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真火锻体
林远的深层意识中,孙猴子被困在炼丹炉里被烧的睚眦欲裂,却有不得而脱。
突然一道灵光传来,林远莫名想起了什么。立即让随后孙猴子躲在炼丹炉的“巽位”,也就是丹炉的进风口。
顿时周身一股清凉之感传来,浑身上下的灼痛感顿时轻省了许多。
只可惜,这股莫名之风并非时刻都有,而是极为有规律,就如同人的呼吸一般,一进一退。
孙猴子渐渐地的掌握了规律,风进时也不堵住风口“享受”,风退时也不靠近“纳凉”,总之就只是在一旁顺风而动。
渐渐地,孙猴子摸清了风向,也摸清了火力。
风不能堵,一堵则不能通畅,火不能挡,一档则炙热难当。若是顺风而行,火的热量自然会被风带走,而自己就能游刃有余了。
外界,林远昏迷在这板车上,日晒雨淋,足足过了半个月时间。
这一日,终于醒了过来。
眼见自己草席当铺,板车当床,与路上上下颠簸,又看到身边一脏兮兮的女娃用一双澄净的大眼睛看着自己。
“爷爷,快来看呀,他醒了!他终于醒了!”小女孩脆生生的声音煞是好听,至少林远这么觉得。
“嘿,还真是,公子,你现在感觉如何了?能起得来么?”老汉停下车,上前来问道。
“我这是在哪儿?!”林远下意识的摸了摸腰间,发现自己浑身上下除了草席只剩下内裤了。
“是爷爷在草丛里捡到了你,你已经昏迷了十几天了!”旁边那位十几岁的小男孩道。
林远想掀开草席起来行礼感谢,却又发现自己只剩底裤,好像不太雅观,只能尴尬的坐着。
“大爷,我这……”林远尴尬地道。
“哦哦,你的衣服是吧,你稍等”老大爷也不犹豫,从稻草堆里翻出了包裹。
换好了已经被日晒雨淋弄的脏不拉几的衣物,林远倒是有了些底气。
是的,林远刚才就发现了,自己辛辛苦苦修炼的法力居然消失了。
腹中的火种还有丹田气旋都没有了!
没有法力,自然也打不开储物袋了。
林远却不是特别在意,当然在意也不管用。
通过板车行进的方向,林远自然也知道这一老两小,正是往岭南去的。如此他倒也可以好好体验一下修仙界凡人的生活。
“大爷,这一路上可有什么市集或者村落么?”林远问道。
“据说,往西十一二里,有个猎户小村子,贵人是想去招纳些护卫么?”老头子恭敬地道。
林远连忙摆手道:“大爷,您可是我的救命恩人,用不着这样。”
林远又道:“我想把这身衣服卖了,换点粗的,然后再换点吃食,也好给两个孩子补补营养”
老汉虽然不知道什么叫营养,但也知道林远想把这身绫罗绸缎换成吃的,纯属是败家行为,倒有心拒绝。
但又一想,这一路还有数百公里的路程,一路上打家劫舍的山贼,吃光了粮食的流民不在少数,这位公子哥若顶着这一身华服,倒也是招贼的祸端。
又见两个饿的黄皮肌肉的孩子,老汉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
修仙界的山野,与地球的古代又不同,地球的古代好歹还有历朝历代修建的官道,而修仙界真正的上层都是靠飞的。上层人用不上,自然没人会为这些泥腿子专门去修什么道路。
现如今林远一行人走的,是长久以来行商门靠脚一步一步趟出来的路。
行商的行动路线是越隐蔽越好,所以这南下的路并不固定,只看个人选择。
为了换一些粮食饱腹,林远和老汉推着车子多走了十多里路,小半天的功夫。
终于,在天黑之前,林远一行老少四人终于到达了这处小村寨。
说是小村寨其实也并不怎么妥当,因为这里总共也就十余户人家。
由于要脱下衣服去换粗布衣服,所以林远只能在板车附近等。
谁知道这一等足足等了一个时辰,也没见老汉回来。
林远感觉到有点不太对劲,便光着身子只穿了条内裤就往寨子里去。
寨子并无城墙,只有几道木桩做的栅栏,林远很轻松的就翻了过去。翻过栅栏,只见几间房子零零散散的散落其间。
林远躲在角落,探出头来探查情况,只见一个壮硕的妇人抱着自己的衣服,衣服上带些许新鲜的血迹。
林远心里咯噔一下,心道不好。
偷偷从柴火堆处摸了一把劈柴用的斧头,林远朝房屋的另一面走去。
转过弯,只见老汉倒在血泊中,已然没了声息。
一股莫名的怒火在林远胸中燃烧。
为什么?
