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忆幸和李伟一路坐着缆车,达到八达岭长城。
长城的长度有10万里那么长,横亘在丘陵顶端。
这是多么壮阔的建筑奇迹,是当年秦始皇为了防御外敌入侵而让人民修建的。
看着点缀在葱绿山尖上的一条线,就像一条蛇一样,蜿蜒曲折。
是多么的壮阔,多么的令人震撼。
“你看,这就是长城,我们到了他的半山腰了。”李伟道。
“嗯。”忆幸心里激动不已。
这是八达岭长城的半山腰。他们要爬一段路程,才到达顶峰。
他就这样一步一步踏上去,就像爬山一样。
长城的石梯比其他的山峰更不好爬。毕竟这是五千年前留下的遗迹。
扶手又修建的很矮,给人一种可能掉下去的危险感,刺激且提心吊胆。
忆幸还好,毕竟他年轻力壮。但李伟则有些气喘吁吁的,这是因为年龄的原因。
后来说到这个原因,他道:“当时还可以爬上去,要是到了现在,可能会累累的爬不上去了。”
李伟已经是60多快70岁的人了,能和年轻人一样,爬山旅游,身体真真是硬朗啊。
不一会,他们看到阶梯旁有一棵树。这颗葱绿的树,就这样长在过道上,映入了忆幸的眼帘。
忆幸拿出手机,拍下了这小树。
越往高处走,看到的长城全景就越多。这是拍摄的好时机,忆幸选择了几个个角度,拍了几张长城蜿蜒于山岭的照片。
如果说京京市是一个神奇的地方,那么长城就是一个神奇的地点。
他们这样愉快的到达了烽火台。
这是游长城的终点。
八达岭长城的城墙砖都是重新粘黏过的。可能是为了保护长城,重新粘贴了一遍。前方烽火台,大门紧锁着,可能是出于保护游客安全做的考虑。
这里也是所有游客争相拍照的地点。
美女帅哥们在烽火台前摆出了各种各样的姿势。
“我们去照一张。”李伟慢慢说道。
忆幸也有同样的想法,便把手机给了李伟。站在长城边缘,微笑的照了一张。
照片效果还是不错的。忆幸自信的微笑着,背景是5000年前的长城烽火台。多年后,忆幸已经记不大清楚游玩的过程,但看着这些照片,便能记起和李伟到此一游。
“我也给你照一张。”忆幸道。
老爸把手机递给忆幸。站在了烽火台前,心灵不平静的照下了这一张照片。这照片的效果极好,看来还是忆幸的拍摄手法高明一些。
“爸,这个这个照片的效果很不错吧。”忆幸道。
“效果蛮好的。”李伟道。
“那我一起拍一张照片吧,让别人给我们拍一下。”忆幸乐滋滋。
“好,”李伟把手机递给在一旁的帅哥,“麻烦你帮我们拍一下照片。”
帅哥接过手机,等着忆幸他们摆好姿势。
“把手机微微向下一点。再向左一点,不对,再向左。”看来李伟对这张照片的要求还是很高的。也难怪,这可能是他们最后一次去BJ旅游的照片了吧。
咔的一声,手机便记下了这永恒的一瞬间。
照片里,李伟虽然老去,但是依旧神采奕奕。忆幸正是风华正茂的年华,潇洒倜傥。
在这么一个时间节点,父子能同游一趟京京市,登长城。便是他们以后彼此最宝贵的回忆了,嗯。
此时正好是秋天,他们穿着短袖长裤,一起去长途秋游了一趟。
在长城上逗留了一会儿,他们便走到缆车里面,踏上了回家的旅途。
今天时间已经不早了,他们在旅馆住了一宿。
晚上,忆幸选择自己去商店逛了一逛。发现这里的衣服和网上同一牌子的一样便宜,便买了一件。这是一件偏黑色的牛仔服,穿在他身上,显得又精神又帅气。
第二天,便登上了开往汉汉市的动车。
回家的交通方式,李伟觉得不用再坐飞机了,于是选择了同样方便的动车。途中正好路过汉汉市,正好可以在那里玩上一玩,这也是一次旅游。
风景不断的穿梭着,地点不断的变换着,沿途经过山村,城市,一直到了江边的这座繁华都市。
天色已晚,这次他们住的是一间民宿。
这间民宿干净整洁,屋子又宽敞。忆幸就在这儿美美的睡了一个好觉。
第二天,便去了这儿的标志性地点建筑——黄鹤楼。
昔人
已乘
黄鹤去
,
此地空余黄鹤楼
。
黄鹤一去不复返
,
白云千载空
悠悠
。
晴川
历历
汉阳树,
芳草萋萋
鹦鹉洲。
日暮乡关
何处是?
