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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舍离诸天

共 36 章

丁乙是一个没有太大野心的人,一次意外他踏上仙途,为了让自己的生存状态更好一些,他不得不一个世界又一个世界的去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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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王家集

在神识探查之下,这些村民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呈现在丁乙的眼前。

带着老铁在山坡上坐下,他要观察一下村民,以免一会儿下去的时候,闹出什么笑话和麻烦。

观察了两个小时,丁乙放下心来,这些村民说的话,他曾经跟随幽族老者学过,都能听懂,也会说。

和穿衣打扮一样,他们说话的语气用词都像古人一样,现在丁乙只要把自己也当成一个古代人,融入其中就可以了。

招呼老铁一声,正准备下去,老铁却迟疑了一下,直接钻进他的怀里,丁乙知它心有畏惧,呵呵一笑,把老铁往兽皮衣里一塞,便背上兽皮,朝山坡下走去,来到村口不远时,树下坐着的老人就已经注意到了他。

他们停下聊天儿和手里的棋子,向丁乙看来,见状丁乙紧走几步来到近前,把兽皮放在一边,躬身抱拳道。

“几位老丈请了,小子是山里人家,想去附近的城镇售卖皮货,却不想迷了路,烦请几位老丈指点一下,此地是哪里?去附近城镇的路该如何走?”

几位老者打量着丁乙,见他身着兽皮,脚穿树藤编的草鞋,都感到有些奇怪。

互相对视了几眼后,一个稍胖的老者对丁乙说:“看小哥面生的紧,听你口音不是本地人吧?却又为何如此打扮?”

“小子自幼与家祖在山中居住,是以口音与山外不同,小子这一身兽皮,只是在山里穿着方便,寻常布衣,几日便被磨坏。”丁乙连忙回答。

几个老者点了点头,还是那个身穿灰色布衣的微胖老者说:“原来如此,此地叫王庄村,隶属清河县,顺着这条路往前走不到三十里就是王家集镇,小哥要售卖皮货的话,可以去那儿,那有专门收购皮货的商铺。”

丁乙听了赶忙道谢,正想告辞离开,又听那老者接着说:“小哥要是不急的话,一会儿我家二子要往集镇上拉货,你可与他同行。”

丁乙一想这样正好,有一个向导,还能说说话套些信息,便再度施礼道:“如此多谢老人家了。”

那老者还欲再讲些什么,这时旁边的一个干瘦的老者突然喊了一声:“黑纹虎皮,快来看,这是黑纹虎皮。”

闻言几位老者纷纷把目光投向那卷兽皮的侧面,在确认后顿时议论开来。

“是啊,果然是黑纹虎皮,没想到这么多年又看到黑纹虎皮了。”

“上一次是在四年还是五年前的?”

“听说呀,那张黑纹虎皮卖了五十两银子,那还是几年前,现在怕不是要卖到六十两。”

听着这几个老者的议论,丁乙也得出了一些有用的信息,貌似这张虎皮好像很值钱的样子。

而且他们的主要货币应该是铜钱和银子。一户人家一年的正常花销,只要有六七两银子就够了。

就在丁乙想要再听一些有用的信息时,这几个老人却纷纷调转风向,开始夸赞起丁乙的本事。

甚至还有一个老者打听丁乙是否成婚,这让他分外的吃不消。

就在丁乙感到招架不住的时候,从村里赶出了三辆马车,车上都装的满满的,看样子是一些粮食,每辆车都有两匹马在拉着。

每辆车的车上都坐着一个车把式,为首的一条汉子,身形魁梧,长相与方才说话的胖老者有些相似,应该就是他的儿子了。

来到近前,胖老者与他的儿子把丁乙的事情一说,那魁梧汉子欣然应允。

丁乙方才还纳闷,这老者为什么敢让他一个陌生人与他儿子同行,原来是有三辆车三个人。

把兽皮放在车上之后,丁乙与几位老者拱手告别,上了那魁梧汉子的那辆车。

走在路上,丁乙与那魁梧汉子交谈起来,得知这汉子名叫王忠良,他在家中排行老二,还有一个哥哥叫王忠厚。

他的父亲也就是与丁乙谈话的胖老者,就是王庄村的村老。

他的二叔在王家集镇开了一家米铺,他平时就在二叔的米铺中帮忙,负责来回运货,而且他成家之后也把家安在了王家集镇。

这王忠良十分健谈,在丁乙有意无意的引导话题之下,一路上讲的滔滔不绝。

丁乙也适时的送上一个个羡慕的表情,这让王忠良更加的兴奋。

而且也从王忠良的嘴里得出了很多的信息。

乘木筏而来的那条河叫大清河,清河县也因此而得名。

清河县隶属于开原府,是梁国二十八郡一百三十府之一。

丁乙出来的那片山脉叫做千莲山,全称叫千朵莲花山,号称有一千多个山峰组成。

但他也只是知道这些泛泛的信息,清河县以外的具体事情就不得而知了。

丁乙还了解到,本地的风俗习惯与他认知中的古代有些相似。

以里,丈,尺,寸论长短距离,以月,天,刻,时辰论时间。

再短的时间就以一盏茶,一炷香,一息等相对模糊的概念来处理。

丁乙心想,“这应该是没有准确的计时工具而造成的。

既然到了这个地方,那就入乡随俗吧,原世界的种种就只能隐藏在心里了。”

马车跑得很快,不到两个时辰就到了王家集,镇子很大,来来往往的人群很多,看得出来应该是附近的一个主要集散地。

在米铺的门口,丁乙下了马车与王忠良告别,转身向王忠良告诉他的,专门收购皮货的那条街走去。

走在街上,看见一身兽皮的丁乙,路人纷纷侧目,对此丁乙毫不在意。

来到那条街道,放眼一看,有几家招牌上写着收购皮货的字样。

在街上转了一圈后,随便选了一家,丁乙走了进去,在一阵讨价还价之后,丁乙以二两六钱银子一张的价钱卖出了十张狼皮。

拿着二十六两银子,抱着剩下的兽皮,丁乙走了出来。

转个弯来到另一条街,丁乙选了一家门面很大的成衣铺,小半个时辰之后,脚蹬一双黑色快靴,身穿一身蓝色衣袍的丁乙走出店门。

本来这古代版的衣服就算再难穿,也用不了这么长的时间,可丁乙对这种古人的发髻却怎么也束不好,他留了一年的头发,还是有些短的。

最后无奈之下还是央求了老板娘出手,才帮他把头发扎好,为此丁乙付出了一两银子作为代价。

难怪人都说,人是衣服马是鞍,一看长相二看穿,从头到脚焕然一新的丁乙,把老板娘看的眼睛放光。

就连丁乙自己对着铜镜也是十分满意,心想不论别的,单论长相,自己也能出去混口饭吃。

又买了一套灰色,一套黑色的衣服,作为换洗,打开兽皮,把夹在里面的木盒放在衣服之中,然后打了一个包袱。

抱着老铁,拿着包袱兽皮,丁乙又回到了收购皮货的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