林远想不明白,但又十分明白。
如果不是自己想要卖掉衣服换吃的,自己一行人就不用来此,老汉就不会死!
如果不是自己那廉价的羞耻,心,老汉也不会死!
时至今日,林远甚至不知道这老汉姓什么叫什么,他只是称呼他为大爷。
又想起还在村外山岗上等待的两个小孩,林远内心里涌出一阵阵愧疚感。
如果我林远不是轮回者,不是运气好走上了修仙路,或许我也就是在如草芥般的一员吧。
林远即悲哀又愤怒,他感觉这世道不应该是这样。这世道就应该是地球界那样,不说人人道德崇高,但是至少应该讲法,应该对生命保持敬畏。
为了一件衣服就杀一个人,林远连带着对这个世界产生了深深地厌恶感。
林远觉得,自己应该杀光这个村子里的人,因为他们都是罪恶的,草菅人命的。
但是林远又觉得,自己就算杀再多的人,也改变不了这个世界对人命的冷漠。
因为强者在欺压弱者,弱者又在欺压更弱者,这就是明目张胆的吃人的世界!
林远握了握拳头,自己的法力并没有恢复,但凭借自己结丹期的肉体和反应速度,要屠戮这个村子到也不是不可能,只是林远有点想不明白,这么做的意义何在。
或许,这就是这个世界的道理?就如猎户打猎一般,猎人和猎物,人和猎物,几者并无区别。
报仇?不报仇?杀?或者不杀?或者被杀?
林远觉得,自己应该找到更好的办法。
是了,力量,不管怎么样都好,想要贯彻自己的意志,就必须要有足够的力量。
我们热爱和平,但以斗争求和平则和平存,以妥协求和平则和平亡!
林远突然察觉到,自己胸中的火种又重新点燃,熊熊燃烧间,一股股比以前精纯数倍的法力从其中迸发而出。
精纯的法力被呼吸的撰风一吹,自觉的在丹田处形成了气旋。
所谓人身为炉,呼吸为风,筋骨为薪,热血为柴,林远又回到了结丹期。
呼吸之风凝聚脚底,林远凭虚而起。
右手一招,一股神风掀翻了屋顶,林远又一招手,拿回了自己的衣服。
将衣服穿好,鼓荡法力,将灰尘和血迹灼烧干劲,林远凌空虚提,将已经被横梁砸晕的粗壮妇人摄起,朝村外飞去。
你们的爷爷已经被这妇人杀害,如今是否报仇,由你来决定!
说罢,林远将刚顺来的斧头扔到了小男孩的面前。
说罢,也不再关注小男孩,只是从板车的稻草堆中,翻出自己的储物袋,找了个僻静之所,换上了件干净的衣裳。
回来的时候,只见小男孩已经将妇人的头砍下来了。
林远点了点头,倒也没说什么。
小男孩手拿着还在滴血的斧头,眼神无光的看着前方,呆愣在原地,小女孩一直在哭,也不知道是伤心还是害怕,或者两者都有吧。
“跟我走吧,先去岭南,到了之后,你们再决定以后以后要怎么生活!”林远拍了拍小男孩的肩膀道。
是啊,林远想通了,他不是神,也不是仙,更不是什么救世主!
救世主从来都是人们自己啊!
来岭南也好,不来也罢,都是人们自己的选择。
有的人活着到达,他们是命运的英雄,而有的人死在了路上,他们,也是命运的英雄啊。
没有人能保证自己一定不会死在路上,就像林远也不能保证自己的岭南和地底洞天不会如太一门一样被人灭了门。
但是,因为害怕失败,因为害怕再见到死亡,就选择放弃么?不!林远暗自发誓,自己永远不会让自己胸中的火种再有熄灭的那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