烟波江上使人愁
。
这首古诗正是对这个建筑的最好写照。
由于李伟年龄已高,忆幸便一个人登上了黄鹤楼,登高远眺。
在黄鹤楼前,忆幸拍了张照片当做留念。
一张黄鹤楼的全景图。
和一张站在楼前的全景照。
照片是由一位漂亮的小姐姐帮拍的。
这位美女身材和颜值都是在线的。
“你好,可以帮拍一张照片吗?”忆幸道。
“好的。”美女道。
然后忆幸就站在楼前等待着拍照的结果。
“好了。”美女把手机递给忆幸,“你是一个人来的吗?”
“不是,和老爸一起来的。”说完,忆幸便登楼而去,要是时间允许,他可能会和美女多聊一会。
黄鹤楼是一栋塔状式的楼。每层楼里面的内容又各不相同。
第一层,里面有一个佛像,供人们祭拜,祈求平安。
另一层,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小物件。卖给前来观赏的人门留做纪念。
登高有七八层以后,忆幸来到了塔顶,眺望着汉汉这座美丽的城市。
其实,忆幸很早以前也到过这座城市,是在他母亲肚子里的时候。
当年,黄桂平也和忆幸的姑姑、表姐一起在楼前合了一张影。
如今,忆幸和父亲也来到此地游玩。真是有一些奇妙的缘分在里面。
在塔顶,忆幸看到了一座繁华的现代都市。如果是在以前,古人们看到的可能就是黑瓦红砖的房舍模样了吧。
忆幸知道父亲在等他,便匆匆的上楼,匆匆的下楼。和李伟一样,忆幸的性格也是有些急匆匆的。
游览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感到了祖国的壮阔,建筑的奇迹以后,他们便返回家中。
这次旅游,满足了忆幸的一个小小心愿,也满足了李伟的心愿。
回忆总是这样美好,虽然这已经是2年前的事情了。
现在,忆幸站在体委的篮球场里,正和朋友打的火热。
忆幸穿着一件23号的公牛服装,脚上穿着乔丹一代的新篮球鞋。在球场上英姿飒爽的玩着。
球衣自不必说,是乔丹在公牛时代披着的衣服。而这双球鞋也是忆幸最贵的一双鞋子。是一双牛皮的红黑鞋子。布料、颜色、款式都很好,足以让他成为全场的焦点。
他们现在进行的是3V3的半场比赛。
哪一方先投进3个球,另一方方就会被淘汰,从而换下一组上场。
场边也有一些女孩坐在那儿,为他们加油。嗯,这是他们耍帅的时候了。想一想,要是女孩能看到场上的忆幸进球,那他会有多么的开心啊。
比赛开始,忆幸首先防一名对手。对手手持篮球,运到了3分线外。
忆幸突发奇想。想着在不防守的情况下,对手能否投进三分?于是,便撤销了对对手的防御。
撤开防御以后,对手投了一记三分。砰,这个球砸到篮板以后弹了出去。看来这位小对手,没有做好进球的准备。
我方抢到篮板,又把球回传到了忆幸的手手上。
忆幸在三分线外运球,贴防他的小对手也回敬一球。撤离了对他的防守,让他在外线投一个三分。
忆幸抓住这个时机,瞄准篮筐,毫不犹豫的将球投了出去。篮球在天空画了一个极好的弧度,1秒过后,唰的一声,空心入网。
咦,对手惊讶的说了一声。看来对忆幸能进这个球表示惊讶。
