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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能忆就写

共 42 章

谨以此文追忆那位在小县城里苦了一辈子的普通人,对他的记忆已经不忍却又模煳了,趁着还没忘之前写下这些留作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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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山村里的大家庭

1990年,内陆偏远地区一个小山村住着一大家子,一对农村夫妻和男人刘常乐的父母以及三个女儿。大女儿7岁,三个姐妹各相差两岁。女人桂芳是实在的农民,常乐靠体力劳动在城里从事人力板车工作来养活这一大家子。因为是这个村里唯一能有机会进城里工作的人,所以常乐一家在村里好歹能够抬起头做事,家里老旧的村里唯一的家用电视机成了整个村子的消遣物,于是常乐的家隔三差五就会有很多人来,好不热闹。三个丫头自然也就成了孩子王,与山里的小孩总能玩到一起,毫不夸张,在那个贫穷落后的年代,是穿一条裤子的友谊。

“小梅,来试试你爸从城里带回来的鞋子,快点儿,莫让你两个妹妹看到了,不然她们该闹了,你爸这次没带够三双。”桂芳悄悄招呼着大女儿,让她赶紧到屋内试新鞋。

“真的啊,有新鞋子了啊,要得要得,快点进去,我要穿看看,我这个鞋都补了几次了······嗯,新鞋穿起就是好看”大女儿小梅穿着新鞋在积满了灰的地上满意地走了几步,“啊,不得行,这怕是瞒不到妹妹们哦,我还要穿出去的嘛,妈,爸爸什么时候再买新鞋给妹妹她们?”小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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