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宁娜
芙宁娜
一记闻芙卡洛斯言行片段
若非处幽冥,怎知生可贵?”
他们甚至连我都可以审判,赞美我的崇高与公义吧。”
作为舞者和诗人的笑卡路斯,生前曾在枫丹担任过数千年的水神,我对她是有着深刻印象的。那时候,她已经神志不作而作曲志趣正浓。她正向枫丹古曲钻探,有如像某教令院的人。仰之弥高,越高,攀的越起劲;钻之弥坚,越坚,钻的越念念不忘。她想感悟枫丹乐章所温藏的公义内核。丝丝神威,一直覆盖整个枫丹。她要给枫丹神明衰微画上一个终点。1491年到 1493年以前,“谏敬孝虔”,还只是处于谏生敬的初步阶段。当然了从三年后旅行者莅临枫丹,这点初步成果也随着裁决大剑的落下烟消云散。不过,她的半生心历都倾注在了对德和法的兼融上,对枫丹后世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可歌可位
无声无息,如影随行。一个又一个大的四方听竹本子,写满了密密麻麻的露楷,如碧水波纹。千年时间,凝结成《枫丹白露》的硕果.
他并没有先“说”,但她“做”了,做出了旷世的伟业。“做”了,她自己也没有说。她又由乐转到章曲,凝结了一道属于自己的神级契约——非公义有涉枫丹而决,成了七执政唯一一个拥有两种衡量力量的神明,也因此诞生了独属自己的人格凡间体。名日复宁娜,也是作为水神,最后的保命手段。
公义而为,为而公义,这仅是这前住才神的一个方面作为神明的方面。
共卡洛斯还有另一个方面,--作为枫丹人民的方面。
这个方面,情况就迥平不同,而且一反既往了。作为水神的凡间体,枫丹规则的具现,芙宁娜“苦”了。起先,罪人的名义只维持在各种繁苟碎事上,只有部分人稍微认定芙宁娜的罪行;后来,罪名越传越大,以至于变成叛国和弑神她在给我的信上说:“虽说我挺不认同你那所谓的永恒,但这怎看来我这不明不白的众也不怎么独对啊......我要被自己的臣民杀死了......再会。”
她“苦”了,跟着的是“难”。这不再是“公义而为”或”为而公义”。现在,她自己即是公义,执政与法则完全平行,这是神格的写照,而且是以生命为代价的。上封信发来的四天后,他给了我一封信,信的最后一行说:“以后呢就别联系了吧,切?神陨啦~以后要还想说几句,就找那个异乡人旁边的小东西吧。她能耐还挺大的。”
这是一封诀别信,更是一封遗书。
在枫丹法则全部崩竭后,警报送起,形势紧张,明知凶多吉少,而芙宁娜大无畏的坐在被告席上,眼神冷凌,目光如剑,注视着法官说:此身未尝叛国,亦无轼神之法。喧宾杂主,不类不伦,此旨枫丹之大忌,更理应决之!尔安可知......吾即公义,吾乃水神?!”她说了,说得真痛快,动人心,鼓壮志,气吞山河,声震天地。
她说了:“我真的是水神!!!”
她做了,在生死关头,她驻立在裁决台上,酒脱自然,长发飘飘。终于以一方旧时代的落幕,书写了她的“公义“与“敬虔”芙宁娜,是卓越的舞者,热情澎湃的音乐师,大勇的尘世规政。她是为人的模范。她,是为神的高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