飞烟灭,死无葬身之地。

去不周仙山,去昆仑,更是可笑至极。

不周仙山何等伟岸,那些高高在上的大神通者都得敬畏有加,凭他一介普通凡人,不被不周仙山遗留的盘古威压镇死,都算他运气好。

昆仑,其中卧虎藏龙,能者无数,声名显赫者如过江之鲫,东昆仑三清,西昆仑西王母,皆是洪荒顶级大能。

去往昆仑拜师,是一大正确选择,可问题是有人肯收他吗?

自女娲娘娘创造人族证道,洪荒诸多大能都在苦苦钻研圣人之道,哪有闲工夫搭理他这个不起眼的人族小子!

李清玄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他一来没有强大的实力,二来又不是什么跟脚深厚的先天神灵,欲得大能者之青睐,无异于痴人说梦。

再者,去往三仙岛,不周山,昆仑山,也是需要本钱的,就他现在这个样子,可能还没走出崇恩之谷地界,就被山中蛰伏的凶兽嚼吧嚼吧吃了。

洪荒,杀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混乱,无规则,无秩序,杀戮遍地,即是洪荒的真实写照。

“唉.......”

甩了甩脑袋,将脑海中不切实际的想法全都抹除,无奈叹息一声,苦笑不已:“别的老兄来到洪荒,不是收割先天灵宝如割韭菜,就是与三清为友,与道祖论交。”

“更有甚者与女娲娘娘结成道侣,无比自在逍遥,怎么到了我这里,就这么悲催呢?”

无语问青天,满心皆愁苦。

可惜,再怎么自怨自艾,都改变不了他如今的处境,若不能迅速强大起来,等到他的只有死路一条。

崇恩之谷附近生存的凶兽暂时可以忽略,那些灵智低下的凶兽,只要不去刻意招惹,其三五年都不见得会出巢穴一步。

一次性吃饱了,睡个几年,填充一下肚子接着睡,算是凶兽的生活习性。

与凶残的凶兽相比,不死天蝉才是最大的隐患,随时可能杀回来。

一想到不死天蝉,李清玄就不免头疼。

他现在重伤在身,护族卫队死伤惨重,部落仅剩的战力只有崇与几个年迈的族老,若不死天蝉杀回来,部落绝对要完蛋。

“该怎么办啊?”

自己问自己,却是毫无办法。

任他自诩熟读洪荒史,面对这种情况也是无计可施。

一切的计谋都需要实力作为支撑,而他最缺乏的,恰好就是实力。

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啊!

躺在石床上,脑海如高速运转的机器,一遍又一遍的模拟着未来的路,无一例外,都是死路。

不死天蝉的反扑,山中凶兽的威胁,任何一个都足以轻松毁灭天蝉部落。

李清玄精神高度集中,并没有注意到,山洞角落里,一片形似莲瓣,仿佛水晶般透明的黑色石头正散发点点微光,气息森冷而诡异。

想不通的事情就不再去想,怀揣着满心的忧虑,李清玄沉沉睡了下去,角落里那一片莲瓣状的黑色石头散发的光芒越发明亮。

春梦了无痕。

一觉过后,神清气爽。

虚弱的身体也恢复了几分元气,起码勉强能动了。

费力的坐起来,李清玄猛然发现,他的脑海里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多了一门奇妙功法。

《天魔无相大法》

此门功法主旨在于凝炼万般煞气,铸就天魔无相之身,功法大成之日,境界直达大罗领域,可身化万物,千变万化,以假乱真,玄妙绝伦。

无相魔气一出,更有魔染众生之能,奴役万物,主宰乾坤。

但修炼此功有一个小小的缺点,就是在修炼的过程中,性格会随着功力的加深,朝着魔的方向改变。

魔是什么样的,冷血,无情,杀戮,毁灭,自私,贪婪,暴虐,阴险,狠毒......

魔,是一切负面人格的代名词。

忽然间得到了一门直达大罗领域的上乘功法,成为强者的敲门砖有了,李清玄的脸色却是阴晴不定。

功法的来历他没兴趣多想,只要能变强,在这血腥乱世中活下来,就是天大的幸运了,想那么多干什么。

他之所以脸色变了又变,是在权衡利弊,到底要不要练《天魔无相大法》。

太古时代末期,仙魔大战打得天崩地裂,道祖鸿钧联合诸多大能,一举击败魔祖罗喉,覆灭魔道祖庭,自那以后,魔道修行者在洪荒就成了人人喊打的对象。

修行魔道,在洪荒是很难有出头之地的,一旦被人发现魔道修行者的踪迹,必定会被一群鸿钧道祖的脑残粉围攻致死。

在这个道祖显圣的时代,魔道,是最没前途的。

李清玄犹豫要不要练天魔无相大法便是顾虑于此。

练了天魔无相大法,等于站在了整个紫霄玄门的对立面,早晚得被人盯上。

不练,现在就得死,不死天蝉天仙境界的实力,足够把天蝉部落来来回回推平十几次。

“练,不就是当魔头嘛,爷干脆不当人了。”

狠狠一咬牙,李清玄还是决定练天魔无相大法。

练了会死,不练也会死,区别在于早死与晚死,既然都要死,不如选择晚点死,说不定事情还有转机呢!

只要他足够强,纵然被人知道了他练魔功,属魔道中人,又能拿他怎么样?

李清玄就不相信如道祖那般伟岸存在,会亲自下场对付他。

大神通者,也都是要脸的。

只要大神通者不出,余下的,凭借天魔无相大法化身万物的能力,李清玄自信能够保全己身。

选择走魔道的路子,练无上魔功,但具体怎么去操作进行,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李清玄不打算按照脑海里的原本《天魔无相大法》去练,此功来得诡异,天知道其中有没有什么缺陷。

所以,李清玄意欲以天魔无相大法为蓝本,为自己量身创造一部最适合自己的魔功。

他个人觉得,以他遍览群书的智慧积累,熟知各种神功精髓的超卓见识,要创出属于自己的功法还是有一定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