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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哥布林杀手

共 3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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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堕落’的龙裔

看着鉴定结果,格兰也是喜上眉梢。

两只大尖耳朵愉悦地蹦跶了几下,跟着那嘴角也是止不住地向上翘起。

他没想到这居然是一颗品质还能使用的技能宝石,而且这其中的一个效果还能暂时增加2点的敏捷属性。

这下他也是拥有强力技能的哥布林了,这可比什么30银重要得多。

释放技能的感受他上辈子和这辈子都没体验过,对于这中间的好奇他可是达到了极点。

而且正好狩猎水属性史莱姆就会增加敏捷属性。

他现在「敏捷:5.5」,只要之后的时间努力亿点,用不了多久就能达到技能的属性需求。

“请问,我能把这颗水晶珠做成饰品吗?”

格兰愉快地抬起头,有些激动地问着窗口内的工作人员。

“可以,二楼有专门的区域。”

……

因为这颗水晶珠中的技能需要触摸后念出咒语,他也不可能总是拿着它。

这样危急关头便无法立刻使用。

所以还是做成饰品最好,既方便,也不容易丢失。

至于是什么饰品,他已经想好了,戒指就是不错的选择。

半小时后,格兰这才终于离开地下城百科工坊。

站在街道上,他找了一处最亮的水晶路灯,就趁着灯光仔细观摩着那戴在右手食指上的‘绿宝石戒指’。

虽然定制整个戒指的费用高达1银,他非常的不舍,但终归还是能够勉强接受。

这是为了技能的必要花费,格兰用这样的话语安慰着自己。

看了眼时间,时候已经不早了,他现在整个身上就只剩下了41铜,今晚的住宿看来还得去网吧。

走在路上,微风拂来,伴随着车辆远处的身影和街道上擦肩而过的不同种族,格兰感觉有些恍惚。

明明这才来到这个世界快三天的时间,但一切都好像做梦一般不太真实。

在经过一处十字路口时,路灯把格兰的身影拉得老长,直到他转弯消失在了某个拐角。

一个小时后。

在经历了今天这么多令人情绪起伏的事情,又加上赶了这么久的路,格兰只感觉身心疲惫。

终于当他再次抬起那微垂的脑袋时,他看见了不远处那个闪烁着霓虹的熟悉招牌,‘魔网网咖’。

正当他加快步伐,突然几道车灯从远处射了过来,照得格兰本能地抬起手臂遮住了双眼。

片刻,只听好几辆车缓缓驶来,正好就停在了马路边上。

格兰侧头看去,只见那刷着白漆,有着精美雕刻的车门各自打开,从里面走出几个喝的烂醉,勾肩搭背的绿皮壮实兽人。

跟着下车的还有一群穿着短裙,衣着有些暴露的兽耳娘。

兽人们嘴里各自都嘀咕着听不懂的话语,就这样在几个兽耳娘的搀扶走进了一旁的大门。

格兰朝大门微微往上看去,这才发现这里原来有个小区,名字叫‘莱茵宿舍’。

“莱茵。”

他对这个名字有些印象,跟‘一桶金’一样,是一个公司的名称。

他还记得,不久前还去面试过。

“这就是公司给职业冒险者分配的住宿啊。”

格兰把头抬得老高,这才看到眼前这栋灯火通明的大楼楼顶。

“真好。”

也不知是入秋了,还是夜色已深。

驻足片刻的格兰忽然觉得微风吹过两臂时有些发冷,整个人不自觉打了个冷颤。

他这才想起自己的长袖布衣已经被剪成了短袖。

瞧了瞧那有些毛边,裁剪的坑坑洼洼的袖口,格兰又回忆起了刚才他就这形象在鉴定工坊呆了几个小时的时光。

顿时,脸颊发烫,一种强烈的尴尬之感袭上心头。

摇了摇头,都过去了还想什么。

格兰三步并作两步,加快了速度,跑进了网咖。

关上玻璃大门后,这才觉得凉意和尴尬之感伴随着屋内的暖流迅速消退。

“小哥布林,你又来了。”

刚一进屋,柜台处一位看上去十分年轻,体态丰满,长着一对火红色龙角的龙裔女性就看了过来。

这位就是这个网咖的老板,很喜欢兼职网管,名叫蕾妮丝。

前身破产后经常在这里住宿,自己穿越过来后也是一直住在这里,渐渐地也就熟悉了。

只不过每次看到这个‘堕落’的女人,格兰都会感到十分可惜。

作为龙裔,明明拥有着好的初始属性和种族天赋,不去当冒险者而来开网吧,简直是暴殄天物。

“怎么样,今天的冒险者之旅如何?”

蕾妮丝扒拉了两口一旁的起司奶酪蛋糕,又吃了一口刚开封的披萨,嘴里含糊的问道。

“喏。”格兰展示着那明显自己裁剪的袖口,叹了口气,“袖子都整没了。”

“哈哈哈……”

蕾妮丝一听,正在喝水的她‘噗’的一口喷了出来。

随后便是笑得前俯后仰,就连身后的那条大肥龙尾也随着不断地摇晃,愣是差点没从椅子上摔下来。

“我就说你这小身板还不如来我这当网管呢,我每月给你50银,不,60银,而且还包住。”

“算了,我可不想和你一样堕落。”

如果没有欠款,如果没有面板,格兰可能真就答应了。

但现实不允许他这么做。

“还是123包间。”

无语地抹了把脸上的水渍,格兰摆了摆手就熟悉地朝着自己的‘住宿’走去。

包间的空间并不算大,在地上最多就能躺下两个人。

这对于格兰来说已经是非常不错。

换洗衣物可以去洗手间,包间还自带着小型烘干仪器和一次性牙刷和牙膏。

饿了既可以吃泡面,也可以点外卖,再来上一部电影,这生活简直绝了。

当然这个费用肯定要比平常上网贵上不少,但肯定也比住旅店来得便宜。

他有这家网咖的SVIP,上面前身充了不少钱,还能够再用半个月。

今天格兰没有看电影,背包一放,把座椅的背靠往后调整,刚躺上去没多久就已经呼呼大睡起来。

一大早,天还没完全变亮,只是天边出现一道鱼肚白时,格兰就已经早早的起床了。

在洗手间洗漱完毕,回来时发现桌上居然多了一桶红烧蘑菇泡面,想了想应该是蕾妮丝送他的。

在用泡面对付一口后,来到网咖柜台处时他还特地看了眼,发现网管已经换人了。

没再多问什么,就急冲冲地开门离开,前往了传送门广场。

当到达广场时,这里已经是人山人海,车辆和人群导致了严重的交通堵塞。

格兰怀着一颗想要进步的心,利用他那瘦小的身躯在人群之中不断的穿梭,就像学校开饭一样想要早点进入地下城。

休息了一晚上,精力充沛的他只感觉这一天二十四小时也太短了。

若不是他实力不够,他都想在碎石森林搭个帐篷直接住下来。

每天天一亮就开始狩猎,持续到晚上,然后睡一觉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