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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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九日。
墨脱。清晨。
小武背着包缓慢移动。
包里边有什么?谁也不知道。没有人知道。
这是一个三叉路口。
三叉路口当然有三条路。
左边是小路。
右边是小路。
中间是小路。
小武全身包裹严实,紧密。他连头带脸都用一个黑布套子套起来,只露出一双刀一般的眼睛。
这种夜行衣的打扮,只适合半夜三更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情,但他却正大光明站在三叉路口前。
他长的什么样子?
他想的是什么?
谁也看不见,谁也不知道。
他全身上下根本没有一寸可以让人看见的地方。
更何况,他还戴了一顶安全帽。
帽子上写了两个字:求水。
以及,一个笑脸的符号。
没有人知道,他将在今天穿越蚂蝗区。
蚂蝗区当然在墨脱。
时间自然是清晨。
小武选择左边的小路。
当然有理由:男左女右。
中间的路自然是留给人妖。
蚂蝗。
如行军蚁般涌来。
他的脚上,腿上,手上,脸上,甚至那顶安全帽上全都是蚂蝗。
蚂蝗遮住小武帽子上的字。
如此,便无人能看清楚他帽子上的字是:求水。
以及,一个笑脸的符号。
抖掉蚂蝗?办不到,不是小武办不到,而是全天下被蚂蝗吸住的人都办不到。
全天下的人都办不到的事,小武自然也办不到,小武也是天下的人。
所以在天黑的时候,他的全身都有伤。
什么伤?
咬伤?
不是!
是吸伤!
天下除了蚂蝗,便再无第二种动物可以在小武的身上留下如此多的吸伤。
小武全身颤抖。
脸色发白。
他当然要发白。
他身上的血已所剩无几。
血去了哪里?
当然是在蚂蝗的腹中。
此刻,小武的腹中什么也没有。
“姐夫,怎么两个字就一行?”小武觉得我有点浪费纸张。
“这是古龙风格。我觉得有点适合你当时的情境,你没觉得有一种独行侠的风格吗?”
“我就是觉得吧,这样写有点费纸。”
“行,我给你换一个金庸风格的。怎么样?”
三叉路口旁,站着一位飘逸的少年,背着一个巨大的移动狙击瞄准枪一样的背包。他在徘徊着,思考着。那是正值墨脱夏季还未入秋时分的清晨,八月九日。
那位少年见是三叉路口,便又是虎躯一震,心中一荡:终于还是来到这里了。经历了整整63天,终究还是来到了墨脱的蚂蝗区。
这里常年树林蔽日,人烟稀少。
那位少年便是小武。
小武见此情景,也是呆了,这些天的种种傻逼行为怕是都抵不过即将要穿过的这片蚂蝗区。霎时之间想骂自己是傻逼的念头如电光火石般在心头一闪而过……只要我当初不那么傻逼一点儿,我便不会走到这里。
“姐夫,我觉得,还是换个正常点的风格吧。看着怎么这么别扭呢。”小武的龙虾已经在锅里了。他做的应该是麻辣味的,“我当时,也不过就是蒙着脸,全副武装,然后就这样走出来了啊。”
“你说的对,要与时俱进。”我略微思考了一下,就同意了。
于是,那一段,我决定就用舌尖上的中国的风格描述。
虽然,在几乎所有正常的人都不会选择走这条路的今天,小武,这个全世界最傻的人,依然坚持着日复一日地徒步318。
今天,小武来到了墨脱蚂蝗区。这是一个有着三条叉路的地方,这里人们总会好心地把一个带有“蚂蝗区”的标识牌子竖立在路边,以便时时提醒过往的人们小心,注意。
脚套,手套,头套,安全帽,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都具有防止蚂蝗钻进人的身体,紧紧地叮住所有露出来的皮肤的功能。我们往往把这种行为叫做:吸血。
在徒步的法则里,坚持重于一切,小武从来没有把自己束缚在墨脱,他怀着对布达拉宫的向往,对吹牛逼的迫切需求,以及对于人生的更高层次的领悟,在不断的行进中寻求着对人生意义上升华的理解。
蚂蝗,是世界上最不适合食用的食材之一。它不可以蒸煮,油炸,爆炒,也不能用来凉拌。与西方的吸血鬼相比,太小。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甚爱吸食人血。在吸食人血的过程中最讲究:快,准,稳,狠。在这一系列的操作过程中,还要保证不会被人抖掉,这是数万年来进化的结果。
小武,今天决定要来挑战一下这道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